2022年中小学教育教师职称评审方案
2022年中小学教育教师职称评审方案
一、背景
为推进教育事业的发展,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我国自2002年起实行中小学教育教师职称制度。职称评审是教师职业生涯发展的关键环节,也是教师培训和进修的重要动力。因此,编制本方案旨在规范中小学教育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提高评审质量和公平性,使评审结果更加科学和合理。
二、评审对象
中小学教育教师职称评审对象包括现任中小学教育教师和离职前的中小学教育教师。
三、评审条件
中小学教育教师职称评审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符合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教育教师职称评审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
(二)持有中小学教育教师职业资格证书或毕业证书,并且在2016年1月1日之前具有连续5年以上(含5年)教龄,具有中小学正式教师资格的人员也可以提交相关资格证书;
(三)具有特别突出的业务水平和教学成果,主要体现在学科教学和教育教学管理两个方面;
(四)无违法违纪记录。
四、评审流程
中小学教育教师职称评审流程包括申报、资格审查、专家评审和公示四个环节。
(一)申报
申请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就职或原单位(离退休不满10年的教师到上一所任教单位)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基本信息表、申报说明、工作经历、著作、教学成果、教研成果等相关资料。
(二)资格审查
工作单位应按照《中小学教育教师职称评审暂行办法》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可以进入专家评审环节。
(三)专家评审
按照评审程序,评审委员会应选派评审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在规定时间内形成评审意见。专家组应当按照权威性、公正性、客观性和科学性原则,对申报人的学术水平、教学能力、科研水平、教育教学管理实绩等方面进行评审。
(四)公示
工作单位应当根据专家委员会的评审结果,将申报材料和评审结果在单位内公示。申报人有权提出申诉,如申诉成立,评审结果应当重新评定。
五、评审标准
中小学教育教师职称评审标准应当遵循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教育教师职称评审暂行办法》的评审标准。评审标准主要包括:
(一)教学和教育管理质量的评价;
(二)教学改革和教育科研成果的评价;
(三)教育工作者的业务特长和特殊成就的评价。
六、评审结果
中小学教育教师职称评审结果应当通过本单位的机构会议或职称评审会进行审议,按照评审标准做出评定,评审结果应当明确、公开、公正。2022年教师证报名时间截止
七、宣布结果
中小学教育教师职称评审结果一般在规定时间内公示。评审结果应在公示后7日内向申请者宣布。申请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满前向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诉。对于申述成立的,应及时纠正和更正评定结果。
八、方案实施
工作单位应当按照本方案执行职称评审工作。如有需要,应制定相应的配套措施和工作流程,确保评审工作的质量和公正。
九、方案总结
本方案是对中小学教育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规范,旨在提高教师职业生涯发展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实施这一方案,可以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教育教师的教育水平和综合素质,推动教育事业的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