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学名词解释
1、审计:审计是由专职机构和人员接受委托,依法对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和公允性进行审查、评价和鉴证,用以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社会公共利益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确定或解除被审计单位的受托经济责任的独立性经济监督活动。
2、政府审计:是指由政府机关实施的审计,在我国又称为国家审计。
3、民间审计:是指由政府有关部门审核批准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实施的审计,在我国又称为社会审计,也可以成为注册会计师审计。
4、内部审计:是指由本部门和本单位设立的专职审计机构所实施的审计。
5、经济效益审计:是指审计机构对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经营管理活动的经济性和效益性所进行的审计。
6、审计关系人:任何审计活动都包括三个基本要素,即审计委托人、被审计人和审计人。
7、审计职能:审计具有经济监督(最基本)、经济鉴证和经济评价的职能。
8、鉴证业务:是指注会对鉴证对象信息提出结论,以增强除责任方之外的预期使用者对鉴证对象信息信任程度的业务。
9、鉴证业务目标:(1)合理保证: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的目标是注会将鉴证业务风险将至该业务环境下可接受的低水平,以此作为以积极方式提出结论的基础。(2)有限保证:有限保证的鉴证业务的目标是注会将鉴证业务风险降至该业务环境下可接受的水平,以此作为以消极方式提出结论的基础。
10、质量控制准则:是指会计师事务所为了确保审计质量符合独立审计准则而建立和实施的控制政策和程序的总称。
11、审计准则:是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工作时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是审计人员执行审计业务,获取审计证据,形成审计结论,出具审计报告的专业标准。
12、会计责任:是指被审计单位管理层对其所编制和提供的会计报表应承担的责任。
13、审计责任:是指注册会计师及其会计师事务所对其执行的审计业务,及其出具的审计报告所承担的责任。
14、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是注会在执业过程中应遵循的行为规范,包括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职业纪律、专业胜任能力及职业责任等行为标准。
15、违约:是指合同一方或几方未能达到合同条款的要求。
16、过失:是指在一定条件下,缺少应具有的合理谨慎。
17、欺诈:又称舞弊,是指以欺骗或坑害他人为目的的一种故意的错误行为。
18、审计失败:是指注册会计师没有遵守《审计准则》的要求而发表了错误审计意见。
19、审计总目标:注册会计师通过执行审计及工作,对财务报表的合法性和公允性发表审计意见。
20、审计具体目标:是审计总目标的进一步具体化,审计具体目标要根据审计总目标和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认定来确定,并以此作为评估重大错报风险以及设计和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
的基础。
21、认定:是指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组成要素的确认、计量、列报做出的明确或隐含的表达。
22、审计业务约定书:是指会计师事务所与被审计单位签订的,用以记录和确认审计业务的委托预售托关系、审计目标和范围、双方的责任以及报告的格式等事项的书面协议。
23、重要性:重要性取决于在具体环境下对错报金额和性质的判断。如果一项错报单独或连同其他错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该项错报是重大的。
24、审计风险:是指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注会发表不恰当审计意见的可能性。
25、重大错报风险:是指财务报表在审计前存在重大错报的可能性。
山东专升本考哪些科目26、检查风险:是指某一认定存在错报,改错包单独或连同其他错报是重大的,但注册会计师未能发现这种错报的可能性。
27、审计计划:是指审计人员为了完成各项审计任务,达到预期的审计目标,在具体执行审计程序之前制定的工作计划。
28、审计方法:是指审计人员为了行使审计职能、完成审计任务、达到审计目标而针对审计对象所采取的各种措施和手段的总称。
29、顺查法:又称正查法,它是依会计处理程序的先后顺序依次进行检查的方法。
30、逆查法:又称倒查法,它是依会计处理程序相反的顺序依次进行检查的方法。
31、审阅法:是根据有关政策、法规等审计标准,观察所审查的书面材料,鉴别材料本身及反映的经济活动是否真实、合法、合理、有效和正确的方法。
32、核对法:就是把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联结的不同会计记录之间的有关数据相互验证、对比,用以确定会计记录是否正确的一种技术核查方法。
