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我们不需要考虑⾃⼰能够⾛多快,只要知道⾃⼰在不断努⼒向前就⾏。停⽌⾃⼰的脚步其实就是⾃⼰在为别⼈让路,同⾏⼀条路会让路变得窄,但你的退出却为别⼈提供了前⾏的光明⼤道。以下为“2020年司法考试备考考点汇总”,欢迎阅读参考!更多相关讯息请关注⽆忧考!
【篇⼀】2020年司法考试备考考点汇总
  外交关系与领事关系的联系与区别
  (⼀)联系
  ⼆者都属于国家对外关系的范畴,但⼆者没有⾪属关系。实践中,在某⼀接受国执⾏职务时,领事机构受外交机构的协调性指导。同意建⽴外交关系即包括同意建⽴领事关系,但断绝外交关系,并不当然断绝领事关系。在两国尚未建⽴外交关系的情况下,领事关系的存在可对促进两国外交关系的建⽴起⼀定作⽤。
  (⼆)区别
  (1)使馆全⾯代表其国家与接受国中央政府进⾏交往和交涉,⽽领馆⼀般是与相应的地⽅政府进⾏交涉。
  (2)使馆是全⾯代表其派遣国,领馆原则上不能涉及派遣国和接受国之间的政治性问题,其职能主要限于商务、⽂化和侨民保护等。
  (3)使馆的⼯作地域范围为接受国全境,⽽领馆限于其辖区。
  (4)使馆的特权与豁免较领馆宽泛。
【篇⼆】2020年司法考试备考考点汇总
  ⼀、管辖竞合
  ⼈民法院、⼈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审计机关等国家机关在⼯作中发现公职⼈员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问题线索,应当移送监察机关,由监察机关依法调查处置。
  被调查⼈既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涉嫌其他违法犯罪的,⼀般应当由监察机关为主调查,其他机关予以协助。
  ⼆、强制措施
  对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已采取留置措施案件,⼈民检察院应当对犯罪嫌疑⼈先⾏拘留,留置措施⾃动解除。拘留后10⽇内作出逮捕、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等强制措施决定;特殊情况下,可延长1⾄4⽇。⼈民检察院决定采取强制措施的期间不计⼊审查起诉期限;除⽆法通知的以外,⼈民检察院应当在公安机关执⾏拘留、逮捕后⼆⼗四⼩时以内,通知犯罪嫌疑⼈的家属
  三、委托辩护
  监察调查程序中,被调查⼈⽆权委托辩护⼈,职务犯罪案件被调查⼈(犯罪嫌疑⼈)⾃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起,有权聘请辩护⼈。⼈民检察院应当⾃收到移送起诉的案卷材料之⽇起三⽇以内告知犯罪嫌疑⼈有权委托辩护⼈。对已经采取留置措施的,应当在执⾏拘留时告知
  四、监察证据
  监察机关依照监察法规定收集的物证、书证、被调查⼈供述与辩解、证⼈证⾔、视听资料、电⼦数据等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司法考试考哪些科目
  五、退回补充调查与⾃⾏补充侦查
  对监察机关移送的案件,⼈民检察院认为需要补充核实的,应当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查,必要时可以⾃⾏补充侦查。
  ⼈民检察院决定退回补充调查的案件,犯罪嫌疑⼈已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沿⽤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不再重新留置。
  六、不起诉
  ⼈民检察院对监察委调查案件的不起诉决定,需经上⼀级检察院批准。监察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可以向上⼀级⼈民检察院提请复议。
【篇三】2020年司法考试备考考点汇总
  暂缓执⾏
  (⼀)概念
  暂缓执⾏是指在执⾏程序中,因法定事由的出现,⼈民法院依申请或依职权决定在⼀定期限内暂时停⽌执⾏的⾏为。
  (⼆)暂缓执⾏的情形
  (1)因执⾏担保⽽暂缓执⾏。
  (2)上级法院决定暂缓执⾏。
  上级法院基于司法监督权,纠正执⾏错误,可指令下级法院暂缓执⾏。
  (三)暂缓执⾏的效⼒
  (1)暂停执⾏措施:暂缓执⾏后,法院不得再采取新的执⾏措施。
  (2)维持原有的执⾏效果:暂缓执⾏前的执⾏⾏为仍然有效,不因暂缓执⾏⽽失效。
  (3)有条件的恢复执⾏:暂缓执⾏期限届满后,法院应当⽴即恢复执⾏;暂缓执⾏期限届满前阻却情形消灭的,法院应当决定恢复执⾏。
  (四)暂缓执⾏的期限
  暂缓执⾏的期限⼀般为不得超过3个⽉,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可经院长批准后适当延长。对于执⾏担保中的暂缓执⾏,若担保有期限,暂缓执⾏的期限应与担保期限⼀致,但最长不超过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