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旅顺口区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工作意见
根据教育部、辽宁省教育厅等部门的部署和要求,我市普通高中从2006年秋季开学起进行课程改革。为了保证我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指导意见》、辽宁省教育厅等四部门《辽宁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工作方案》和《大连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工作意见》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旅顺口区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意见如下,请在认真研究的基础上创造性地执行和落实:
    一、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和任务
    按照教育部要求,辽宁省从2006年秋季新学年开始实施普通高中课程改革。这项工作对于我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化基础教育改革,实现基础教育跨越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推动我区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改革,更好地发挥普通高中的教育资源效益,促进普通高中尽快走上以内涵发展为主的可持续发展道路,全面提高教育水平和质量提供了重要契机;对提高我区人口素质和综合竞争能力,推进我区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与进步将产生十分重要的影响。
    我区普通高中课程改革要坚持以教育“三个面向”指示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
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全面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精神,在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立足我区实际,借鉴已实行高中课程改革的省市的经验和我市、区义务教育阶段课程改革工作的经验,汲取我市普通高中2001年秋季以来开展研究性学习等教育实践获得的珍贵经验,大力推进教育创新,通过实施课程改革使普通高中素质教育在我市取得实质性进展。
具体目标和任务如下:
    〔一〕努力实现普通高中新课程的培养目标,通过课程改革使学生的主体地位得到落实,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基础,使学生成为课程改革最大的受益者。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促进学生潜能的充分发挥,培养学生终身学习的愿望和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二〕培养一支适应新课程需要的具有较高专业能力和水平的普通高中教育工作者队伍。使教师通过实践新课程获得主动发展和创造的空间,转变教育观念,改良教育教学行为,转变教学方式,获得专业发展。
    〔三〕力争构建地区和学校特鲜明、充满活力的普通高中新课程体系。
    〔四〕认真实施并精心研究教学,使高中教育在重视知识与能力的同时重视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培养。
    〔五〕创新学校内部组织建设,探索新课程下具有特的高效的学校内部组织管理模式。
    〔六〕建立切实促进学校、教师和学生发展的科学的评价体系,对学校管理、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学生学习质量等制定评价标准并予以实施。
    二、建立健全领导组织机构
    经区政府同意,成立大连市旅顺口区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具体领导和指导课程改革的实施工作。各高中也要成立相应的课程改革领导小组。
    三、明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工作任务
    〔一〕区教育局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1、统筹协调、组织管理全区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工作。制定全区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意见。调查了解掌握各高中课程改革进展情况,检查催促各项工作的落实,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制定全区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工作督导评估政策,对学校课程改革工作进行督导评估。制定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有关奖励政策并组织实施。
    2、制定全区普通高中课程改革领导干部及教师培训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学校
建立校本培训制度并督查实施情况。
    3、提出课程改革经费的使用计划,依照财政部门批准的预算安排课程改革经费的使用,并加强管理。制定适应课程改革的普通高中办学设施设备和条件配备标准并配备。
    4、根据课程改革的需要做好全市高中教师的人员编制规划与配备工作。
    5、加强资源建设,为课程改革提供多种信息交流平台;加强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研究,为课程改革提供理论支持。
    6、做好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舆论宣传工作,争取社会理解和支持,为课程改革的顺利实施创设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区财政局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为保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顺利实施,财政部门要设立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工作专项经费,保障教师队伍建设、课程资源配备、专业教室建立等所需经费支出。
