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2004-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规划》的通知(续)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04.10.28
【字 号】东府[2004]175号
【施行日期】2004.10.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
正文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2004-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规划》的通知(续)
 
东府[2004]175号
  五、对策措施
  (一)加强信息化管理体制与协调机制建设
  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化管理机构,逐步完善对信息化建设的规划、组织、协调、管理和监督职能。各职能部门和镇区要结合实际,根据全市的信息化规划,研究制定本部门、本区域的信息化发展规划和建设计划,落实信息化建设的机构和人员,确保全市信息化建设的管理与协调的统一。
  遵循统筹规划、统一管理、规范标准、相互协调、资源共享、有偿使用的原则,发挥政府
在基础网络、信息资源规划中的主导作用。各政府部门要在全市统筹和协调的前提下,根据业务职能和服务公众的需要,建立起相应的业务处理和公众服务信息化系统,镇一级要尽快建立一个符合自己实际的网络中心,用以连接全镇各部门的业务系统,避免各业务部门都要建立独立的纵向业务网络,以减轻市镇两级财政的负担。镇区各部门的业务系统,必须先与镇区的网络中心联网,然后再接入市电子政务网络中心平台,形成全市统一的电子政务系统。
  建立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加快政府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进一步加大政府协调机构工作力度,有效地协调、调度社会资源的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各领域积极参与信息化建设,支持信息化的发展,为东莞信息化提供一个低成本、广覆盖的资源环境。
  (二)广泛进行信息化知识教育培训
  在各个层次、各个领域通过科普宣传、信息化建设讲座、信息化建设成果展示等活动广泛宣传、普及信息化知识;通过多种多样的形式,广泛宣传、发动,提高市民的信息化意识,形成全社会普遍认同和积极参与信息化的良好氛围。
  各级党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化建设的认识,加紧学习现代科技知识,更新观念、明确目标、理清思路,切实推进本部门、本地区的信息化工作。要把信息技术知识培训纳入党校、行政学院等各种干部培训班的教学内容,制定各级公务员和办事员信息技术应用教育和考核制度,培养一批精通信息技术和业务的复合型人才。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和各基层都要普及信息技术基本知识,并结合年终考核,制定工作人员计算机知识、基本技能的达标标准。
  对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师进行分期分批培训,提高利用信息技术进行教学、科研活动的能力。在中小学校开设信息技术必修课,在九年制义务教育阶段、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阶段、高等教育阶段进一步加强信息技术的教育。
东莞公务员是不是特别难考  (三)建立健全信息化建设法规体系
  根据国家和省信息化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东莞的实际情况,在信息工程、信息网络管理、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电子商务、信息安全保密、通信管道、有线电视网络、无线电等的管理方面制定与信息化建设相配套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使我市的信息化遵循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发展。
  建立健全以知识产权保护为核心的政策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法规,加大知识产权保护的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侵权行为,特别是软件盗版活动,保护正版软件市场,促进软件业的繁荣。要切实做好科技创新过程中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培育中介服务机构,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保护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经济利益,保障信息化健康、有序地发展。
  (四)制定信息产业发展政策
  根据省制定的产业结构调整方案,加快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的结构调整,引导外商投资和社会资金投向。择优扶强,培植一批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的骨干企业,提高电子信息产业的集约化程度,形成配套和分工协作的产业链。
