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赫莉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兰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3.07.18
【字 号】兰政任字[2013]27号
【施行日期】2013.07.1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赫莉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兰政任字【2013】2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兰州新区,高新区,经济区管委会:
  根据中共兰州市委兰任字〔2013〕232号文件通知,经2013年7月18日中共兰州市人民政府党组会议讨论通过,决定任命:刚刚甘肃最新干部公示
  赫 莉 为兰州市监察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陈宇峰 为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贾 锐 为兰州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建民 为兰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崔峰巍 为兰州市农业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冯治良 为兰州市水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任智斌 为兰州市林业(三北)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马 成 为兰州市物价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杨立强 为兰州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郝 明 为兰州市卫生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尹 君 为兰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孙晓军 为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丁建强 为兰州市统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超力 为兰州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孙 伟 为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陈 谦 兰州市公安局调研员职务;
  肖朝林 兰州市经济合作服务局副局长职务。
兰州市人民政府
201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