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魏肖克等任职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兰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2.09.05
【字 号】兰政任字[2012]9号
【施行日期】2012.09.0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魏肖克等任职的通知
(兰政任字【2012】9号)
兰州国资投资控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中共兰州市委组织部兰组任字〔2012〕53号文件通知,经中共兰州市人民政府党组会讨论通过,建议:
  魏肖克为兰州国资投资(控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人选;
  马蓉弟为兰州国资投资(控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人选;
  李玉发为兰州国资投资(控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人选;
  张志勇为兰州国资投资(控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人选;刚刚甘肃最新干部公示
  安伟为兰州国资投资(控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人选;
  王新民为兰州国资投资(控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人选;
  刘勇为兰州国资投资(控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人选。
  请按《公司法》及有关规定办理。
兰州市人民政府
201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