33、调节法:是指检查人员在检查某一项目是,由于现在的数据与需要证实的数据在时点上不一致,为了验证其数字的正确性,而对其某些因素进行必要的增减,从而推算出需要证实的某项数据的一种方法。
34、观察法:是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进行、财产财务的保管、内部控制的运行、会计核算的流程等,亲临现场进行实地观察,以取得审计证据的方法。
35、分析法:是指在审计时通过对被审项目有关内容的对比与分解,从中出项目之间的差异以及各项目的构成因素,以揭示其中有无问题、从而对进一步审计提供线索或主攻方向的一种审计技术。
36、鉴定法:是指对书面资料、实物和经济活动等的分析、鉴别,超过一般审计人员的能力和知识水平而邀请有关部门或人员运用专门技术进行确定和识别的方法。
37、审计抽样:是指注会对某类交易或账户余额中低于100%的项目实施审计程序,使所有抽样单元都有被选取的机会。
38、判断抽样:又称重点抽样法,是在审核的总体中,有选择的抽取部分样本进行审查,根据对样本的审计结果来判断总体特征的一种方法。
39、统计抽样:又称随机抽样法,只在审计工作中,运用概率论和数理统计的方法随机从总体中抽取部分样本,得出样本特征,然后根据样本的特征来推断总体特征的一种审计抽样方法。
40、属性抽样:
41、变量抽样:
42、系统抽样法:又称等距抽样法,它是将要审查的全部个体按某种标志排列,开头随机抽取样本,然后按相等间隔抽取样本。
43、抽样风险:是指注会根据样本得出的结论对总体全部项目实施与样本同样的审计程序得出的结论存在差异的可能性。
44、误拒风险:
45、信赖过度风险:将审计抽样用于控制测试时,推断的控制有效性高于其实际有效性的风险。
46、风险导向审计:是一种建立在企业经营风险和审计风险要素评价基础上的审计方法。
47、审计证据:是指注会为了得出形成审计意见所依据的结论而使用的信息。
48、实物证据:通过实际观察或盘点取得的、用以证明实物资产是否确实存在的证据,具有很强证明力。
49、书面证据:是审计证据的重要组成部分,可称之为基本证据。
50、审计工作底稿:是指注会对制定的审计计划、实施的审计程序、获取的相关审计证据,以及得出的审计结论做出的记录。
51、审计工作底稿三级复核制度:审计工作底稿应由项目经理、部门经理、审计机构的主任会计师或专门的复核机构和人员对审计工作底稿惊醒逐级符合的一种制度。
52、永久性档案:是指那些记录内容相对稳定,具有长期使用价值,并对以后审计工作具有重要影响和直接作用的审计档案。
53、审计标准:
54、内部控制:是被审计单位为了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经营的效率和效果以及对法律法规的遵守,由治理层、管理层和其他人员设计和执行的政策及程序。
55、风险评估程序:是指注会为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而实施的程序。
56、控制测试:指的是测试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57、实质性程序:是指注会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实施的直接用以发现认定层次重大错报的审计程序。
58、进一步审计程序:相对于风险评估程序而言,是指注会针对评估的各类交易、账户金额、列报(包括披露)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实施的审计程序,包括控制测试和实质性程序。
59、分析性程序:
60、控制活动:是指有助于确保管理层的指令得以执行的政策和程序。
61、审计报告:是指注会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书面文件。
62、期初余额:是指期初已存在的账户余额。
63、期后事项:是指资产负债表日至审计报告日之间发生的事项以及审计报告日后发生的事实。
64、或有事项:是指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其结果须由某些未来事项发生或不发生时才能决定的不确定事项。
65、审计意见:是指注会在完成审计工作后,对于鉴证对象是否符合鉴证标准而发表的意见。对于财务报表审计而言,则是对财务报表是否已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编制,以及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的公允,反映了被审计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发表意见。
66、标准审计报告:当注会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不附加说明段、强调事项段或任何修饰性用语时,该报告称为标准审计报告。
67、非标准审计报告:是指标准审计报告以外的其他审计报告,包括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非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68、管理建议书:是指注会针对审计过程中注意到的、可能导致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产生重大错报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提出的书面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