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任免付应凯等职务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泸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2.11.03
【字 号】泸市府人〔2022〕16号
【施行日期】2022.11.0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国家公务员管理
泸州人事网正文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任免付应凯等职务的通知
泸市府人〔2022〕1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泸州市第九届人民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决定:
  任命:
  付应凯为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挂职时间一年;
  邹家燕为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徐香兰为泸州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珩为泸州市公路局副局长。
  免去:
  高林的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邓传富的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冯友平的泸州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职务;
  胡兴成的泸州市公路局副局长职务;
  王光明的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支队长职务。
  特此通知。
泸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