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汕头中心支公司、黄海燕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案由】民事  侵权责任纠纷  侵权责任纠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审理法院】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理法院】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结日期】2021.04.23 
【案件字号】(2021)粤05民终280号 
【审理程序】二审 
【审理法官】陈楚纯吴伟峰谢琼晖 
【审理法官】陈楚纯吴伟峰谢琼晖 
【文书类型】判决书 
【当事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汕头中心支公司;黄海燕;史高尚;汕头市东之源建材有限公司;广东德信源物流有限公司 
【当事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汕头中心支公司黄海燕史高尚汕头市东之源建材有限公司广东德信源物流有限公司 
【当事人-个人】黄海燕史高尚 
【当事人-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汕头中心支公司汕头市东之源建材有限公司广东德信源物流有限公司 
【代理律师/律所】杨润烽广东遵道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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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律师/律所】杨润烽广东遵道律师事务所 
【代理律师】杨润烽 
【代理律所】广东遵道律师事务所 
【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汕头中心支公司 
【被告】黄海燕;史高尚;汕头市东之源建材有限公司;广东德信源物流有限公司 
【本院观点】根据《关于适用  的解释》第三百二十三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围绕当事人的上诉请求进行审理。 
【权责关键词】撤销代理合同过错合同约定鉴定意见新证据诉讼请求缺席判决维持原判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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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根据《关于适用  的解释》第三百二十三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围绕当事人的上诉请求进行审理。    关于平安保险汕头支公司上诉提出史高尚不具备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其应与东之源公司、德信源公司共同承担赔偿责任的问题。经查,一审时,史高尚已经向法院提交其持有的由河北省保定市道路交通运输管理局发
放的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原件。平安保险汕头支公司提出未能在交通运输部内查询到网上数据,但其没有提出该资格证为伪造或假冒的依据,也没有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史高尚没有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故该上诉主张没有充分依据,本院不予采纳。另外,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因史高尚系东之源公司之工作人员,其在执行职务时发生了本案交通事故并造成黄海燕的人身损害,本应由东之源公司对史高尚的上述侵权行为承担侵权责任,但因粤D1××××号牌牵引车依法投保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黄海燕因本次交通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在保险责任限额内应由平安保险汕头支公司负责赔偿,故东之源公司、德信源公司无需再对黄海燕的该项损失予以赔偿。平安保险汕头支公司的上诉理由并无事实和法律的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综上所述,平安保险汕头支公司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判决如下: 
【裁判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713.58元,由平安保险汕头支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新时间】2022-09-24 02:05:02 
【一审法院查明】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2020年8月27日11时,史高尚驾驶粤D1××××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粤D××××挂号重型自卸半挂车)沿汕头市濠江区达南路往磊口方向行驶,途径达南路0KM+5M交叉路口左转弯时,与同向右侧由黄海燕(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的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黄海燕受伤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当日,黄海燕被送往濠江医院住院,并于2020年9月15日出院,共住院19天。黄海燕出院经医生诊断为:1.第一尾椎粉碎性骨折;2.左足背皮肤软组织挫裂伤。黄海燕住院期间产生医疗费共计9360.62元。交警濠江大队于2020年9月11日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下称《事故认定书》),认定黄海燕负事故主要责任,史高尚负事故次要责任。应黄海燕申请并经一审法院委托,广东韩江司法鉴定中心于2020年12月8日作出韩江司鉴[2020]临鉴字第721号司法鉴定意见书(下称鉴定意见书)。上述鉴定意见评定:被鉴定人黄海燕不构成伤残;无后续费;康复费5000元;营养费380元;误工期90天,护理期45天(建议住院期间的19天每天配护理人数2人,余26天每天配护理人数1人)。黄海燕为上述鉴定事项向鉴定机构支付鉴定费3572元(其中伤残程度评定费960元;后期医疗费评定费744元;误工、护理、营养时限评定费672元;法医临床鉴定文证审查费996元;文书制作费200元)。粤D1××××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的登记车主系东之源公司,该车辆在平安保险汕头支公司处投保交强险(其中医疗费用赔偿
限额1万元,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及商业三者险(责任限额150万元,并投不计免赔险),事故发生于保险期间。史高尚驾驶粤D1××××号(粤D××××挂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在履行东之源公司的工作任务的过程中发生本案交通事故。史高尚持有由河北省保定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发放的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有效期自2018年11月29日至2024年11月29日。平安保险汕头支公司为黄海燕垫付医疗费10000元。黄海燕于1982年12月24日出生,系汕头市濠江区人,属城镇居民。2019年度广东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62521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