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对个体手工业改造的主要形式有哪些
新中国对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的主要形式有(  )
A. 互助组
B. 供销合作社
C. 生产合作社
D. 公私合营
三大改造是1953年对农业、手工业改造的方式是引导农民、手工业者加入生产合作社,走合作化道路;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的方式是公私合营,实行赎买政策.1956年底,三大改造的基本完成,标志着社会主义制度在我国基本建立起来,我国从此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故选C.
建国初期的手工业,大体有四种类型:一是从属于农业的自然经济形态的家庭手工业,如自制
农具、衣服等;二是农家兼营的商品性手工业;三是独立经营的个体手工业;四是雇工经营的工场手工业。按照中央有关规定,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对象,主要是第三类,即个体手工业,其次是第二类中以经营性手工业为主的兼业户和第四类雇工不足4人(学徒不算雇工)、本人参加劳动而且是手工劳动出身的工场主。第一类和第二类中以农业为主的兼业户,都归入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范围,第四类中雇工超过4人的工场主,一般归入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范围。个体手工业和个体农业比较,就其生产关系和经营方式来说,有一些基本的共同点,所以也采用合作化的方式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是可行的。国民经济恢复时期,手工业合作化还处于重点试办阶段,发展较慢。1953年,全国进入国民经济建设的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中共中央正式提出了党的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手工业合作化由重点试办进入了全面发展的新阶段。
1954年,全县有私营、个体工业、手工业1022户,从业1550人,其中专业户604户,从业760人,年产值17.4万元。1955年10月,在滩头组建了第一个铁业生产合作社(简称铁业社)试点,有红炉10个,职工28人。1956年,专业手工业户分行业组建了铁业、缝业、竹器、制鞋等17个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社员达331人。1957年组建了5个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全县两批组建手工业生产合作社22个,社员634人,年产值69.4万元。
三大改造的形式
1954年,成立手工业联合社和企业科(1956年改称为企业公司),轻手工业由手工业联合社管理,地方工业由企业科管理。1954年后,较大的工业企业先后建立了党支部,以党支部领导为核心,有效地推动了手工业合作化的进程。1957年企业公司与手工业联合社合并为工业局,管理全县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