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职晋级的补充规定
为推进依法治校的进程,将评职晋级工作做细,更好地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促进学校良性发展,结合学校历年评职晋级的相关要求,并按照学校教代会关于评职晋级的修改意见,评职晋级总体按照教体局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并按照文件要求,学校可以制定符合学校发展实际的相关要求,使评职晋级具有延续性,更加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经学校研究决定,对我校评职晋级工作做相关补充规定:
一、评选中学一级教师和高级教师条件的补充规定:
评选中一、中高的教师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是现任班主任或者曾经担任班主任工作三年及以上的。
2、曾经担任学校行政、支部委员的。
3、按照学校2021年19号文件《关于学校部分工作岗位设置的决定》的要求,对其中的工作岗位(如教务员、教研组长等)工作年满三年以上的。
4、在本校工作12年以上的可以评选中一;在本校工作15年以上的可以评选中高。
二、关于成绩认定的补充规定:
1、为打造团队精神,凡该年级该科目总体成绩超过同层次平均线(或者县平均线),而且不是倒数第一的,该教师的成绩视为过同层次平均线。
2、为鼓励教师接班、跨年级、跨科目,有以下情况的视为过同层次平均线。
(1)接班有提高的(职评文件有规定)。
(2)接班虽然没有提高,但名次未下降,而且A线学生增加1人及以上的(或者A线未减少b线学生增加2人及以上的)。
(3)接班虽然没有提高,但名次未下降,而且接班后的平均分与县(或同层次)平均分的差距比接班前的差距缩小5分以上的。
(4)教同一学科,不同年级的,有一个年级过同层次平均线,另外一个年级达到同层次平均线90%以上的。
(5)教不同学科,有一科过同层次平均线,另外一科达到同层次平均线80%的(职评文件有规定)。
3、两点说明:
(1)由于近几年政策在不断变化,以上所说的平均线,既可以认为是平均分的线,也可以认为是综合得分的线,初三也可以认为是优生率的线,只要达到其中一项均可。
(2)只教重点班的成绩乘以系数0.85,只教普通班的乘以系数1.1,既教重点班又教普通班的可以不乘以系数来算,也可以分开乘以系数再综合算。
三、关于加分的补充规定:
1、任现职以来,在本校每工作一年,另外加0.1分。
本规定解释权归学校教代会。职级并行最新细则出台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