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关于浙江省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公布日期】2009.12.29
【字 号】浙政办发〔2009〕191号
【施行日期】2009.12.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卫生体制改革
正文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关于浙江省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浙政办发〔2009〕191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省发改委关于《浙江省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改革的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浙江省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改革的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部署和我省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求,现就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改革,制订以下实施方案。
  一、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改革的目标任务、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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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目标任务。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着眼于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扎实推进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工程,启动县乡(镇)村医疗卫生资源统筹配置改革试点工程,深入开展基层卫生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到2011年,农村基层卫生基础条件明显改善,城乡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效率有效提升,整体服务能力显著提高,率先建成比较完善的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为基础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努力走出一条体现浙江特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改革的新路子。
  具体目标:
  ——基本建立“20分钟医疗卫生服务圈”。每个县(市)至少有一所达到二甲水平的综合性医院,所有建制乡镇都有一所达到国家标准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行政村医疗卫生服务实现全覆盖。
  ——基本建立“大院带小院、县院带乡镇、乡镇带村级”的城乡医疗卫生统筹发展新机制。通过改革整合城乡医疗卫生资源、提高配置效率、促进均衡发展,从制度上提高城乡医疗资源的整体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
  ——基本建立“稳得住、下得去、干得好”的城乡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城市社区每万名居民有1—2名以上全科医生,农村每个乡镇卫生院有1名以上全科医生,基层医疗卫生队伍生机活力明显增强,基本满足“小病在基层、大病不出县”的卫生人才支撑要求。
  (二)基本原则。坚持基层、基础、基本的原则,优先支持欠发达及海岛地区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众就诊、经费投入“三个下移”;坚持惠民便民的原则,切实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让医改成果直接惠及农村众;坚持体制机制创新的原则,鼓励先行先试,通过改革促进城乡医疗卫生资源功能整合和均衡发展;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激发城乡基层医务人员积极性,提高基层医疗卫生队伍素质和服务水平。
  二、扎实推进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标准化工程
  (一)建设方向。充分发挥县级医院的龙头作用,三年内建设60所县级医院(包括县中医院),重点扶持12所未达标县级医院;明显提升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三年内建设350所以上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重点扶持172所中心乡镇卫生院,扶持150所左右欠发达及海岛地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强农村医疗卫
生服务“网底”,三年内建设1.1万所左右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重点扶持一类地区(包括欠发达及海岛地区)未达标村的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6000个左右,其中社区服务站900个左右。所有新建设的县医院(县中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达到标准化水平。
  (二)建设项目。三年内共安排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1.2万个,争取申报中央投资的县级医院和中心乡镇卫生院项目233个,总建设规模190.91万平方米,总投资58亿元。其中,县级医院在建类项目28个,拟建类项目24个,预备类项目8个;中心乡镇卫生院在建类项目108个,拟建类项目56个,预备类项目8个;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2009年建设3000个,2010年建设4000个,2011年建设4000个。
