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旗自然概况
鄂托克旗位于内蒙古自治区西南部,鄂尔多斯市西部。地处东经106°41′—108°54′,北纬38°18′—40°11′之间。,东邻杭锦旗,西连宁夏陶乐县并隔黄河与石嘴山市和阿拉善盟相望,南接乌审旗和鄂托克前旗,西北界乌海市。全旗南北长209千米,东西宽188千米,总面积20064平方千米,至2005年底总人口92838人。人口出生率10.7‰,死亡率7.4‰,人口自然增长率7.4‰。总面积20064平方公里。
旗人民政府驻乌兰镇,邮编:016100。代码:150624。区号:0477。拼音:EtuokeQi。
【行政区划】全旗辖2苏木、4镇。棋盘井镇、乌兰镇、蒙西镇、木肯淖镇、阿尔巴斯苏木、苏米图苏木。设75个嘎查村、14个社区。
【历史沿革】鄂托克旗地区早在新石器时代就有人类活动。“河套人”就在鄂托克旗一带生息、繁衍,今阿尔寨石窟(百眼窟)、桂勒斯太(樱桃山)等地区发现新石器时代“河套人”遗址。商代、土方、鬼方等方国和北羌、熏育等民族游牧于此地,他们大多是“居溪沟,各有君长”。西周时,鄂托克旗一带为猃狁等游牧部落的活动区,统称戎狄。春秋时期,朐衍等部落游牧于
旗境西南边沿。至战国时期,林胡、楼烦移居此地。此后很长的历史时期内,鄂托克旗大部分地区成为匈奴民族重要的活动地区。秦始皇三十年(公元前215年)划属北地郡。汉元朔二年(公元前127年)入朔方郡,境属临戎、修都县。东汉建武二十六年(公元50年)后,南匈奴等部众入居,鄂托克旗属右贤王屯领的朔方郡。两晋十六国时为前后赵、前后秦属地朔州境。北魏天赐四年(公元407年)赫连勃勃建立大夏国,鄂托克旗隶属夏国夏州。北魏态帝始光四年(公元427年),北魏占领整个鄂尔多斯,形成南北朝对峙局面,此时鄂托克旗分属于西安州、薄骨律镇和沃野镇。隋炀帝大业元年至三年(公元605-607年)改州为郡,鄂托克旗地区分属灵武、盐川二郡。唐初为安置内附突厥人的鲁、丽、舍、塞、依、契六胡州地区,后并为匡、长二州。唐开元二十六年(公元738年)置宥州,境置延恩、归仁、怀德三县。元年八年(公元813年)在经略军(故城址在包乐浩晓)设新宥州,下辖延恩、长泽二县。五代十国时期,党项拓拔思恭子弟历任定难军节度使,鄂托克旗地盘分属定难节度使和中央王朝的灵盐节度使。北宋宝元元年(公元1038年)归属西夏。公元1226年,成吉思汗亲征西夏,在鄂托克旗西部休整兵马,1227年灭西夏,鄂托克旗始为蒙古汗国领地。元代,除旗境西部划属甘肃行省宁夏府路外,余为察罕脑尔皇室封地。明洪武六年(公元1376年)鄂托克旗分属宁夏卫和东胜卫,隶属陕西行都司。天顺六年(公元1462年)
蒙古部落入居鄂尔多斯,弘治一三年(公元1500年)巴图孟克达延汗恢复万户组织,鄂托克旗属右翼三万户济农巴尔斯博罗特所辖鄂尔多斯万户之地,后一直属巴尔斯博罗特之孙拜桑忽尔及其后裔的领地。崇祯七年(公元1635年)鄂尔多斯万户归顺清朝。清顺治六年(公元1649年)清延将鄂尔多斯万户划为六个旗原拜桑忽尔诺延及后裔所据克扣特、锡布沁、乌喇特、唐古特等部落组成鄂尔多斯右翼中旗,下设15哈喇(参领区)83个苏木(佐领)。民国年间仍实行盟旗制度,仍称鄂尔多斯右翼中旗。1930年,旗境设沃野县,1936年将旗衙门改为旗政府。1941年旗境设桃力民办事处。1942年在参领区内实行保甲制度,但一直到全国解放,哈喇、苏木和保甲制度同时并存。1949年8月23日,鄂托克旗和平解放,9月7日成立临时自治政府,1950年2月成立鄂托克旗人民政府。1980年,南部10个人民公社分置鄂托克前旗。1997年将巴音陶亥乡、巴音陶亥农场和碱柜乡的巴音、新地、黄河、三坝四个村划入乌海市。
