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指导手册
1、学院就业工作基本日程及有关工作安排
2、就业前期准备
3、就业基本流程
4、毕业离校时应办理的相关手续,应获得的材料
5、毕业生单位报到后应办理的手续
6、违约及就业调整应办理的手续
7、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和毕业证书丢失以后的处理
8、毕业生文明离校及应办理那些手续
9、就业类型及政策
10、答毕业生问
11、福建省各市(地区)人才服务中心
学院就业工作基本日程及有关工作安排
一、工作日程
(一)9月-11月
1、向用人单位寄发《应届毕业生就业宣传手册》
2、核对应届毕业生生源基本信息
3、开设应届年毕业生就业指导讲座
4、通过辅导员发放《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并组织毕业生填写
5、制定我院应届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并组织执行
(二)12月-5月
1、开拓市场、收集用人单位需求信息,并通过各种渠道不间断发布
2、在校内组织用人单位的小型招聘会、供需见面会
(三)4月-7月
1、收集就业协议书、就业证明材料,上报就业方案
2、办理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
(四)8月以后
1、收集就业协议书、就业证明材料,整理寄发档案
2、开展毕业生跟踪调查工作
二、就业信息采集反应机制
我院将向广大用人单位征求招聘需求信息,并根据用人单位的委托,通过多种信息发布渠道予以及时公布,而且将在短时间内将学生反应情况反馈至用人单位
三、就业信息发布主要渠道:
1、就业招聘专栏
2、学院就业网专栏(xx)
3、班级QQ、移动飞信信息发布系统
4、学院移动短信平台
就业前期准备
一、确认自己的毕业资格
毕业的同学,应于11月底之前查询自己能否于次年7月正常毕业,只有能够正常毕业的同学方可参加就业,学校准予将其列入毕业生就业方案。
二、准备自己的推荐材料
毕业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准备自我推荐应聘材料,一套完整的自荐材料应包括自荐信、个人简历、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各种证书复印件等部分,其中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将由各班辅导员发放到毕业生手中。
毕业生应如实填写各种推荐材料,不得弄虚作假。
三、准备合适的证件照片
毕业生应在10月中旬前,准备合适的近期免冠证件照片,以备填写各种表格进需要,例如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登记表等。
四、准备合适的
毕业生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准备相应的通讯联系工具,例如信箱、移动电话等,并应保证通过该通讯方式能及时联系到本人。
五、进行自我定位和职业规划
毕业生应主动了解目前就业市场的形势以及国家对大学生就业的相关政策,国家和地方鼓励发展的地区与行业,以及行业发展的前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调整好自己的就业期望值,更新择业观念,选择合适自身职业发展的方向,进行准确定位,为自己的未来事业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避免盲目攀比,无的放矢,否则很容易在激烈的就业竞争中迷失方向,给自己增加不必要的挫折和障碍。
就业基本流程
一、从辅导员处领取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
二、获取就业信息
三、与用人单位供需见面、参加面试、实习(试用)
四、最终和用人单位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就业协议书
五、将就业协议书交到辅导员处,学院凭就业协议书为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证》
六、毕业生凭《就业报到证》到用人单位报到、办理相关转正手续。
毕业离校时应办理的相关手续,应获得的材料
一、毕业鉴定
毕业生填写《毕业生登记表》进行自我鉴定,由所在班级、系部对毕业生进行毕业鉴定。《毕业生登记表》经学院审核盖章后,进入毕业生个人档案。
二、领取毕业证书、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
一般在毕业离校手续全部办理完之后到教务处处领取毕业证书,在6月25日前递交就业协议书或用工证明的毕业生可在离校前到领取就业报到证,到后勤保卫处领取户口迁移证。离校后递交就业协议书或用工证明的毕业生可在8月-11月的每月月底到学工处招生就业科领取就业报到证。
三、档案转递
一般情况下,毕业前已落实就业单位并已办理就业报到证的毕业生档案在7月下旬由学工处通过机要通信方式寄往单位(以就业报到证上的报到单位为准),档案投递地址以就业协议书上填写的为准。
若单位无法管理档案(主要指部分外资单位、私营企业或股份企业),毕业生档案转至单位委托管理档案的部门(主要指人才市场、人才交流中心或生源地人事局)。
五、离校时尚未落实单位的毕业生注意事项
学校将在毕业当年年底前,将其档案转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
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后应办理的手续
一、毕业后,在单位指定日或报到证上约定日期内,持报到证报到。
二、办理落户手续。
三、查问档案是否到达。
一般情况下档案到达单位指定部门后,方可办理其它相关手续。
四、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合同条款应与就业协议书上的条款保持一致。个别单位提出试用期内不签劳动合同,转正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这是不对的。试用期应包含在合同期内,毕业生报到后,报到证的交递验收是双方建立劳动关系的标志,劳动合同的签订应该与报到证的交递验收同步。毕业生报到后,应立即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违约及就业调整应办理的手续
河北人才网三支一扶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后,双方应严肃对待,但是任何一方可因为某些原因提出解除协议或违约,但应履行协议书上约定的解约或违约条款,承担相应的责任。