  (三)建设机制。建立稳定的农村医疗卫生投入保障机制,确立政府在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中的主导地位,新增卫生投入重点向农村基层倾斜。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社会公益类卫生事业单位,政府负责其按国家规定核定的基本建设经费、设备购置经费、人员经费和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经费。落实公立医院政府补助政策,加大对县级医院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扶持重点学科发展、政策性亏损等补助投入。坚持多元
化、多渠道、多类型支持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按照“建得起、办得好、能持续”的要求,可以标准化新建,也可以充分整合利用现有乡镇和村的公用设施辅以改扩建,欠发达地区还可以从租赁农民用房起步,按村卫生室建设标准装修改造;在投入上,要充分发挥政府、集体、社会等多个投入主体的作用,实行“乡镇和卫生牵头,村里出地、财政补助”的方式。2009年至2011年,省财政每年安排村卫生室基本建设资金5000万元,共安排1.5亿元;从2010年起,省财政安排村卫生室运行补助,2010年至2011年共安排2.47亿元。三年内,各级财政共安排农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投入88.65亿元,其中省财政安排18.21亿元。
  三、启动县乡村医疗卫生资源统筹配置改革试点工程
  (一)试点方向。以均衡配置为导向,建立县带乡、乡带村的联动发展的新机制;以效益提升为导向,建立技术设备共建共享的新机制;以满足需求为导向,建立县域人才柔性流动和充实更新的新机制。通过改革,促进城乡医疗卫生资源整合功能、均衡发展,提高整体服务能力和水平,实现政府医疗资源配置效率与众服务满意度双提升。
  (二)试点内容。开展以“2+X”为主要内容的县乡村医疗卫生资源统筹配置改革试点。其中,“2”为必选改革项目,包括:(1)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定性定编改革,全
面落实机构定性和人员编制;(2)乡(镇)村卫生一体化管理改革,全面实行乡镇对村站的人员、机构、业务、财务、药品“五统一”管理。“X”为自选改革项目,包括:(1)县乡卫生一体化改革,整体或划分若干片区,将乡镇卫生院纳入县级医院一体化管理;(2)县医院托管改革,把局部偏僻落后乡镇卫生院交由县医院托管,驻点管理、卫生帮扶;(3)“一院多站”式改革,把县级医院所在地的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中心统一纳入县院属地管理,院站一体、互借优势;(4)县乡卫生人才一体化改革,实行县域编制内卫生人才统筹使用,不定向安排、定期轮岗,促进县乡之间的纵、横向流动;(5)医疗资源功能整合改革,针对检验、影像等特定共性环节,依托县级医院集中统一建设专业服务中心,从制度上遏制重复建设、重复检查;(6)管办分离改革,成立医管中心负责全县公立医疗机构的资产、人事等统一管理等。还要结合城乡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积极探索社区卫生收支两条线改革等。
  (三)试点方法。县市为主、自主选择,多种模式、因地制宜,鼓励先试、以点带面。根据各地申报情况,经研究,确定第一批县乡村医疗卫生资源统筹配置改革试点单位是:绍兴县、临安市、遂昌县重点开展县乡卫生一体化改革;德清县、嵊州市、新昌县、江山市、开化县重点开展县医院托管改革;温州市鹿城区、嘉兴市南湖区、嘉兴市秀洲区、海宁市、桐
乡市、龙游县重点开展“一院多站”式改革;慈溪市、桐庐县、海盐县重点开展县乡人才一体化改革;宁波市镇海区、余姚市、平湖市、浦江县、嘉善县重点开展医疗资源功能整合改革;遂昌县、舟山市普陀区重点开展管办分离改革。
  四、深入开展基层卫生人才素质提升工程
  (一)培养招聘充实一批。以全科医生为重点,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制度,三年内培养全科医生3000名以上。继续实施“订单式定向培养农村社区医生”制度,委托普通高校定向培养,其中2009年502名,2010年800名,2011年1000名。推进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生”试点,三年内为欠发达地区招聘3000名农村执业医师。
  (二)柔性流动支持一批。积极探索县乡卫生人才一体化管理改革试点,对新招聘的医学毕业生,实行县域内卫生人才统筹使用、统一调配,先进行全科或专科方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然后不定向安排到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定期流动,变单位人为行业人。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探索全科医生城乡一体化管理的改革试点,全科医生岗位保留在县级医院,服务面向乡镇。建立健全各类对口支援制度,继续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公立医院牵手社区行动”,每所城市三级医院要与3所左右县级医院建立长期对口协作关系。落实
好城市医院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生晋升中高级职称前到农村服务一年以上的制度。加快推进执业医师多点执业试点工作。
  (三)在岗培训提升一批。建立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制度和岗位培训制度,三年内完成城乡社区服务机构全科医生培训3万人次以上。大力开展基层社区卫生人员岗位培训,对农村乡镇卫生院在岗卫生人员每5年进行全员岗位培训1次,对村卫生室在岗人员每年培训1次。建立农村卫技人员定期进修学习制度,每年选派400名县级医院技术骨干力量到城市三级医院进修学习1年,乡镇卫生院每年要有1名技术骨干到县级以上医院进修半年以上,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每年要有1名医生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集中培训。加强培训基地建设,建立省(市)临床培训基地50家,县级培训基地100家,社区实践基地200家。建立人员退出机制,对城乡基层社区医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要转岗分流,解除聘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