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级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职能管理员工职级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实施《公司职能管理员工职级管理制度》(以下简称职级管理制度),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在《职级管理制度》实施过程中,采用新员工新办法、老员工老办法的措施,解决人员现状与制度要求之间的差异。具体内容详见第二章“人员过渡方案”。
第三条初次套改执行本细则第三章“初次套改方案”。初次套改完成后,老员工晋升执行本细则第二章,新员工晋升执行《职级管理制度》。
第二章人员过渡方案
第四条人员过渡方案主要针对非本科学历人员的老员工。老员工与新员工划分的时间节点为2000年10月1日,即以由事业单位改为企业并开始缴纳社保为分界点。
第五条老员工各职级任职资格详见表一:《职级任职资格(过渡期)》。
第六条老员工晋升职级,不要求通过英语和职业资格考试。
第七条老员工申报职级,“五大”与大专学历对等,中专与高中学历对等。多学历人员,采用对本人最有利的条件。
表一:职级任职资格(过渡期)
职级并行最新细则出台
注:表中毕业年限和任职年限均要满足。
第三章初次套改方案
第八条初次套改流程:
1. 人力资源部调查、拟定部门岗位编制,报主管领导审批后公布;
2. 个人根据自身条件及岗位设置情况填写《员工职级晋升审批表》个人应填写内容进行申报,同时提交《推荐人选核心工作汇总表》;
3. 部门审核后填写《员工职级晋升部门推荐表》,并将所有资料提交人力资源部;
4. 人力资源部审核资料并提出建议方案;
5. 评委会评审;
6. 根据评审结果办理审批聘任手续。
第九条初次套改时,培训、轮岗、职业资格、次级职级任职年限、英语考试等暂不作要求。
第十条初次套改时,如本人所申报职级评审未通过,则纳入下一级职级评审名单。
第十一条初次套改后,职级晋升进入常态。若本人所申报职级评审未通过,则下一年度再重新申报。
第十二条新任职级职务工资自2015年1月1日实施。
第十三条初次套改各职级学历、毕业年限与工资级别按表二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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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二:过渡期按照毕业年限套工资
第十四条初次套改完成后,今后所有人晋升职级时,套所在职级最低档工资。
第十五条以前按专业技术职称聘用的人员,职级套改后工资按照新职级核定。
第十六条职级套改后原专业员进入管理序列、原事务员进入文员和工勤序列的,如工资级别低于原级别,暂维持原级别,在今后普调工资时逐渐抵消。
第十七条未尽事宜由人力资源部酌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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