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鄂伦春自治旗旗长、副旗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2.02.18
【字 号】鄂政办发〔2022〕4号
【施行日期】2022.02.1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鄂前旗之窗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鄂伦春自治旗旗长、副旗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旗直各部门,驻旗各单位:
  据宪法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实行旗长负责制,副旗长协助旗长工作。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旗长、副旗长工作分工如下:
  何雪光(旗委副书记、旗长):领导旗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等方面工作。分管审计局。
  阿江达冰(旗委常委、常务副旗长):负责旗政府常务工作,协助何雪光负责民族事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和旅游、应急管理、信访等方面工作。
  分管:民族事务委员会(蒙古语文工作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化和旅游局(文物局)、应急管理局、信访局、鄂伦春民族博物馆(文物保护中心)。
  联系:纪委监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编办、机关工委、巡察办、文联(民研会)、党校、融媒体中心、消防救援大队、驻旗森警部队。
  完成旗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李卓(旗委常委、副旗长):协助何雪光负责北京西城区对口帮扶鄂伦春自治旗相关工作,协助马艾飞负责乡村振兴等方面工作。
  协助分管: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农牧水利科技局、乡村振兴局。
  完成旗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郭金双(旗委常委、副旗长):协助何雪光负责财税、金融、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大数据工作、机关事务、全面深化改革等方面工作。
  分管:政府办公室、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大数据中心、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协管何雪光分管审计局。
  完成旗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齐伟(副旗长):协助郭金双负责金融工作。
  完成旗长交办的其他事项。
  韩树和(副旗长、公安局局长):协助何雪光负责依法治旗、社会稳定、信访等方面工作。主持旗公安局全面工作。
  分管:公安局、司法局,协助阿江达冰分管信访局工作。
  联系:政法委、检察院、法院、法学会、武警中队。
  完成旗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胡秀臣(副旗长):协助何雪光负责发展和改革、对外开放、工业经济、商务、统计、自然资源、林草、生态环境、民航建设管理、铁路等方面工作。
  分管: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统计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
  代管:财政局。
  联系: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鄂伦春自治旗分局、工商联、税务局、烟草专卖局、石油公司、邮政局、移动通信鄂伦春分公司、联通鄂伦春分公司、电信鄂伦春分公司、铁塔鄂伦春
公司营业部、国网鄂伦春自治旗供电公司、阿里河火车站、人民银行、各金融机构、财险公司、寿险公司、呼伦贝尔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鄂伦春自治旗业务部、驻旗各大林业局。
  完成旗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王蒙(副旗长):协助何雪光负责教育、体育、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工作。
  分管:教育体育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医药管理局、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医疗保障局。
  联系:人民武装部、团旗委、总工会、妇联、计生协会。
  完成旗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马艾飞(副旗长):协助何雪光负责公路、农村猎区、科技、水利、乡村振兴、供销等方面工作。
  分管:交通运输局、农牧水利科技局、乡村振兴局、供销社。
  代管:政府办公室、大数据中心、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联系:旗委办公室(档案局)、人大、政协、政研室、保密机要局、科协、气象局、大兴安岭农垦集团、大兴安岭农工商联合公司。
  完成旗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孔令健(副旗长):协助何雪光负责民政、市场监督管理、政务服务等方面工作。
  分管:民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政务服务局、红十字会。
  联系:残联。
  完成旗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李强(副旗长):协助马艾飞负责乡村振兴工作。
  完成旗长交办的其他事项。
 
2022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