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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英语教改和四六级的发展历程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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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1982年至今,中国大学英语教学经历了三次教学改革,每次教改都由教学大纲的修改以及四六级考试推动的,本文回顾了三次教纲的修订以及四六级考试的发展历程。
1982年至今,中国大学英语教学经历了三次教学改革,三次教改带动了大学英语教学的快速发展,也让中国大学生英语水平发生了巨大变化。例如,阅读速度从1980年大纲的每分钟不到10个词,到1999年的大纲已调整为每分钟70 词(快速阅读的要求提高到每分钟100词)。基础阶段学完应掌握的总词汇量从2200-2600提高到3800-4000词(学完四级)。听力语速从没有要求到定为每分钟120词,在1993年成了中学英语教学大纲中高二的指标。(黄建滨,2004)
这一切变化与1987年出台的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和随后出台的六级考试密切相关。全国范围施行的四、六级考试对大纲的贯彻实施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可以说,没有四、六级考试, 就没有中国大学英语教学今天的令人瞩目的成就。
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是由国家教育部高教司主持的教学考试,是改革开放以来高校大学
英语课程实行分级教学的一项重要配套措施。它对教学大纲所要求的我国大学生的英语能力进行客观的、公正的、正确的评价,反映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日益扩大的国际交流对我国大学生英语能力的要求,为推动我国大学英语教学服务,为我国各级用人部门选拔人才、合理使用人才的目的服务。(杨惠中,2003)自 1987 年 9 月第一次四级考试、1989年1月第一次六级考试以来,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CET4/CET6)的规模与影响力日益扩大,其成绩成为众多用人单位评价大学生英语水平的标杆。
一、 第一次大学英语教学改革(1982-1994)和四六级考试起源
1982年4月,国家教委在武汉召开了高等院校公共英语课教学经验交流会。在这个会议上为适应四个现代化建设需要决定制定新大纲。这次会议标志着大学英语教学改革拉开了大幕。
1985年和1986年,国家教委(现教育部)相继颁布《大学英语教学大纲(理工科本科用)和《大学英语教学大纲(文理科本科用)》。这是我国建国以来较为完善的一份公共英语教学大纲,这两份教学大纲确立了大学英语作为公共必修课程的地位,提出了大学英语分级教学的要求,并且规定:“凡执行本大纲的学校,国家教委将对结束四六级学习的学生进行统
一的标准考试。考试的目的在于全面考核已修完大学英语四级的学生是否达到教学大纲所确定的各项目标。这种考试属于尺度相关常模参照性考试(criterion-related norm-referenced test)。”考试主要考核学生运用语言的能力,同时也考核学生对语法结构和词语用法的掌握程度。
1986年的大纲只要求重点大学经过一定时期的努力基本上达到《教学大纲》所规定的四级要求。这个时期的大学英语教学改革的主要内容就反映在新大钢中它包括几个方面:
1.《大纲》规定“大学英语教学的目的是培养具有较强的阅读能力,一定的听的能力,初步的写和说的能力,使学生能以英语为工具,获取专业所需要的信息,并为进一步提高英语水平打下较好的基础”。
2. 两个大纲的共同核心就是分级教学。大纲把大学英语基础教学分成六个级别,其中的一至四级为必修课程 ,五至六级为选修课程。
这次教改是按分类指导来进行的,即按理科和文科两大块进行教学。主要表现在: 理工科教学把科技英语列为教学重点,训练学生获取专业信息的能力,而文科则把“教学重点放在语
言基础上”;理工科教学在大纲要求中比文科大纲多了一项“译”,因此在教学和考试中也有翻译的内容;由于两个大纲“筛选词汇的标准不同,两张词汇表也略有差异;教学时数理工科教学为240学时,文理为280学时。(蔡基刚,2010)
二、第二次大学英语教学改革和四六级考试推广(1996-2001)
1996年5月,《面向21世纪的大学英语课程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组正式成立,随即开展了多层次的社会需求,调查学生英语水平和词汇量。经过两年调查,1998年12月在杭州举行大学外语教学指导委员会英语组扩大会议上审定通过《大学英语教学大纲》 (征求意见稿 ) 并由教育部在1999年批准执行。
这一轮的大学英语教学改革的主要内容同样也全面反映在这份大纲中:
1.
大学英语教学的目的是培养学具有较强的阅读能力和一定的听说写译能力使他们能用英语交流信息大学英语教学应帮助学生打下扎实的语言基础掌握良好的语言学习方提高文化素养以适应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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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1999年大纲不再分文理科和理工科,不再只在重点大学里实施大纲,范围推广到全国各类高等学校学生;
3.
