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南州扶持和促进中藏医药发展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0.07.09
【字 号】黄政办〔2020〕41号
【施行日期】2020.07.0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药政管理
正文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南州扶持和促进中藏医药发展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同仁市、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委、办、局:
  《黄南州扶持和促进中藏医药发展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已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7月9日
黄南州扶持和促进中藏医药发展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发展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各项决策部署,根据《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南州促进中藏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黄政〔2019〕31号)等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州实际,制定如下分工方案。
  一、加快中藏医医疗服务网络建设
  (一)加强中藏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全州二级公立中藏医院投入力度,支持中藏医院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就医环境和设备条件。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藏医馆建设,社区卫生服务站和行政村卫生室应配备必要的中藏药和中藏医设备。
  牵头单位:同仁市、各县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 州卫生健康委、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
  (二)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藏医药服务条件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要按照国家有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藏医馆的建设要求,加强中藏医馆硬件建设,配备中藏医诊疗设备,开展中藏医诊疗服务。到2021年,全州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均设立中藏医馆。
  牵头单位:同仁市、各县人民政府
天津人才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 州卫生健康委、州财政局
  (三)鼓励社会力量兴办中藏医医院和中藏医诊所。完善准入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兴办中
藏医医院和中藏医诊所,对于只提供传统中藏医药服务的中藏医门诊部、诊所,实行中藏医诊所备案制管理。按照《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做好院内制剂州域调剂工作,引导鼓励我州藏(蒙)医医生到省州外开设藏(蒙)医医院和诊所,推动黄南藏(蒙)医走出去。
  牵头单位:同仁市、各县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 州卫生健康委、州市场监管局
  二、切实提高中藏医医疗服务能力
  (四)提高中藏医药防病治病能力。力争2025年,结合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将州藏医院打造成区域中藏医诊疗中心。将四县县级藏(蒙)医医院建设成为县域内中藏医诊疗中心,提高中医、藏医防治优势病种及重大疾病能力。加强省级中藏医重点(特)专科建设与发展,培育国家级重点专科,打造一批名院、名科、名医。争取将藏医肝胆科、心脑血管科、药溶科等藏医专科建设成为特突出、疗效显著、众满意的重点(特)专科,实现州级至少有4个省级中藏医重点专科,县级至少有2个省级中藏医重点专科的目标。
  牵头单位:州卫生健康委
  责任单位: 州发展改革委,同仁市、各县人民政府
  (五)提升中藏医药服务能力。加强中藏医医联体建设和专科联盟,有条件的县级中藏医医院牵头建设县域内紧密型医共体,推进县域内中藏(蒙)医医疗服务一体化工作,州县公立医院通过中西医结合的诊疗手段,攻克疑难病症,推进中藏医药在临床工作的应用。鼓励县级中藏(蒙)医医院托管乡镇卫生院中藏医馆(中藏医科)和村卫生室的中藏医药工作。有序推进全州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藏医馆建设提档升级,县域内中藏医药在常见病诊疗服务中的比重达40%-60%以上。在每个县遴选10%的中藏医馆,将其建设成州域内“示范中藏医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整理规范中藏医药特诊疗技术和方法,建设州级中藏医适宜技术培训基地,培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藏医适宜技术推广人员,在每个中藏医馆推广应用6项以上中藏医适宜技术。
  牵头单位:同仁市、各县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六)加强药事服务和制剂能力建设。按照《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加强中医院药房标准化建设,并以此指导藏蒙医医院药房建设。加强中藏药药事管理,培育临床药师队伍,开展临床药事服务,落实处方点评制度。加强中藏医医疗机构制剂室建设,提高配制质量管理水平,依法开展医疗机构制剂的配制、检验和监测,规范配制和使用行为,保证医疗机构制剂的质量安全。
