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资助贫困学生学历变化等基本情况进行统计核实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贵州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12.02.17
【字 号】黔教办民[2012]46号
【施行日期】2012.02.1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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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资助贫困学生学历变化等基本情况进行统计核实的通知
(黔教办民〔2012〕46号)
各有关高校,织金县教育局:
  自2006年以来,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陆续对我省原丛飞资助的贫困学生进行资助,为我省的教育事业做出了重大贡献。根据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要求,为了加强对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资助金使用的监督管理,也为了使我省能够更全面的掌握受助学生的基本情况,以便下拨2011年秋季- 2012年春季资助款,现对你单位接受资助的在校学生基本情况进行调查。
  一、调查内容
  (一)受助学生的基本信息(如:姓名、年龄、家庭住址、就读学校、年级等)。
  (二)受助学生是否在校就读。
  (三)受助学生家庭是否仍属于贫困户。
  二、调查要求
  (一)在调查中,如有受助学生已无法联系、离校、家庭不属于贫困户的,将停止对此学生的资助。
  (二)请各受助学生重新填写《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资助计划申请表(一)、(二)》(见附件1、2)、《承诺书》(见附件3)。
  (三)请织金县教育局填写《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贫困学生学历变化情况统计汇总表》(见附件4)。
  (四)各有关高校、织金县教育局对所有受助学生名单进行汇总,填写《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受助学生名单汇总表》(见附件5)。
  三、时间要求
  请各单位务必于2月28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省教育厅民族教育处,以便我厅统一上报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
  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高度重视,认真核实受助学生基本情况,做到真实、准确。
  附件1: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资助计划申请表(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