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处置僵尸企业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8.04.03
【字 号】驻政办〔2018〕38号
【施行日期】2018.04.0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企业
正文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处置“僵尸企业”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驻马店事业单位招聘
 
驻政办〔2018〕3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驻马店市处置“僵尸企业”工作推进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3日
 
驻马店市处置“僵尸企业”工作推进方案
  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为加快推进全市处置“僵尸企业”工作,打好国企改革攻坚战,结合实际,制定如下推进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资产处理、债务处置和人员安置为重点,以政府引导、分级负责、分步实施、分类处置为原则,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强化考核问责,全面完成全市处置“僵尸企业”工作任务。
  (二)基本原则
  1.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抓住处置“僵尸企业”这个牛鼻子,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运用市场化、法制化、专业化手段开展处置工作,确保目标任务实现。
  2.分级负责,统筹推进。按照国有资产分级管理的原则,市、县区政府分别负责其所属“僵尸企
业”处置工作,建立上下联动、整体推进、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推动工作全面开展。
  3.明确主体,落实责任。县区政府和市属企业主管部门是处置“僵尸企业”的责任主体,要勇于担当,狠抓落实,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进处置工作。
  4.分类施策,重点突破。根据“僵尸企业”的不同情况,可采取兼并重组、改制转让、清算注销、依法破产、盘活脱困等方式,一企一策,分类处置,形成工作合力。
  (三)总体目标
  2018年8月底前,完成全市“僵尸企业”处置目标。其中,市直完成25户“僵尸企业”处置任务;县区完成184户“僵尸企业”处置任务。
  二、处置方式
  处置“僵尸企业”要采取兼并重组、改制转让、清算注销、依法破产、盘活脱困等方式。
  (一)兼并重组方式,在政府批准兼并重组方案后,完成资产审计评估、协议签订、工商变更登记工作。
  (二)改制转让方式,在政府批准改制转让方案后,完成资产审计评估、公开挂牌转让、协议签订等工作。
  (三)清算注销方式,以完成工商注销为标准。
  (四)依法破产方式,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为标准。
  (五)盘活脱困方式,通过盘活有效资产、强化内部管理、降本增效、转型升级等途径,实现正常生产经营,现金净流量由负转正。
  三、工作步骤及时间要求
  (一)组建机构、业务培训(3月20日前完成)
  1.各级政府建立相关领导机构,并抽调相关人员组建办公室。
  2.市国企改革办对县区及市直(主管部门和企业)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二)调查分类,制定方案(4月20日前完成)
  1.各县区、市直企业主管部门对所属“僵尸企业”进行调查摸底;全面摸清企业资产(土地)、负债、人员等情况。
  2.根据调查摸底情况,按照“一企一策”原则,逐户确定处置形式,制定实施方案,上报政府批准。
  3.对企业职工个人档案进行清理,并与人社部门对接建立相应社保信息。
  (三)组织实施(8月20日前完成)
  1.清产核资审计、评估(有审计、评估任务的5月20日前完成)。
  2.人社部门算账和企业内部算账(6月30日前完成)。
  3.职工安置补偿方案制定、报批(7月30日前完成)。
  4.按照处置标准,办理相关手续(8月20日前完成)。
  (四)检查验收(8月20日—30日)
  市里组织工作组检查验收完成情况。
  四、工作措施
  (一)坚持统筹推进。市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僵尸企业”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以下简称市国企改革办)负责市直所属“僵尸企业”处置工作和指导督查全市范围内“僵尸企业”处置工作。各县区政府负责所属“僵尸企业”处置工作。充分发挥市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市国资委会同相关单位加强对全市“僵尸企业”处置工作的督促协调。市直和各县区都要建立处置工作台账,清单管理,挂图作战,完成一户,销号一户。定期召开“僵尸企业”处置调度会议,集中研究,精准发力,加快“僵尸企业”处置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