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国培计划(2014)”——河南省农村中小学教师培训项目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14.07.25
河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字 号】教师〔2014〕630号
【施行日期】2014.07.2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
正文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国培计划(2014)”——河南省农村中小学教师培训项目的通知
教师〔2014〕630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有关高等学校和教师培训机构: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4]4号)和《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国培计划(2014)”河南省项目招(邀)标事宜的公告》(教师[2014]351号)文件要求,我省于5月16日—18日组织专家对各有关高等院校和培训机构申报的《培训方案》进行了评审,报经教育部评审,进行了调整、完善后,决定组织实施“国培计划(2014)”——河南省农村中小学教师培训项目。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项目
  “国培计划(2014)”——河南省农村中小学教师培训项目主要包括置换脱产研修项目、短期集中培训项目、远程培训项目。其中短期集中项目下设农村中小学主干学科教师、薄弱学科教师、英语教师、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特岗计划”教师、生命与安全教育教师、寄宿制中小学校班主任、义务教育学校校长、经典诵读教育教师、小学全科教师、县级教师培训机构
培训者、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持证上岗培训、农村中小学送培到县等13个子项目;远程培训项目下设农村中小学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整合培训、农村骨干班主任教师履职能力远程培训、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远程培训等3个子项目;专设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远程培训和示范性综合改革项目。
  二、项目承办单位
  我厅采取招邀标方式,经专家评审,报请教育部同意,确定华东师范大学等22所院校(机构)承办河南省农村中小学教师培训项目。
  三、培训时间与地点
  河南省农村中小学教师培训项目实施时间为2014年8月至12月,具体培训时间、地点由培训任务承办院校(机构)另文通知。
  四、有关要求
  1.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及承办院校(机构)要严格按照申报方案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确保培
训质量。要有效利用河南省教师教育培训管理系统(pxgl.open.ha),做好学员管理和项目评估等工作。省教育厅将严格按照教育部要求,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实行同类、同项目末位淘汰制。
  2.省教育厅在各市、县上报需求的基础上,按照省本级统筹项目和“三方协同”项目实施要求,对河南省农村中小学教师培训项目参训学员名额做了分配(见附件1-16)。请相关单位严格按照分配名额和学员遴选条件(见附件17),于2014年8月5日前通过河南省教师教育培训管理系统完成学员遴选工作,并形成汇总表(见附件18),报相关项目办和承担培训任务的相关院校(各培训机构及市县见附件22、23)。同时,将有关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后上报我厅师范教育处。
  3.各承办院校(机构)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照教育部批准的《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同时要将开班时间于8月5日前报至项目办和我厅师范处,并在开班时间前10天将“国培计划(2014)”学员《报到通知书》电子版,以培训院校为单位压缩打包后发送至相关项目办公室邮箱,由办公室统一发送至各市、县。开班一周内要把参训教师的报到情况按培训类别,分别反馈给各相关项目办。对按时完成集中学习和教育实践环节各项培训要求的教师,
经考核合格后,颁发《“国培计划(2014)”——河南省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研修项目结业证书》,证书的印制和发放,仍按照2010年下发的《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制“国培计划(2010)——河南省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培训证书的通知》(教师〔2010〕875号)有关要求执行。
  其中,置换研修项目学员的课题研究、教育实践和师范生顶岗实习工作,仍按照2012年下发的《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实施“国培计划(2012)”——河南省农村中小学教师培训项目的通知》(教师〔2012〕680号)有关要求执行,经培训结业、课题结项和市、县教育部门审核同意的学员,由省教育厅颁发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证书。“国培计划(2014)”——河南省农村中小学教师置换脱产研修项目顶岗实习生需求汇总表、教师教育实践鉴定表、师范生顶岗实习鉴定表见附件21、22、23。
  4.承担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整合培训的培训单位,要有效利用教师网络研修社区,切实推行混合式培训模式,将网络研修与现场实践相结合、将线上培训与线下培训相结合、将远程培训与校本培训相结合,建立并完善“个人空间——教师工作坊——研修社区”一体化网络研修体系,通过建立学科组、学校、区域性教师学习共同体,提升远程培训效果。今年我省远程
培训项目继续采取“多网学习,一端登陆”的模式,统一的登录网站为:www.hateacher/。
  省教育厅将进一步加强远程培训项目的督导和管理,并采取网络匿名评估、专家实地考察和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对培训任务承担机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资质调整、任务分配的重要依据。各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做好远程培训项目的学员遴选工作,加强对远程培训项目全过程的管理、监督和指导,调动县级教师培训机构的积极性,积极探索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整合下教师培训的新模式,有效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5.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国培计划”的实施工作,按照有关要求,一是做好学员遴选及相关个人信息的汇总上报工作(已参加过“国培计划”培训的教师,3年内不得参加同类项目培训)。二是提前向参训学员送达加盖有教育主管部门印章的培训通知书,保证学员持通知书按时报到参加培训。三是对完成各项培训任务并领取培训合格证书的参训教师,按照教师培训管理的分工职责,及时对参训教师进行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学分登记。
  6.培训期间,各承办培训任务的有关机构要向“项目办”提交至少3期《工作简报》(注:“简报”必须由培训院校组织编写并以培训院校的名义上报);培训结束,应及时将本院校培训项
目绩效自评报告及相关培训工作光盘等材料,提交至各“项目办”,同时,须按《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国培计划”培训课程资源征集、遴选、推荐活动的通知》(教师〔2010〕796号)要求,择优提交培训课程资源,各培训院校(机构)提交的“简报”、“自评报告”和“课程资源”的质量将作为“国培计划”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
  7.本项培训由教育部、财政部提供专项经费,用于支付参训学员的培训费、住宿费、资料费等,学员往返差旅费由所在单位报销。培训项目承担单位须严格按照项目工作要求和有关财务规定编制和使用培训经费,并保留经费使用原始单据备查,确保专款专用。
  有关项目工作的文件、通知及电子表格的下载,请登录河南省教育厅网站(v/)、河南省国培计划网站(v/)或河南省中小学教师教育网网站(www.hateacher/)。
  教育厅师范处联系人:吕康、李社亮;电话:0371--69691697、69691798;:****************,*************。
  “国培计划”--短期集中培训项目办公室联系人:王春莲;电话0371--65682817;136****609
9;传真:0371--65682584;:***************;通信地址:郑州市纬五路21号,河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邮编:450014。
  “国培计划”--远程培训项目办公室,联系人:肖立志,:0371--65927618、186****8605,:************。通信地址:郑州市黄河路124号河南广播电视大学,邮编:450000。
  附件:1.“国培计划(2014)”——河南省农村中小学教师置换脱产研修项目名额分配表
  2.“国培计划(2014)”——河南省农村中小学教师短期集中培训项目主干学科名额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