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济南市职业院校规范办学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文章属性
济南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制定机关】济南市教育局
【公布日期】2023.01.17
【字 号】济教发〔2023〕2号
【施行日期】2023.01.1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
正文
 
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济南市职业院校规范办学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济教发〔2023〕2号
 
各区县教体局,各驻济民办高校、市属职业院校: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办发〔2021〕43号)、《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22〕65号)、《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职成〔2022〕5号)及省教育厅相关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提升职业院校管理水平,增强学校核心竞争力,加快推进依法治教水平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济南市职业院校规范办学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济南市教育局
  2023年1月17日
 
济南市职业院校规范办学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提升职业院校管理水平,增强学校核心竞争力,加快推进依法治教水平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办发〔2021〕43号)、《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22〕65号)、《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职成〔2022〕5号)及省教育厅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济南市职业院校规范办学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
  一、工作目标
  将规范管理作为推进全市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突破口,通过三年努力,使职业教育的有关政策、法规、制度和标准在全市职业院校得到全面落实,职业院校基本办学条件全部达标。现代学校制度逐步完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进一步深化,办学行为更加规范,办学活力显著增强,办学质量不断提高,依法治校、自主办学、民主管理的运行机制和现代学校制度基本建立,多元参与的职业院校质量评价与保障体系不断完善,职业院校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显著提升,职业教育吸引力、核心竞争力和社会声誉明显提高。
  二、实施原则
  以强化教育教学管理为重点,以系列活动为抓手,以制度规范为支撑,以队伍建设为根本,坚持问题导向与标本兼治相结合,坚持规范办学与激发活力相结合,坚持把握全面与突出重点相结合,坚持活动贯穿与科研引领相结合,在规范中提升,在提升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在创新中跨越。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全环境育人创新行动
  1.加强党对职业教育的全面领导。深化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教育,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领航计划系列活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定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深入推进中等职业学校落实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和高职院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加强思政教育和意识形态工作,把好事业“方向盘”,把党组织的领导力和组织力转化为推进学校中心工作的强大动力。
  2.开展德育主题实践活动。充分利用开学典礼和入团、入党、升国旗等仪式以及重大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等时点,广泛组织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活动,培养学生良好习惯和自主发展能力。通过“书记校长讲党课”“技能成才、强国有我”主题教育、美育浸润行动计划、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等活动,大力弘扬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劳模精神,建立一批有职教特的文化实践基地,推进思想政治教育与技术技能培养融合统一,培养德才兼备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
  3.凝练学校核心文化。健全中高职德育一体化机制,完善一体化目标体系。总结现代职业教育理念、学校特、可传承发展的校训、校风、教风、学风等核心文化,形成独特的校园文化标识,发挥其在学校管理中的熏陶、引领和激励作用。开展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充分利
用本地优秀文化教育资源,设立校园开放日,开展便民服务活动。开展劳模、技术能手、优秀毕业生进学校等活动,促进校园产业文化和优秀企业文化提升,培养崇尚劳动、敬业守信、创新务实的职业精神。
  (二)实施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
  4.开展阳光招生。职业院校要进一步加强招生政策和工作纪律的宣传教育,学校主要领导和招生工作人员签订责任书,实行诚信招生、阳光招生。职业院校实施分类招生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考试招生政策规定,建立和完善学校相关管理制度,规范操作,做到应公开的全部公开,接受考生及其家长、社会监督;报名、考试、招生全过程资料必须全部归档保存。教育行政部门要完善中职学校招生资质审核备案制度,加强对招生简章规范管理,实行网上统一招生录取,规范招生行为。
  5.学籍信息核查。各职业院校是学籍电子注册的实施主体,校长为学籍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为主管责任人,学籍管理员为直接责任人。要充分利用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学籍电子注册,对学籍异动、学生信息变更及时更新,确保学籍电子档案数据准确、更新及时、程序规范。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推进学
籍电子注册和管理制度的全面落实。
  6.落实教学常规。职业院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制定的教学常规,分专业制定人才培养方案。要将普通话培训纳入中等职业教育相关专业人才培养内容和课程设置,在相关专业设置普通话必修课或选修课。强化教学过程管理,组织开展教学计划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尤其要注重教学过程的实施与检查、教学效果的反馈与改进。课程开设与教学实施保持一致,保证教学计划制订与执行的严肃性。教育行政部门定期组织开展教学计划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完善教学管理机制。加强新时代学校体育、美育工作,以体育智、以体育心、以美育人、以美化人。
  7.规范实习实训管理。职业院校要严格执行学生实习实训管理相关规定,落实实践性教学、岗位实习时间,确保学生实习岗位与其所学专业面向的岗位基本一致;强化实习实训师资和经费保障,明确实习实训指导教师岗位职责,及时对学生进行技术技能指导,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岗位安全教育,全面掌握学生实习表现。加强实习教学、服务与管理,强化以育人为目标的实习过程管理和考核评价;要确保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全员参与,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8.创建平安校园。职业院校要加强安全管理,增强学生安全意识、纪律意识,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应急预案,完善处置机制。开展校园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对校园周边安全综合治理。实施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制度,建立人防、物防、技防“三防一体”的安全防范体系,消除水电、消防、餐饮、交通和实训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宣传活动,集中开展交通安全、防溺水、消防、防灾减灾、心理健康等专题教育,定期组织消防和防震等应急演练。
  9.规范财务管理。职业院校要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坚持依法理财、科学理财;严格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夯实会计基础工作,建立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加强财务风险防范;建立健全学生资助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过程控制,规范财务行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强化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实施管理制度规范建设行动
  10.健全和完善学校章程。职业院校要依法制定和完善具有各自特的学校章程并组织实施,要将建立学校、行业组织、企业、社区等共同参与的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等内容写入章程,不断完善学校治理结构和决策机制。高等职业院校章程制定依法履行审批程序。
  11.规范学校管理制度。职业院校要全面梳理和完善教学、学生、后勤、安全及人事、财务、资产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规范和流程,优化流程再造工作,形成系统科学的内部管理制度体系,制定学校管理工作手册,实现“一校一册”;强化管理制度、工作标准和规范执行的监督、检查、评估、奖惩。
  12.教学常规管理制度。职业院校要适应生源、学制和培养模式的新变化和新特点,完善教学管理机制,健全教学工作责任制。加强教学组织建设,健全教学管理机构,建立行业企业深度参与的教学指导机构。坚持和完善教学巡查和听课制度,严格教学纪律和课堂纪律管理。
  (四)实施管理队伍能力提升行动
  13.明确岗位职责。职业院校要围绕学校发展、育人文化、课程教学、教师成长、内部管理等方面,结合本校实际和不同管理岗位特点,细化校长、中层管理人员和基层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和履职能力要求,引导管理人员不断提升岗位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