“鄂托克”系蒙古语,汉意“营”或“部”,是元,明两代蒙古“万户”下设行政建制,称千户,它是组成万户的小领地名称,是地缘组织,每个鄂托克要根据人口的多寡提供一定数量的军队。十七世纪中叶,清朝政府以拥有军事权力的“和硕”(旗)取代了“鄂托克”但鄂托克一直为鄂尔多斯右翼中旗的俗称保留下来,解放后正式成为行政区划名称。
光能资源乌兰镇地区太阳年辐射总量为142.13千卡/厘米2,生理年辐射总量为69.59千卡/厘米2。多年平均年日照时数为3046.1小时,日照百分率为69%。
热量资源年平均气温6.5℃,1月平均气温最低为-11.4℃,7月平均气温最高为22℃,极端最高气温36.7℃,极端最低气温-35.7℃。全年≥O℃积温为3335.6℃,≥5℃积温为3320.3℃,≥10℃积温为2729.O℃。气温日较差一般在13.9℃左右,年较差34℃左右。多年平均无霜期133天,最长150天,最短113天。初霜日一般在9月25日前后,终霜日一般在5月16日前后。
降水和蒸发旗内年降水量为250毫米左右,降水分布很不均匀,东南部>300毫米,西北部<200毫米,中部一般在260毫米左右;降水主要集中在7~9月份,占全年降水量的64%;4~9月份的降水变率为30~33%。年平均蒸发量2400—2800毫米之间,是降水量的8~12倍。
风能资源各地平均风速在3米/秒以上,其中≥3米/秒的日数占全年的58%。牧区居住分散,
充分利用风能照明、提水、搞加工业等,可以大大改善牧民众的生产条件和生活水平。
气象灾害大风和干旱出现频繁,年平均≥8级大风42天,最多年份95天,春季为多,对农牧业危害严重。
鄂前旗之窗【水资源】地表水都思图河为黄河的一级支流,全长165.8公里,多年平均径流量1408万米3,河水主要来源于地下水补给和雨季洪水的汇集,流径的水可用于灌溉。东南部毛乌素沙地有大小湖泊25个分布于丘间洼地处,面积最大的约8公里2,水深一般在0.5—2米,多数湖水含盐量较大,不能用于灌溉。坑塘水库可利用的面积5330亩。
鄂旗可开采水资源总量为27787.5万米3,其中地下水26994.9万米3,占97.1%;地表水792.6万米3,占2.9%。地表水主要靠降水补给,历年平均降水量271.4毫米(乌兰镇),多年平均地表径流深1.5—3米3,属于干涸地区。此外,境内有黄河75公里,多年平均径流量315亿米3,是鄂旗可用于灌溉的主要水源。
地下水资源可开采地下水26994.9万立方米。藏量分布不均,开采难易程度不同。东南部开采较易,且供过于求,西北部因地下水埋藏深,加之降水少,故水源不足。水质东北部较好,西南部较差。
【土壤资源】全旗经第二次土壤普查,土壤类型有7个土类,15个亚类,34个土属,80个土种。7个土类中。有3个地带性土类:栗钙土占土壤总面积的8.4%,棕钙土占55.2%,灰漠土占5.3%;有4个非地带性土类:风沙土占22.6%,潮土占8.0%,盐土占0.45%,沼泽土占0.05%。土壤质地以疏松的沙质壤土或沙土为主。
【生物资源】野生植物资源野生植物有460种,其中药用植物有165种,甘草、麻黄面积较广。有甘草及杂类草地81100亩,有麻黄及杂类草地136700亩。1981年,收购甘草12.5万公斤,产值14万元,收购麻黄82万公斤,产值9.8万元,受国家重点保护的珍稀植物(第三纪残遗)种有:四合木、半日花以及棉刺、沙冬青、蒙古扁桃、草苞菊等,分布在鄂旗与乌海市的交界地带。宜畜食草100多种,其中优良牧草50多种。