  牵头单位:州卫生健康委
  责任单位: 州市场监管局、州医保局
  (七)加强中藏医药信息化建设。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印发的《全国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试行)》,完善医院信息系统基本功能。州藏医院加强与省藏医院衔接协调,负责研发支持藏文的藏医医院管理信息系统和藏医电子病历,以电子病历为核心,开展藏医药信息标准体系和技术规范研究,逐步建立体现藏医药特的医院信息系统,并在全州推广使用。逐步与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有效衔接,促进区域医疗信息交换与共享。积极开展中藏医远程会诊、远程教育、适宜技术推广等服务,为基层医疗机构提供中藏医药技术指导和帮扶。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开展中藏医远程医疗、移动医疗、智慧医疗等新型医疗服务模式工
作。
  牵头单位:同仁市、各县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 州卫生健康委
  三、大力发展中藏医药养生保健服务
  (八)提升中藏医药养生保健服务能力。加强中藏医医疗机构治未病科室建设,丰富治未病服务内涵。鼓励多元投资,加快市场培育,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规范的中藏医养生保健机构,增加服务供给。加强中藏医药健康文化宣传,推广普及中藏医养生保健操等养生保健知识、技术和方法。制定中藏医养生保健服务类规范和标准,推进中藏医养生保健服务的规范化、标准化发展。
  牵头单位:同仁市、各县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 州卫生健康委
  (九)推动中藏医药与健康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把中藏医诊疗、中藏医治未病、中藏医药
养生保健、中藏医药康复医疗融入健康养老全过程。发挥中藏医药特,支持养老机构开展融合中藏医药健康管理理念的护理、养生、康复服务。鼓励河南县蒙藏医院、尖扎县藏医院先行先试,探索中藏医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提供健康养老服务模式,建立一批具有中藏医药特的医养结合机构。规范中藏医药养老服务市场,建立健全中藏医药健康养老服务监管机制。
  牵头单位:同仁市、各县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州民政局
  (十)推动中藏医药与旅游融合发展。制定出台《关于促进黄南州中藏医药康养旅游的实施意见》,推动中藏医药健康服务与旅游产业有机融合。梳理州内丰富的中藏医药旅游资源,发展以中藏医药文化传播和体验为主题,融合中藏医药文化、康复、养生、中藏药药用植物科学考察及旅游于一体的中藏医药健康旅游。大力发展以“养”为支撑的保健养生产业,加快构建多个综合健康养生圈,积极打造以尖扎县坎布拉镇、同仁县隆务镇为主的一批休闲养生养老基地,把我州建成覆盖全生命周期、全地域发展的休闲养生目的地。鼓励各类医疗服务机构联合康养基地设立个性化服务平台,探索“旅游+健康+文化”的产业融合发展模式,
发挥其生态资源优势,建立中藏医保健等滋补养生基地。
  牵头单位:同仁市、各县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州文体旅游广电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卫生健康委
  四、切实加强中藏医药人才建设
  (十一)积极开展中藏医药院校教育培养工作。积极发展中藏医药教育,推动中藏医药学科内涵建设,强化科学研究,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加强中藏医全科医生培养,实施农牧区订单定向中藏医专业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加强与青海大学协调合作,支持黄南州职业技术学校藏医专业学生提供学历提升通道。
  牵头单位:州教育局
  责任单位: 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卫生健康委
  (十二)加强中藏医药专家队伍建设。持续实施中藏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岐黄工程),培养中藏医药领军人、优秀人才和基层人才。强化中藏医药师承教育,通过老中
藏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名老中藏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等项目,加强中藏医药专家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的继承,建立长期的名藏医继承跟师学习制度。建立中藏医药高、中级人才后备队伍,培养一批中藏医药学科带头人和骨干人才。
  牵头单位:州卫生健康委
  责任单位: 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市场监管局
  五、扎实推进中藏医药传承与创新
  (十三)加强中藏医药传承保护与理论研究。深入推进藏医药文献抢救性发掘整理与系统研究,有计划地实施藏医药文献的校勘、注释、出版工作。州县中藏(蒙)医院要通过刚性聘请和柔性引进建设名老中藏医工作室1-2个,州县财政统筹资金给予适当支持。挖掘整理民间中藏医药特诊疗技术,开展筛选评价和开发利用等工作。加强师承跟班学习,加大中藏医药人才培养,提升中藏医医疗技术。加快中藏医药科技进步和创新,重点加强高原性疾病及多发病、常见病的防治和“治未病”预防保健研究。不断创新中藏医药诊疗方法和防治手段,提高中藏医药防病治病能力,鼓励和支持中藏医药科研立项及科技成果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