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人才引进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市场经济和公司改革发展的需要,积极吸引各类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进一步优化人才结构和人力资源配置、完善人才工作机制,提高企业市场核心竞争力,根据公司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引进专业技术人才,是指在公司内部现有人力资源不能满足对人才需求的前提下,经公司核准,从国(境)内外择优录用具有一定工作经验、能力和水平的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权限
第四条总经理直接负责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负责审核年度人才引进计划和协调解决引进实施中的重大问题。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组织、协调人才的引进工作。
第三章管理内容及要求
第五条引进人才原则
(一)引进人才应坚持以下原则:
1、“专业对口、按需引进”原则。引进人才须遵循公司战略发展要求,结合公司发展实际,以岗位需求为依据,引进急需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
2、“适度从紧、严格标准”原则。严格控制从公司外部引进人才的数量,以精干员工队伍,提升劳动生产率。要严格引进人才的标准,确保引进具备较高素质和能力、能够为企业创造价值
的人才。
3、“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为提高人才引进的有效性,引进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竞争择优来提升引进人才与岗位需求的匹配度。
4、“目标考核、协议管理”原则。引进人才纳入公司考核范围,实行模板责任制管理,对达不到公司要求的,应及时予以辞退。
(二)范围、对象及条件
中国国家人才测评网
1、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是指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起关键作用,且急需的重点业务领域专业人才,主要包括:企业管理、金融、物流管理、乡村振兴等专业人才。
2、引进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党纪、行政处分及刑事处罚记录;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具有履行应聘岗位职责的能力和相当的专业知识水平。
3、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员: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2)产业领军人才;
(3)外国专家;
(4)国家级、省级有突出贡献专家;
(5)获得博士、硕士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6)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7)拥有技术含量高、市场发展前景广阔的发明专利及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人才;
(8)公司急需,在地区行业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人员。
第六条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坚持市场化配置的原则,充分尊重用人单位选人用人的自主权,实行双向选择。
第七条引进渠道
1、通过省市高层次人才平台筛选聘用;
2、通过人才交流会、高校毕业生双选会、人才招聘网站或报刊杂志、电视电台公告信息等渠道公开招聘;
3.通过公司内部员工推荐、人才个人自荐等方式。
第八条引进工作程序
1、制定计划。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的引进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形成引进计划,总经理审核后报公司董事会研究审定。
2、信息发布。根据批准确定的引进计划,选择适当的引进渠道发布人才引进信息。
3、报名、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应聘材料进行分类整理,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筛选,确定符合人员名单。
4、综合考察。公司根据招聘岗位任职条件以及应聘人员专业水平要求等,制定针对性的综合考察方案,一般应有笔试、面试、心理测评等内容,考察重点为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方面。
5、体检。经综合考察合格人员,还须按要求进行健康体检。
6、办理入职手续。发放录用通知单(限期报到),组织入职培训,签订劳动合同、《目标责任制任务书》及相关协议。
第九条薪酬及福利待遇
(一)引进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采用市场化薪酬、“一事
一议”等方式确定薪酬;
(二)福利参照公司福利体系确定;
(三)对引进的高层次专业人才提供住宿、发放交通补贴;
(四)帮助解决户口迁移、随迁家属工作、子女转学入学等问题。
(五)积极为其争取国家、省、市、县高层次人才奖励政策。
(六)其他需求“一事一议”。
第十条管理及考核
(一)引进的高层次杰出人才由公司董事会领导,所属部门负责具体管理,各部门须配合人力资源部对引进人才进行过程管理和定期评价,并建立引进人才档案。
(二)引进人才纳入公司考核范围,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签订目标责任书。
(三)人力资源部定期组织对引进人才的工作业绩等情况进行考核评价,按目标责任书规定进行奖惩,同时作为是否继续聘用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