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公务员考试行测冲刺备考策略解读
(必备)
距公务员考试仅剩两周,如何在这短时间内快速掌握公务员考试所需的知识、技能,提高自己的行测考试水平,是广阔考生最为关心的问题。专家对公务员考试近三年考试真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并结合多年公务员考试培训经验,为考生制定以下备考策略。
一、真题研究,做到“心中有数〞
真题是公务员备考不可缺少的复习资料,是公务员考试的风向标,尤其是近三年的考试真题。通过研究,考生能对行测考试有一个整体的认识,对行测考试中的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常识判断五大局部考查的知识点有初步了解。
通过仔细揣摩真题,考生也能够对出题人的出题思路、题目的难度系数、各局部的常考知识点等有一个整体的把握,同时对自己哪些局部比拟擅长,哪些局部比拟薄弱,并根据情况判断自己在哪些题型上还有上升空间都能做到“心中有数〞。在目前的时间条件下,对行测局部进行地毯式的全面复习已经不太现实,应有选择性地进行复习:对于常考知识点、自己的薄弱点、短期可快速提升的题型,都可以作为重点攻克。
二、研读教材,掌握知识要点
在研读真题,对行测各局部知识有一个整体了解的前提下,考生还需要掌握各局部的知识要点。我们都知道,题量大、时间紧是公务员考试行测考试的另一特点,很多考生都反响题做不完,这是因为考生对题型理解不深,缺乏有效的解题方法和技巧。因此掌握相应的题型特点、解题方法与技巧对快速解题至关重要。
为了帮助考生理清各局部的题型及解题方法,专家精心提炼出各局部的复习要点,考生可以此为线索,参照教材,根据自己的复习重点逐一复习。
(一)数量关系
1、数字推理
(1)掌握数字推理的分析基础,包括数项特征、运算关系、整体特征三个主要方向。
(2)了解数字推理规律,熟悉各种基本数列及其变式,掌握各类数列的题型特征。尤其是对于公务员考试中出现频率较高的等差数列及其变式、屡次方数列变式、分式数列要着重掌握。
2、数学运算
(1)掌握数学运算解题中常用的数的整除性、奇偶性、质合性、尾数特性等基础知识,熟悉代入排除法、特值法、图解法、方程法等各种解题方法,深入了解每种方法的使用条件与应用要点。并能在解
题时灵活运用以到达快速解题的目标,这一点对数学运算来说非常重要。
(2)了解计算问题、行程问题、工程问题、几何问题、利润问题、和差倍比问题等传统题型特点,掌握各题型的常用解题方法和流程。
(二)判断推理
1、图形推理
(1)熟悉行测考试的常考题型:古典型、视觉型、九宫格等,认识题型差异及各种题型相应的解题思路。对国考的新题型图形分类也要有所了解。
(2)明确图形推理的常见考点及规律,加深对图形推理的认识和理解,掌握图形推理的分析方法,灵活运用特征分析法、求同分析法、比照分析法、位置分析法和综合分析法,从整体上把握图形推理的解题思路。
2、定义判断
了解定义判断解题基础,掌握常见的要点类型,在确定定义要点时能够准、全,熟练运用解题方法,快速到或总结归纳出要点,准确解题。
3、类比推理
(1)了解出题陷阱、掌握词项间关系。
(2)运用适当的解题方法快速准确地确定词项间的关系、排除迷惑选项。
4、逻辑判断
(1)了解基本的逻辑知识。其中,直言命题局部需掌握对当关系、概念间关系、三段论推理、变形推理和直言模态命题,复言命题局部则要掌握各种复言命题的含义、真假关系及推理规则。
(2)掌握六大解题方法,即突破口法、假设法、排除法、排序法、图表法、计算法。
2022广州市考公务员时间(3)掌握可能性推理的削弱型、加强型、前提型、解释型、评价型和结论型这六种题型的解题方法与流程。
(三)言语理解与表达
1、掌握核心解题方法
熟练掌握言语与表达局部的核心解题技巧——语境分析法、关键信息识别法。同时注意具体题型中相关
知识的适用条件与应用要点,准解题关键,以提高解题速度和准确率。
2、了解题型特点
选词填空题型包括词义、语法、语用以及成语等内容,其中词义是重点,要熟练掌握易错成语的词义及用法。片段阅读的重点题型是主旨观点型、细节理解型和语句填充排序型题目,尤其要加强对前两种题型的复习。
(四)常识判断
1、着重掌握考试重点法律、科技、人文知识,对其他方面的知识,在目前这一阶段考生不宜花费过多精力。
2、掌握关键词暗示法、排除法等适用性较强的解题技巧。
(五)资料分析
1.掌握基础知识。考生可先从资料分析常考概念的定义和公式入手,熟悉概念的使用,逐步培养快速列式的能力。其中,同比、环比、增长率、增长量、年均增长率、比重、倍数、百分点、进出口、等计算型概念考查频率较高,要重点掌握。
2.掌握首数法、尾数法、分子分母比拟法、范围限定法、乘除法转化法等速算技巧,以保证在有限时间内快速解题。
三、定时定量模拟
根据以往的经验,一些考生在平时的复习备考的过程中会发现行测试题难度不大,以为几乎大局部经典题型涉及的知识点都已尽在掌握,但上了考场就会发现在当时的时间压力与精神压力的双重作用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