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融资支持基金(中国PPP基金),是经国务院批准,由财政部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等国内10家大型金融、投资机构共同发起设立的公司制基金。中国PPP基金由中国政企合作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母基金)和中国政企合作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母基金管理公司)共同完成对PPP项目的融资支持工作。
2016年3月4日,中国政企合作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基金公司)正式成立,注册资本为1800亿元,作为社会资本方参与PPP项目投资,坚持市场化、专业化运作,主要通过股权、债权、担保等方式,为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专项规划以及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其他重大项目中的PPP项目提供融资支持。
基金公司的经营宗旨是:在财政部的指导下,积极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机制,支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发展,作为社会资本方参与PPP项目,提高项目融资的可获得性。基金以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专项规划以及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
其他重大项目中的PPP项目为投资目标,主要通过股权、债权、担保等方式,合理运用资金投资于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农业、林业、科技、保障性安居工程、医疗、卫生、养老、教育、文化等公共服务领域,并以结构化投资等多元化技术适当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健康养老、能源资源、绿环保等符合国家产业升级、结构调整战略范畴的产业和领域进行布局,提高投资收益和实现现金流的多样化安排,通过委托基金管理公司(以下简称“管理公司”)专业化运作,努力在为股东创造良好回报的同时,引导和规范PPP项目合作,培育高效、规范、透明、统一的PPP市场,实现政策导向与市场运作的有机结合。
经依法登记,基金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股权投资、债权投资、证券化资产投资、基金投资、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以及法律法规准许的其他业务(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最终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准)。
股东大会是基金公司的权力机构。基金公司股东名册是证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充分证据。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种类及类别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持有同一种类股份的股东享有同等权利并承担同等义务。
基金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七人。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基金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为九人,其中,股东代表监事共五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四名。监事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基金公司设立投资审核委员会。
基金公司设总经理一名,根据董事长的提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
投资理念
(一)投资目标
2016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要求“完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用好1800亿元引导基金,依法严格履行合同,充分激发社会资本参与热情”。中国PPP基金贯彻落实国务院的指示,通过市场化、专业化运作,充分发挥“引导、规范、增信”作用,在为股东创造良好回报的同时,引导和规范PPP项目合作,培育高效、规范、透明、统一的PPP市场,实现政策导向与市场运作的有机结合。
(二)投资原则
坚持市场化、专业化运作方式,投资于规范的PPP项目,获得合理的中长期投资回报,实现基金保值增值。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1、健全性原则。投资管理须覆盖投资业务的全过程,涵盖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
2、安全性原则。健全投资决策机制和投资风险管理制度,最大程度地保障投资安全。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入口3、有效性原则。结合实际需求,建立科学合理的投资决策流程,并适时调整和不断完善,确保投资决策快捷高效。
4、收益性原则。提高经营管理绩效,降低运作成本,更好地实现基金保值增值。
(三)投资范围
基金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股权投资、债权投资、证券化资产投资、基金投资、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以及法律法规准许的其他业务。
投资领域主要包括: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农业、林业、科技、保障性安居工程、医疗、卫生、养老、教育、文化等公共服务领域。
PPP项目投资以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专项规划以及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其他重大项目中的优质PPP项目为主要目标。
(四)项目筛选标准
潜在的投资项目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签署正式投资协议前需纳入财政部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或国家发改委PPP项目库。
2、投资区域属于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地级市(含市辖区)以上、百强县及经济实力较强的县。
3、有重大政治、社会意义和模式推广价值的项目。
4、债权类投资具有能够完全覆盖投资风险的担保措施。 
5、产权结构简单,收益预期良好,退出渠道清晰,管理团队优秀。
(五)投资要素
1、投资方式。以股权投资为主,包括出资入股、增资扩股、股份受让等;部分项目在特定条件下,可以股东借款等债权方式投资,或以优先股、可转债等夹层工具投资。
2、投资额度。基金投资总额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10%,同时股权投资不超过项目资本金的30%。
3、投资期限。最长可达30年(不含建设期)。
4、投后管理。目前较少参与项目日常经营管理,但保留对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和股东投票权;视情况决定是否派出董事。
5、收益要求。股权投资收益率结合项目风险与收益情况确定,通常不高于项目所在地合理的市场化资本金融资成本,倡导采取同股同权方式,也可根据项目相关方要求,协商确定其他回报机制。反对重建设轻运营的利润转移作法。
6、退出方式。股东方之间或政府方按照招标文件或公司章程约定退出;IPO或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后退出;股东间或向第三方转让股权;资产证券化等。
7、显名股东。基金至少有一部分投资以股权方式直接投资于PPP项目公司,作为显名股东直接持有部分项目公司股权。
(六)基金特点
中国PPP基金作为经国务院批准成立、财政部牵头发起设立的唯一一家专门从事PPP投资的国家级基金,资金实力雄厚,主要具备以下6个特点:
1、增信作用强。作为唯一的国家级PPP基金,中国PPP基金的参与能有效增强项目相关方对项目成功实施的信心,降低项目综合财务成本及项目相关方的违约风险。
2、投资期限长。中国PPP基金投资期限是与项目PPP合作期相匹配的,可以覆盖项目的“建设期+运营期”,最长可以达到“建设期+30”年,能够匹配项目的投资运营需求,缓解项目净现金流前低后高的压力。
3、规范运作,合作模式灵活。倡导以同股同权方式投资,共担风险、分享收益,既可以股权方式直接投入项目公司资本金,也可通过夹层基金、资管计划等方式实现股权或债权投资引导社会资本方、金融资本方及政府方重诺守信,降低项目履约风险。
4、投资决策高效。人员精干、管理扁平,决策链条短,PPP项目的接洽、谈判、尽调、投决等关键环节,一般可在1-2个月内完成。
5、管理团队专业。基金管理团队主要来自中央部委、国有大型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建筑、施工单位等机构,具备较高的PPP理论政策水平和丰富的PPP项目投资经验,能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6、资源整合能力强。股东单位实力雄厚,资源丰富,可有效发挥强大协同优势,与PPP领域众多国、民企、上市公司等已建立合作关系,与主要PPP咨询机构、知名律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长期配合,有能力为项目发起方整合咨询、设计、施工、融资、经营等相关资源,提供“一站式”、“全链条”服务,有效加快PPP项目落地速度。
基金投资业务委托中国政企合作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管理公司”)组织实
施。项目决策管理流程主要包括信息获取、项目初审、项目立项、尽职调查、投资决策、合同谈判、合同签署、项目报备、合同履行、投后管理、项目退出等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