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辽教办电[2017]20号
【发布部门】辽宁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17.02.13
【实施日期】2017.02.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召开2017年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的通知
(辽教办电[2017]20号)
各市教育局,省内各普通高校,厅直属事业单位:
省教育厅(省委高校工委)定于2月辽宁教育学院19日在沈阳召开2017年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7年2月19日(周日)13:30-16:00。
二、会议主要内容
1. 传达2017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讲话精神。
2. 唐国华同志作工作报告,总结2016年全省教育工作,部署2017教育工作任务。
三、会议地点
辽宁大厦一楼多功能厅(辽宁大厦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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