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修改《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的决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财政部
【公布日期】2024.01.23
【文 号】财政部令第115号
【施行日期】2024.03.01
【效力等级】部门规章
【时效性】尚未生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财政部令
第115号
  《财政部关于修改〈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的决定》已经2024年1月12日财政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部长 蓝佛安
  2024年1月23日
财政部关于修改《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的决定
  财政部部务会议决定,对《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作出修改:
  一、将第十二条第三款修改为:“考生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向报名地的地方考办提出成绩复核申请,由财政部考办统一组织成绩复核。复核后的成绩为最终成绩。”
  二、将第十五条修改为:“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启用前的试题、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按照国家秘密管理。命审题工作及参与人员的有关情况、试题试卷命制工作方案、题库、案例库,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启用后的试题、参考答案、评分标准,评卷人信息,经评阅的
考生答卷,未公布的应考人员考试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和数据等,按照工作秘密管理。”全国财政会计考试网
  本决定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