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春节前后农民工返乡返岗情况调查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布日期】2016.02.15
【字 号】
【施行日期】2016.02.1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农民工工作
正文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春节前后农民工返乡返岗情况调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春节前后农民工返乡情况调查的通知》(豫人社明电〔2016〕3号)要求,请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认真组织开展当前农民工返乡情况、节后返岗情况和春季企业用工情况统计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
  (一)做好农民工节前返乡人数统计工作,调查分析返乡原因,特别是对因企业破产、裁员等情况的分析(见附件1)。
郑州人才市场档案  (二)做好农民工节后返岗情况统计工作,包括返岗人数(比例)、继续外出就业人数、自主创业人数等(见附件2)。
  (三)组织开展“春风行动”情况,包括开展招聘会、洽谈对接等就业服务情况等,活动期间计划召开招聘会的时间、场次等,当地企业及产业集聚区用工招工情况等。
  二、调查时间
  2016年2月4日前,报送节前农民工返乡情况及就业形势预测(附件1及文字材料)。15日(正月初八)、19日(正月十二)15:00前,报送节后农民工返岗情况、开展就业服务情况及企业招工情况(附件2及文字材料)。
  三、调查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要组织专人深入车站、企业等地探访情况,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工作人员深入农村展开摸底式调查,确保数据准确、情况真实。
  (二)认真做好就业形势分析和预测。要真实正确地反映当地农民工的就业及培训需求,科学预测就业形势,全面掌握企业岗位信息和当地产业集聚区的招工情况。
  (三)及时上报有关材料。形成农民工就业形势分析报告,按照时间节点及时报市人社局农民工工作处。
  联 系 人:姚志峰 高怀亮
  电 话:67887696 67887698(传真)
  邮 箱:***************
  附件:外出务工人员返乡情况调查表(略)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