大纲第一次硬性规定了把四级定为全国各类高等院校均应达到的基本要求。
CET-4级考试范围主要是教学大纲所规定的一级至四级的全部内容(说与译的内容除外)。为保证试卷的信度,除短文写作是主观性试题外,其余试题都采用客观性的多项选择题形式。短文写作部分旨在较好地考核学生运用语言的能力,从而提高试卷的效度。CET考试1989年增设英语六级考试,标志着CET-4,6级考试全面启用。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60 分至 84 分发放四六级考试合格证书,85 分以上发放优秀证书。测试的内容以阅读、词汇、语法、写作、翻译和听力。1990年试卷分为客观题和主观题两部分。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客观题,收客观题试卷,最后三十分钟进行作文测试。1996年1月,CET考试启用新题型,包括填空、听写、复合式听写、英译汉翻译和简短回答问题。为了保证对学
生写作水平的真实测量,避免学生为通过考试仅注重客观测试,四六级考试开始设置作文最低分,作文得分低于某一数值者,总分即使达到60分也不给予及格。1999年教学大纲在强调继续重视“阅读”的同时,提出了“读写译并举,兼顾听说”的教学思路。这是在大纲中首次将“听说”放在了重要的地位。从 1999 年 5 月起,经教育部高教司批准,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开始实施“口语考试(CET-SET)”,这标志着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进入了一个相对完善的新阶段。至此,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可以对在校大学生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进行全面的鉴定。(杨惠中,2003)同年在部分省市增加口语考试,口语考试标准为六级成绩在75分及以上或四级成绩在80分及以上。这项改革强化对在校大学生英语听、说、读、写能力的评价,此后几年中,英语四六级口语考试规模不断扩大,各省会城市增设立了许多口语考点。
由于1999年的大纲硬性规定了把四级定为全国各类高等院校均应达到的基本要求。国家教委在批准实施这个大纲时的通知中规定《大纲》确定的教学目的和要求是教委今后检查大学英语教学质量的依据。全国所有高等院校所有学生都必须在毕业时达到四级要求,达不到就通不过教育部的教学质量检查。这促使了全国各高等院校及有关教育主管部门重视大学英语教学,调动了师生的积极性,有力地推动了大学英语教学大纲的贯彻实施,促进了
我国大学英语教学水平的提高。(蔡基刚,2010)
但同时也出现了CET-4,6的误用。在通过率的压力下,教学行政部门以大学英语四级通过率来要求教师,将四级考试与毕业证书或学位挂钩。这样做完全违背了教学规律和教学目的,容易挫伤师生的积极性; 学生以获得证书为目的,而不是以提高实际运用英语的能力为目的,热衷于各种打勾划圈的所谓技巧,而忽略自身语言能力的提高,忘记了学习英语的根本目的。误用的后果是大搞应试教学、题海战术,各种模拟试题集泛滥,而不是把宝贵的课堂教学时间用在提高学生的实际英语能力上。误用的结果不但冲击正常教学,也冲击考试本身,影响考试的评估,考试本身也成为受害者。 (杨惠中,2003)
三、第三次教改(2002年-)和四六级考试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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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高等教育新的发展形势,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满足新时期国家对人才培养的需要,2004年初教育部高教司组织制定并在全国部分高校开始试点《大学英语课程教学要求》。课程要求提出了新的大学英语课程教学目标即“培养学生的英语综合应用能力,特别是听说能力,使他们在今后学习、工作和社会交往中能用英语有效地进行口头和书面的信息交流”。同时,教育部还通过出版社开发网络和多媒体技术的大学英语教学软件系统,
建立教学改革试点院校180所和示范点院校65所,以及推行基于听力的四、六级网考等措施。
这次大学英语教学改革的基本思路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修改原有教学大纲,制订新的《大学英语课程教学要求》,将原来的以阅读理解为主转变到以听说为主、全面提高综合应用能力;二是改革现在的教学模式,将单纯依靠课本 、粉笔、黑板、老师讲、学生听的模式改变为计算机 (网络 )、教学软件、课堂教学三位一体、综合运用的个性化、主动式学习模式;第三就是改革大学英语四 、六级考试等大学英语教学检测和评价系统,建立适应时代要求的大学英语教学评价体系。(吴启迪,2004)商丘市人事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