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宾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履职规则(试行)》等四项制度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6.08.02
【字 号】宜府办函[2016]170号
【施行日期】2016.08.0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宾市人民政府
决策咨询委员会履职规则(试行)》等四项制度的通知
 
宜府办函[2016]17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临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市属及以上企事业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宜宾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履职规则(试行)》等四项制度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2日
 
宜宾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履职规则(试行)
  为促使宜宾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决策咨询委)高效、有序、规范开展决策咨询工作,推进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宜宾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章程》,结合宜宾实际,制定如下履职规则。
  一、主要任务
  市决策咨询委立足宜宾市实际,依托和广泛联系各类专家、学者和精英人士,遵守客观公正原则,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为市政府重大决策提供专业参考意见,为宜宾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咨询服务。具体承担以下任务:
  (一)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决策、政策制定开展研究论证,提出意见建议。
  (二)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带长远性、全局性和战略性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咨询论证,提出建设性意见。
  (三)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和突出问题开展调查研究、评价分析,提出对策建议。
  (四)对全市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点项目开展深度研究、咨询论证,提出咨询意见。
  (五)为县(区)人民政府、市直部门、企事业单位科学决策提供指导和服务。
  (六)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咨询事项。
  二、会议制度
宜宾市人事考试网  (一)市决策咨询委全体委员会。
  1.市决策咨询委原则上在每年年初召开一次全体会议。邀请市领导出席,全体决策咨询专家委员参加。
  2.全体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上一年度工作,研究部署当年工作任务,听取市领导对市决策咨询委工作的意见和要求,讨论提出主任、副主任继任人选,以及讨论决定其他有关重大事项。
  3.全体会议筹备工作由市决策咨询委常务副主任牵头负责,市决策咨询委办公室具体承办与落实。
  4.在换届年以换届大会代替全体会议。
  (二)市决策咨询委主任办公会。
  1.市决策咨询委主任办公会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由市决策咨询委主任主持,如主任因故不能到会,可委托常务副主任主持,副主任参加,市决策咨询委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列席。
  2.会议主要任务是:审议确定决策咨询委年度工作计划,审议年度重大研究课题,审查经费预决算,研究讨论专业组组长、副组长聘任和调整,研究讨论咨询专家委员聘任和调整,研究需要主任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3.会议必须有应参会人员三分之二以上人数出席,市决策咨询委副主任因事不能出席,须向主任请假。
  4.会议准备事项由市决策咨询委常务副主任牵头负责,市决策咨询委办公室具体落实。
  5.根据工作需要,由市决策咨询委主任提出,可临时安排召开主任办公会。
  (三)市决策咨询委专业组组长工作会。
  1.市决策咨询委专业组组长工作会原则上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由市决策咨询委主任主持或委托常务副主任主持,副主任和各专业组组长、副组长参会。
  2.会议主要任务是:传达中、省、市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研究和部署决策咨询委重大工作,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对各组完成的课题报告进行评审,交流专业组工作等事项。
  3.会议准备事项由市决策咨询委办公室负责,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列席会议。
  4.根据工作需要,由市决策咨询委主任提出,可临时召开市决策咨询委专业组组长工作会。
  (四)市决策咨询委专业组会。
  1.市决策咨询委专业组会由各专业组组长召集,全组咨询专家委员参加,具体时间由组长确定。
  2.会议主要任务是:传达市决策咨询委重要工作部署,研究制定小组工作计划,组织本组咨询专家委员进行课题研究和调研等事项。
  3.会议如需邀请市决策咨询委领导或市直有关部门、有关县(区)领导参加时,应通报市决策咨询委办公室主任和分管副主任,由市决策咨询委办公室负责协调和邀请。
  (五)市决策咨询委其他会议。
  其他由市决策咨询委召开的各种专题会议,由市决策咨询委办公室负责协调并报请市决策咨询委领导同意,根据工作需要由相关市决策咨询委领导、专业组组长及咨询专家委员参加。
  三、活动方式
  市决策咨询委围绕主要任务开展灵活多样的开放式研究。主要方式有:
  (一)决策咨询会。针对特定的决策、政策论证需要,由市决策咨询委办公室召集有关专家召开咨询会议,形成决策咨询建议。
  (二)直接访谈或书面征询。市政府就某特定事项或个别问题约访市决策咨询委咨询专家,或以征询函的形式书面征询相关咨询专家的个人意见。
  (三)实地调研。根据实际需要,市决策咨询委办公室可有针对性地组织咨询专家来宜宾或外出开展实地考察、调研和交流活动,由专家提交调研报告。
  (四)专题研讨。根据实际需要,市决策咨询委办公室组织专家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问题开展主题研讨。
  (五)专题建议。根据实际需要,市决策咨询委咨询专家有针对性地自行开展专题调研,提出专题建议。
  四、成果使用
  (一)咨询专家所提咨询意见和建议,由市决策咨询委办公室收集整理后上报市政府,并遵照市政府领导的批示办理。
  (二)对市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给有关部门或地方的咨询意见和建议的办理情况,由市政府督查室负责督促检查,市决策咨询委办公室协助。
  (三)市决策咨询委办公室及时将咨询意见和建议的办理情况反馈给相应咨询专家和专业组。
  (四)咨询专家在履行其职责过程中所产生的知识产权,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