  大力推进信息技术改造传统制造业进程,使工业生产向自动化、智能化、集成化方向发展,根据信息技术的发展趋势以及国家和我省的产业政策,结合东莞的实际,制定我市电子信息产业发展政策,特别是软件和集成电路发展的产业政策,引导企业技术发展和技术更新的方向。
  软件业要紧靠应用市场,依靠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本土民营科技企业、品牌软件商在东莞设立的本地化分公司以及本地的一些大型制造企业,开发应用型软件技术和产品,有选择性地发展一些基础性、通用型软件技术和产品。培育和引进软件业、数字装备制造业、IC测试业和IC封装业,并引导其向松山湖科技产业园集中发展,以形成有利IC业发展的产业生态,促进IC业的整体发展。
  建立和完善信息技术服务支撑体系。在严格的资质认证基础上,让电子信息服务企业享受高新技术产业税收优惠政策。
  健全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机制,建立电子信息产品和技术配套网络,开发电脑资讯企业及产品库等一批商业性的信息资源数据库,发展信息资源产业。鼓励信息中介机构的发展。积极开展远程教育、远程医疗、电视会议、网上银行、网络广告、网上娱乐、视频点播、联机检索、数据处理等多种形式的信息服务。
  在国家和省的规划指导下,建立配套的物流信息系统,充分利用发达的经贸基础条件和优越的地理环境,积极开展物流电子商务应用。
  (五)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建立公正、公平、公开的市场竞争秩序,形成有利于信息化发展的政策法规环境和标准体系。强化市场监管,打破市场壁垒、市场分割和行业垄断,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确保市场竞争的效率和公平。积极引导消费,清理和消除抑制消费的因素,扩大信息消费。
  建设行业发展的自我约束机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技术专业委员会、企业联盟机构等的作用,加强信息产业行业规范自律,促进市场有序竞争。
  加强对中介服务业、信息服务业的指导、扶持与监管。设立配套资金,创立孵化机制,扶持我市信息服务提供商、系统开发商、认证机构等第三方单位的成长与发展,支持东莞门户网站的发展与壮大,完善电子商务认证和支付体系,引导企业和社会开展和运用电子商务;重点推动B to B的发展,积极推进B to C的普及应用,稳步进行B to G;同时,对企业通过电子商务实现的交易,在一定时期内给予一定额度的地方税费减免,以引导企业积极选择电子商务贸易方式进行商务往来。
  完善网络建设市场监管体系,建立宽带接入网的建设和营运分离机制。鼓励各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参与建设宽带接入网,提倡专业分工和互补合作,迅速发展宽带接入网市场。
  各级主管部门加强对信息工程的质量监督和设计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查工作,加强对重大项目的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信息工程的质量监督体系。
  (六)不断进行科技创新
  科技创新要坚持以企业为主体,以科研院校为依托,促进产、学、研结合。按照比较优势的原则选择重点领域,有所侧重。积极筹措资金,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设立R&D中心;采取优惠政策,鼓励发展集成电路设计;大力扶持软件企业的成长,支持软件企业的扩大发展,特别是鼓励面向制造业企业应用的软件系统的开发;鼓励企业运用信息技术提高新产品开发能力和生产效率,提升制造业的素质。
  在通信设备、网络设备、计算机整机制造、数字视听产品、数字化基础件、新型电子元器件和光电子器件等方面,集中力量突破关键技术瓶颈,发展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技术和产品。对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要采取扶持政策引导他们加大研发经费的投入,增强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
  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方面,与国家和省的各项专业信息技术应用试点计划、C3P联合
中心建设以及“虚拟制造协作网”推广应用工作相结合,以推广应用CAD/CAE/CAM/CAPP/PDM、ERP、电子商务和网络化制造四大系列技术为重点,分期分批在东莞制造业企业中实施信息技术应用普及计划,通过示范、辐射和扩散效应,提高东莞制造业信息化的整体水平。
  积极加快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建设,搭建技术、人才、服务平台,发展技术集成度高的制造业和科技咨询服务业,增强东莞的科学技术创新能力。
  (七)加快标准化建设步伐
  建立健全标准规范体系,切实执行国家标准,建立科学、系统、先进和开放的信息化建设标准化体系,为政府指导和管理信息化建设提供技术标准依据。强化信息系统开发标准化、网络与接口标准化、信息流程标准化、软件工程标准化。建立词汇标准、文件处理及办公自动化标准、中文信息处理标准等。推广应用计算机网络协议标准、电子商务技术标准、信息安全技术标准、计算机设备标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