野生动物资源据初步调查,旗境内有经济价值的野生动物有狐狸、野兔、艾虎、蛇、青羊、黄羊、等20余种。栖息的鸟类有天鹅、野鸭、猫头鹰、百灵鸟等30多种。
森林资源全旗林地占总土地的0.77%。其巾天然林占59.2%,人工造林保存面积占34.7%。林地大部分分布在南部的毛乌素沙地,占全旗林地的80%。用材树种主要以阔叶树为主,共5科、6属,20多种,乡土树种是杨、柳、榆。灌木共4科,6属,10多种,即沙柳、乌柳、柠条、酸刺、杨柴等。
草场资源分布温性草原类、温性草原类、温性荒漠草原类、温性荒漠草原类、温性草原化荒漠类、温性草原化荒漠类、温性荒漠类、土质荒漠亚类、温性荒漠类、低地草甸类、低地草甸类、沼泽类12个草场类;平原丘陵草原亚类、沙地草原亚类、平原丘陵荒漠草原亚类、山地荒漠草原亚类、沙地荒漠草原亚类、草原化荒漠亚类、沙质荒漠亚类、低湿地草甸亚类、盐化低地草甸亚类、沼泽化低地草甸亚类10草场亚类。
全旗草地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82.8%。其中天然草场占99.8%。天然植被种类繁多,已查明的野生植物有71科,252属,460种。主要的饲用植物有100多种,其中优良牧草50多种,以菊科最多约30多种,其次是豆科、禾本科和藜科。比较重要的优良牧草有:油蒿、冷蒿、狭叶锦鸡儿、藏锦鸡儿、中间锦鸡儿、甘草、碱草、芨芨草、针茅、糙隐子草、芦草、沙鞭、苔草、猪毛菜和虫实等。根据植被优势种相同,生态环境一致性的划分标准,全旗从东向西
形成干草原、荒漠化草原、草原化荒漠、荒漠草原草场4个植被带和1个隐域性低湿地灌丛草甸草场。
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社会经济概况
指标 | 2002 | 2003 | 2004 | 2005 | 2006 | 2007 |
行政区域土地面积(平方公里) | 20064 | 20064 | ||||
人口就业 | ||||||
年末总人口(人) | 88863 | 90852 | ||||
#男性(人) | 46297 | 47168 | ||||
#乡村人口(人) | 49603 | 46168 | ||||
年末总户数(户) | 30464 | 31842 | ||||
#乡村户数(户) | 15614 | 12717 | ||||
出生人口(人) | 743 | 1037 | ||||
死亡人口(人) | 271 | 199 | ||||
全社会就业人员(人) | 53434 | 61927 | ||||
第一产业(人) | 22130 | 21335 | ||||
第二产业(人) | 17283 | 23239 | ||||
第三产业(人) | 14021 | 17353 | ||||
在岗职工人数(人) | 8004 | 8825 | ||||
乡村劳动力(人) | 32229 | 30661 | ||||
#农林牧渔业(人) | 25683 | 24399 | ||||
国民经济综合指标 | ||||||
生产总值(万元) | 169466 | 248420 | ||||
第一产业(万元) | 18166 | 2003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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