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办事指南
一、申请条件:
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后,合同约定预告登记的。
二、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记载于登记簿——缴费——领取登记证明。
三、提交材料:
1、预告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及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4、买受人单方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出卖人与买受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对预告登记附有条件和期限的,买受人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5、其他必要材料。
商品房备案查询入口
四、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登记费:住房80/套,非住房550/次。
六、注意事项:
1、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出卖人未按照约定与买受人申请预告登记,买受人可以单方申请预告登记。
2、本预告登记可以和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手续合并申请办理。电子合同采用简化流程:网上签约、网上备案申请、网上预告登记申请,再持合同备案证明书到中心转让评估科(各区工作站)确认备案、缴费、领取预告登记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