    〔三〕区人事局、编委办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研究课程改革后普通高中的人事、编制等方面情况,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制定我区普通高中相关政策并予以实施。
    四、普通高中的课程改革工作任务
    普通高中是实施课程改革的主体。普通高中要抓住课程改革这一十分重要的机遇,使课程改革的实施过程成为全面提升办学水平、加强学校特建设、促进教师专业成长、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的过程。
    校长是学校实施新课程的第一责任人,应全面负责学校课程改革的实施。校长要在认真学习和研究的基础上,带动并推动全体教师学习课程改革新理念,让广阔教师了解、认同、支持并积极参与课程改革。各学校要成立课程改革领导小组、研究小组课程管理委员会、学分认定小组等组织机构,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保证课程改革的顺利实施。
    学校具体进行如下工作:
    〔一〕根据教育部、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校课程改革方案,方案要做到指导思想正确、目标明确、措施得当,既科学合理,又具体可行。方案要手9月20日前交教育局基教科。
    〔二〕向学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宣传、介绍新课程及学校实施课程改革的进展情况。学校要制定以本校学生及其家长为主要对象的宣传工作方案,尤其要做好2006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及其家长的宣传工作。要对学生开办课程改革专题系列讲座,召开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家长发动会,通过校报、校刊、校园广播电视站〔台〕、校园网、宣传栏、“致家长一封信”
等途径和形式介绍并宣传新课程;召开有学生家长、社会〔社区〕代表参加的信息发布会或情况反馈会等;结合各类校内外文体活动、共建活动、公益活动和“教学开放周”等活动,大张旗鼓地宣传新课程。学校要注意发挥参加了国家级、省级课改培训的干部教师的作用,安排他们利用讲座等方式对学生及家长进行新课程理念等的宣传。
    〔三〕按照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和统一部署安排组织好本校干部、教师的各项培训工作,并积极有效地开展校级培训。学校要严格执行‘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的原则,按照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部署安排组织好干部教师的培训工作。要将培训工作置于课程改革工作的全过程进行安排,统筹安排通识培训和学科培训、集中培训和多模式培训、骨干教师和全员培训、起始年级教师培训和其他年级教师培训、教学培训与管理培训等,通过扎实有效的培训推进课程改革的实施。
    〔四〕认真贯彻课程方案,加强课程管理。学校要严格遵照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教基[2003]6号印发〕和辽宁省教育厅《课程安排指导表》〔辽教发[2006]021号文件印发〕,全面把握普通高中的课程内容,开设必修课程、开设选修课程。要切实保证开齐开足包括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等在内的必修、必选模块,不断提高课程开设的质量和效益。在保证开设好必修模块的同时,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开设丰
富多彩的、高质量的选修课,切实满足学生对课程多样性、个性化的学习需求,努力办出特。
    〔五〕建立选课指导制度,引导学生制订修习计划。学校要根据国家和省市选课指导意见建立行之有效的校内选课指导制度,防止学生选课的盲目性,帮助引导学生根据自身实际对课程内容、学习方式和学习数量进行选择,有条件的学校可允许学生跨班级、跨年级选修。要向学生详细说明课程设置情况,编写《学生选课指导手册》,在学生选课前尽早提供〔起始阶段可逐年提供〕给学生;学校、教师要对学生进行选课指导,并与学生建立相对固定的联系。要引导家长正确对待和帮助学生选课。要鼓励学生在感兴趣、有潜能的方面选修更多的模块,使学生实现有个性的发展。
    〔六〕建立以校为本的教学研究制度。学校的教学研究制度要以教学实践中的具体问题为研究对象,以教师为研究主体,以促进学生发展、教师专业化成长为目的。鼓励教师针对教学实践中的问题开展教学研究,重视不同学科教师的交流与研讨,建立有利于引导教师创造性实施课程的环境,提高他们的教育科研能力和解决问题的水平。学校应与教研部门、高等院校等建立联系,还可以利用各种学术力量,提供可能的研究条件和支撑,形成有力推动课程发展的专业咨询、指导和教师进修网络。要总结校本教研的成功经验,促进学校整体教育
改革和教师专业成长,使学校成为促进教师个人的实践与反思、教师间的交流合作以及获得专业指导的基地,使课程的实施过程成为教师专业成长的过程,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学习型组织。
    〔七〕充分挖掘课程资源,建立课程资源共享机制。学校应加强课程资源建设,遵循高效、协调与共享的原则,因地制宜,充分挖掘并有效利用校内现有课程资源,大力加强校际之间及学校与社区的合作,补充校内课程资源的不足,尽可能满足学生的选课需求。教师要积极参与课程开发,提高课程开发的意识和课程开发的技能。
    〔八〕建立科学的评价制度。学校要充分发挥评价的多方面功能,不断探索科学的评价方法和手段,建立有利于促进学生发展的评价制度。实行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
    〔九〕严格学生学分管理与毕业资格的认定。学校通过学分记录学生的学习过程和学业成绩,学生修满学年并到达规定的学分方可毕业,学生毕业资格由学校根据相关规定予以认定。要根据省市普通高中学生学分认定管理方法制定本校学生学分认定方案。学生完成规定课程的学习后经考试考核合格就可以取得学分;考试考核未合格的科目、模块允许其按规定进行补考,补考合格方可获得学分,补考仍不合格,允许重修或另选其它科目、模块;对于
未经在校修习已经到达课程修习水平要求的学生,允许通过相应的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后,由学校认定学分;转学学生在原学校修习获得的学分及成绩,由转入学校审查核实转换,作为该生的累计学分。
