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白城、松原地区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情况的通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12.09.04
【字 号】吉建安[2012]32号
【施行日期】2012.09.04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
正文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白城、松原地区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情况的通报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吉建安〔2012〕32号)
各市州、县(市)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按照《关于开展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吉建安〔2012〕25号)精神,我厅于8月13日至8月17日对白城和松原地区的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检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各市住建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对省厅进行的督查工作比较重视,在省厅督查前,各市均由市住建局主管领导亲自带队对其建筑施工现场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施工各方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力度得到进一步增强。
  检查的重点是起重设备安装使用、脚手架搭设(悬挑式)、临时施工用电、“三宝、四口”临边防护、文明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及安全内业资料等情况。本次共对市级和其所辖县(市)8项工程进行了检查,检查中发现存在的安全问题和事故隐患达200余条(项)。对存在的安全问题和事故隐患较多的2项工程责令立即停工整改,并有一项工程及其工程监理
单位,责令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经济处罚,同时对其安全生产许可证给予暂扣。
  本次检查的8个施工现场是:白城市宏昊建筑有限公司承建的白城市锦绣华府18#、19#商住楼、白城市军盛建筑有限公司承建的白城市中润大厦改扩建工程、山西三建晋吉公司(十一分公司)承建的洮南市上城工程项目、洮南市宏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洮南市鑫宇房地产开发公司白城分公司开发的白城市清思福家园1、2﹟住宅楼工程、江苏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松原市红星美凯隆家居生活广场、松原市兴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松原市东润华庭商住楼工程、松原市永胜建筑有限公司承建的松原职业技术学院1#教学楼工程、长春建工集团吉泽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家园。
  二、存在的问题
  (一)施工现场存在的共性问题
  一是起重设备安装使用未按规范执行,人员配备不足,且缺乏专业司索工;二是悬挑式脚手架搭设未执行规范;三是临时施工用电未执行TN-S系统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四是内业资料落实不到位,专项施工方案不规范,深度不够,且未执行地方标准;五是“三宝、四口”临边防护不到位;六是个别特种作业人员无证。
  (二)存在的其他具体问题
  1.白城市宏昊建筑有限公司承建的白城市锦绣华府18#、19#商住楼,工程监理单位:吉林省泰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有:安全技术交底不到位;工程监理人员无证;脚手架剪刀撑搭设不符合规范;悬挑脚手架采用单个槽钢做为悬挑扣件;临时用电与架体连接,外电防护不到位;塔吊接地不规范。
  2.白城市军盛建筑有限公司承建的白城市中润大厦改扩建工程,工程监理单位:吉林省长恒项目监理有限公司。
  存在的问题有:安全技术交底的交底人不正确;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在建工程有施工人员居住,未做到“三区分离”;个别设备无开关箱;脚手架剪刀撑搭设不合格,缺少卡扣;卸料平台与脚手架架体连接。
  3.山西三建晋吉公司(十一分公司)承建的洮南市上城工程项目,工程监理单位:山西华奥工程监理公司。
  存在的问题有:安全技术交底不全面且安全技术交底的交底人不正确;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数量不足;监理总监和安全监理人员无证;塔吊防雷未做,地角螺栓几何尺寸不够,附着未见厂家合格证;脚手架悬挑构建固定方法不对,连墙件材质不合格,构造设置不合格,立杆倾斜。
  4.洮南市宏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洮南市鑫宇房地产开发公司白城分公司开发的白城市清思福家园1、2﹟住宅楼工程,工程监理单位:吉林省长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存在的问题有:现场无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安全教育不到位;项目经理无证且不在现场,工程监理总监和现场安全监理无证;施工现场管理混乱;施工用电违章,电缆架设不符合要求,分配箱内有插排,10处以上未经过漏电保护器,保护接零做的不到位,属重大隐患;落地脚手架无垫板、无扫地杆、无剪刀撑、无抛杆,立杆有3处悬空,连墙件数量不足,大小横杆设置不合格,属重大隐患;塔吊吊具采用Ⅱ级钢,吊钩无保险、安全保护装置失灵,属重大隐患;模板支架立柱无拉撑、无验收;立柱垂直度超标,有垫砖现象,属重大隐患;圆盘电锯无护罩、无分料器、防护挡板为非标机械。针对上述问题省厅检查组决定给予该工程立即停工整改。
  5.江苏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松原市红星美凯隆家居生活广场,工程监理单位:长春国瑞监理有限公司监理。
  存在的问题有:专职安全员数量不足;临时用电配电箱回路较多;塔吊没有用原厂附着;模板支架梁下的立杆搭接不符合要求,3根立杆悬空。
  6.松原市兴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松原市东润华庭商住楼工程,工程监理单位:四平市方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存在的问题有:安全技术交底的交底人不正确且交底不到位;三类人员人数不足;工程监理总监无证;脚手架专项设计方案依据内容不对、架设不规范;模板支撑立柱存在问题;塔吊附着为自制。
  7.松原市永胜建筑有限公司承建的松原职业技术学院1#教学楼工程,工程监理单位:吉林卓信监理有限公司。
  存在的问题有:无内业资料;脚手架连墙件不符合规范要求,悬挑构件固定方法不符合标准;施工用电配电箱和器件不合格;塔吊无开关箱,漏电保护器失灵。
  8.长春建工集团吉泽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家园,工程监理单位:乾安县乾程建设项目服务有限公司。
  存在的问题有:安全技术交底的交底人不正确且安全教育不到位;三类人员部分无证;施工现场管理混乱;起重机械使用不合格的井架(责令拆除),北侧塔吊检测不合格(责令不能用),无专用开关箱;临时用电总配电箱和分箱有多处不合格;外电未防护;脚手架斜支撑不符合要求,剪刀撑未按规定设置,架子不合格;模板支架立杆不垂直,拉板不到位;圆盘电锯无护罩、无分料器、防护挡板为非标机械。针对上述问题省厅检查组决定给予该工程立即停工整改。
  对各施工现场发现的问题检查组责令限期整改,并责监理单位全程监督执行,同时责承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全程监督实施,并将整改结果在3日内上报省厅。上述八个施工现场将作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全生产监督重点,随时抽查其安全生产状况,若发现存在的问题未能及时整改,将对其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予以暂扣直至吊销。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2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