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13年辽宁省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示范校评估验收结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辽宁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14.01.22
【字 号】辽教办发[2014]13号
【施行日期】2014.01.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基础教育
正文
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13年辽宁省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示范校评估验收结果的通知
(辽教办发〔2014〕13号)
各市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教基二〔2010〕3号)、《辽宁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要求,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提升义务教育质量和水平,我厅于2012年12月在全省启动了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示范学校建设工作。
  2013年10月21日至11月20日,我厅组织了四个专家组对各市申报的176所学校(小学103所、初中58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5所)进行了评估验收。经专家组认真评议,以上176所学校均达到了《辽宁省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示范学校建设基本要求》《辽宁省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示范学校评估细则》要求。经研究,我厅决定授予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大街第一小学等103所小学、沈阳市第一三四中学等58所初中、沈阳市实验学校等15所九年一贯制学校 “辽宁省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示范学校”称号(名单详见附件)。
  全省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提高对课程改革示范学校创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
感和紧迫感,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并通过有效形式和途径,充分发挥“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示范学校”的示范导向作用,推动辖区中小学校进一步深化课程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各有关学校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将深化课程改革作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重要举措,进一步端正办学思想,切实加强课程资源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强化校本研修,深入推进课堂教学改革,积极发挥示范和导向作用,努力营造有利于学生生动活泼学习、健康快乐成长的良好环境,为我省义务教育质量和水平的全面提升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2013年辽宁省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示范学校名单
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4年1月22日
  附件:
  2013年辽宁省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示范学校名单
  小学103所(以地区和学校代码为序)
  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大街第一小学
  沈阳市和平区南京街第一小学
  沈阳市沈河区朝阳街第一小学
  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第二小学
  沈阳市大东区大东路第二小学
  沈阳市大东区辽沈街第二小学
  沈阳市皇姑区宁山路小学
  沈阳市皇姑区珠江街第五小学
  沈阳市皇姑区岐山路第一小学
辽宁教育学院
  沈阳市铁西区勋望小学
  沈阳市铁西区雏鹰东校
  沈阳市浑南新区第一小学
  沈阳市浑南新区第二小学
  沈阳市沈北新区新城子街第二小学
  大连市中山区解放小学
  大连市中山区中心小学
  大连市实验小学
  大连市西岗区五四路小学
  大连市沙河口区东北路小学
  大连市沙河口区玉华小学
  大连市甘井子区金家街第二小学
  大连市甘井子区周水子小学
  大连市甘井子区实验小学
  大连市旅顺口区九三小学
  大连市金州新区实验小学
  普兰店市八一希望小学
  庄河市第二实验小学
  鞍山市铁东区钢都小学
  鞍山市铁东区胜利小学
  鞍山市铁西区育才小学
  鞍山市立山区光明小学
  鞍山市千山区东矿小学
  台安县逸夫小学
  岫岩满族自治县苏子沟镇中心小学
  海城市海州北关小学
  鞍山市经济开发区宁远镇中心小学
  抚顺市新抚区民主小学
  抚顺市新抚区北台小学
  抚顺市东洲区东方德才小学
  抚顺市顺城区新华第一小学校
  抚顺市教师进修学院附属小学
  抚顺市实验小学
  本溪市平山区力小学
  本溪市溪湖区实验小学
  本溪市明山区联丰小学
  本溪满族自治县实验小学
  桓仁满族自治县实验小学
  本溪市实验小学
  宽甸满族自治县宽甸镇中心小学
  丹东市金汤小学
  丹东市六纬路小学
  丹东市振安区汤山城镇中心小学
  东港市实验小学
  凤城市东方红小学
  丹东市实验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