毕业生提出解约或违约,按以下不同情况分别办理相应手续:
一、毕业前,就业报到证尚未办理
1、向原单位索取同意解约或违约的书面证明。
2、凭上述证明及原就业协议书到院学工处登记,办理新的就业协议书。
3、重新签订新的就业协议书。
4、办理就业报到证。
二、已经毕业离校,领取了就业报到证
1、向原单位索取同意解约或违约的书面证明以及就业报到证的上下两联(缺一不可)。
2、凭上述证明、完整的就业报到证到院学工处招生就业科登记,办理新的就业协议书。
3、重新签订新的就业协议书。
4、办理新的就业报到证。
学工处忠告:
1、签约前要慎重,签约单位要能够最终决定正式接收自己参加工作,而不是仅仅安排自己的实习岗位。
2、签约后尤其是离校并且报到后,应树立在单位努力工作,从基层做起,从小事做起的意识和观念,虚心学习,切忌浮躁、眼高手低,不要为一些小问题就轻易提出违约。
3、随意违约的做法是不妥的,尤其是毕业离校后,相关手续办理十分繁琐,极易带来无穷后患。
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和毕业证书丢失以后的处理
毕业生应妥善保管《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毕业证书》。若不慎遗失,补办手续如下:
一、补办《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的手续。应立即到遗失地有影响的报刊上刊登遗失作废声明,然后将有遗失作废声明的报纸和本人的申请材料各2份,分别交学工处和后勤保卫处,由学工处和后勤保卫处分别到上级主管部门办理补办手续。
二、补办《毕业证书》的手续。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毕业证书遗失不能补办,只能由学校开具毕业证明书。毕业证明书作为学历证明,与毕业证书等同效用。毕业证书遗失后,毕业生应向教务处提出遗失申请补办报告,交免冠二寸照片一张,由教务处凭其学籍档案和发证记录的复印件,到省教育厅领取空白的毕业证明书,同时注销其原发毕业证书,开具毕业证明书。
毕业生文明离校及应办理那些手续
一、毕业生离校前应办理相关手续
    毕业生离校前应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办好一切离校手续,方可离校。必须办理的手续有:
  (1)交清学费;
  (2)还清所借图书、体育器材、实验用品,移交公物等;
  (3)办理转移党、团组织关系;
  (4)领取毕业证书;
  (5)领取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
  (6)办理离校退房手续。
二、毕业生应做到文明离校
    毕业生在就业计划落实和离开母校的过程中,应自觉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和文明离校的有关要求,主动参加为母校作贡献系列活动,做到给母校留下优良传统和作风,给低年级同学留下好的榜样,送去一片温暖,给自己的大学生活划上圆满的句号。
就业类型及政策
一、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资格考试介绍
    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资格考试是想进入国家机关必须跨过的“门槛”。公务员考试分为分
为笔试和面试两道程序。首先进行笔试,只有笔试合格才有资格进入面试。笔试一般由国家人事部门统一举行,而面试则由各单位灵活实施。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招考职位按性质和权责的不同分为A、B两类,考试的考场和试卷按A、B两类分开。每年有春季和秋季两次考试。
    A类职位主要包括:中央、国家机关和中央国家行政机关派驻机构与中央垂直管理系统所属机构中,从事政策、法律法规、规划等的研究起草工作,以及从事机关内部综合性管理工作的职位。
    B类职位主要包括:中央、国家机关和中央国家行政机关派驻机构与中央垂直管理系统所属机构中,从事机关内部的专业技术工作,对机关的业务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持的职位;实行中央垂直管理的行政机关中直接将各项具体规定实施于公民、法人和其他主旨的行政执法职位。
    报考A类职位的考生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申论》两科。
    报考B类职位的考生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B)一科。
二、“专升本”考试介绍
普通高校招收普通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普通专升本)的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开透明、公正选拔原则,使普通高职高专应届优秀毕业生进入本科高校继续学习,接受更高层次的专业教育。报名时间每年12月中旬左右,地点在本校,考生根据自己在专科阶段所学专业,按招生类别及专业选择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专业填报志愿。网上报名地址为:xx。考试时间为第二年3月下旬左右,考试科目由公共基础课和专业课两大类组成,满分总分为600分。
1、公共基础课考两门,每门满分15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英语专业的基础英语考试为150分钟)。
2、专业课考一门,为3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艺术设计专业为240分钟)。
3、福建省普通专升本招生招生类别、专业的考试科目在报名网站公布。
报名参加选拔的学生按规定完成专科学习计划且成绩合格,学校应颁发专科毕业证书。经选拔进入本科高等学校继续学习的学生本科阶段教育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由学校颁发本科
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授予学士学位。
学生毕业后享受普通本科毕业生同等待遇,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三、出国留学介绍
目前我院已与新加坡亚洲管理学院合作,实行“3+1”留学模式,即在本校读书三年,新加坡留学一年,合格毕业拿国外本科文凭,也可以留新加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