    〔十〕要善于发现并及时总结本校课程改革中好的做法和经验,有效研究解决课程实施中的困难和问题。
    五、切实做好各级各类培训工作
    借鉴我市义务教育课改和先行高中课改实验省市的经验,认真开展好我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各级各类培训工作。具体培训见《旅顺口区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培训工作方案》。
    大连市人事考试网六、加强制度建设,形成课程实施的运行机制
    课程改革的实施需要一系列制度保障,随着课程改革的推进,需要不断完善各种制度。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区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工作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课程改革实施过程中的问题。
    〔二〕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市教育局将定期召开有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有关人员参加的工作会议,交流各种课程改革信息,掌握工作进展情况,了解研究课程改革中的问题,推动课程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区工作小组将及时把信息传到达各学校。
    〔三〕建立课程改革专家咨询和专业指导制度。加强与辽宁师范大学等高校的联系,聘请专家专业人士指导和帮助课程改革实施,建立一支稳定的专业咨询和专家指导队伍。
    〔四〕建立适应课程改革需要的教学管理制度和教研制度。制定适应课程改革需要的教学常规、课堂教学指导意见、学科教师基本要求、选课指导制度、课程资源开发制度、校本教研指导意见等渗透新课程的理念、操作性强的制度,为课程改革的进行提供有力指导,通过制度引导学校和教师构建新课程的高中教学管理和课堂教学模式,提高教学管理、教学研究以及课堂教学的质量和效益。
    〔五〕建立定期学习考察制度。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到课程改革先行省市和本省兄弟市实地考察学习,借鉴外地经验,扎实地推进我区的课程改革工作。
    〔六〕建立信息交流制度。加强各层面特别是教育内部的信息交流,促进资源和智慧共享。第一,市局将内部刊物《课改动态》由原来的月刊改为半月刊,保证每月出版1期普通高中版,向各学校提供课程改革动态,宣传课程改革政策,介绍课程改革经验。第二,在《大连教育网》上开辟“高中课改”专栏,为广阔教师和学生提供相关课程改革信息,推荐课程和教学资源。第三,举办‘大连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论坛”,搭建理论和实践研讨的平台,定期研讨我市课程改革实施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教科研人员、干部教师、教育行政人员等
均可自由参与。
    〔七〕建立与新课程相适应的学校评价制度。建立督导评估激励机制,结合学校管理制度的改革,实施即将出台的《大连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专项督导方法》,定期组织督导评估,通过对学校课程改革项目管理工作的督导,了解学校课程改革实施水平和质量。依据督导评估结果学校给予适当的表扬和奖励。教科研人员和学校要积极争取参加国家级新课程标准和教材等方面的研究工作。
    七、重视做好各项保障工作
    〔一〕保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经费投入。要设普通高中课程改革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障课改宣传、教师队伍建设〔包括培训〕、课程资源配备、专业教室建立等所需经费支出。
    〔二〕加强舆论宣传,为普通高中课程改革赢得社会理解和支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和家长的支持。积极进行舆论宣传,为课程改革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让社会了解课程改革、支持课程改革,对课程改革的顺利进行意义重大。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功能,以开辟专栏等多种方式在各主流媒体宣传普通高中课程改革。今年秋季开学前市教育局将编印《大连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宣传手册》,分发给学校、高一新生及相关
人员,向广阔学生、家长及社会宣传介绍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背景、内容、意义等。
    〔三〕根据新课程需要配备和安排教师。首先保证开设必修课所需师资,退步配备开设多种多样的选修课所需的师资,努力从教师数量、专业结构等方面为落实新课程的“选择性”提供人力保证。
    〔四〕根据新课程需要改善普通高中的办学条件。根据省定标准进行校舍建设和改造,配备仪器设备和图书等办学设备设施。
    〔五〕积极开发利用学校外课程资源。按照《大连市普通高中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等,明确基地建设的目标、指导思想、功能定位等,评估后为符合条件的基地挂牌。
    八、旅顺口区普通高级中学课程改革工作组织机构
    〔一〕旅顺口区普通高级中学课程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翰英副区长
    副组长:唐斌区教育局局长
    成员:董克伟区教育局副局长
          牟善伟区财政局副局长
          胡晓静区编委办副主任
          李艳丽区进修学校副校长
    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董克伟〔兼〕
    〔二〕旅顺口区普通高级中学课程改革工作小组
    组长:董克伟
    副组长:李艳丽、刘景阳
    成员:齐金伟、孙明军、袁艺、陈淑芬、郭文扬、刘广民、各高中学校领导
    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基教科,负责课程改革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刘景阳〔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