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财务月报编制的通知
各公司、各项目
为真实、准确、及时的反映企业财务成果,提高财务报告信息质量,做好财务月报编制,明确各职能部门在月度报表编制过程中的职责,现就月报编制要求通知如下:
一、月报编制时间、报送主体报送内容
月报编制基准日为每月最后一天。年报为各年12月31日、中报为6月30日、季报为3月31日和9月30日,各核算主体应以基准日为报表编制日期。月报报送主体为某股份公司下属所有单位的所有核算主体。年报、中报、季报需完整提供报表主表及报表附注,月报只需提供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二、月报关账时间要求
以提交结账申请的时点为关账时点。务必在结账申请前完成所有业务处理并对相关业务模块进行对账检查,最后过账至下个报表期间。未按规定时间完成总账关账的单体报表主体的财务人员,取消年度个人评优资格。现将各层级关账时间节点要求如下:
1、各单体报表主体(无需汇总的项目部分部、大型直管项目)应当于月报基准日次月1日内提交结账申请。
2、各汇总主体(需要汇总的各层级经理部、分公司及无下属机构的单体法人公司)应当于月报基准日次月2日内提交结账申请。
3、合并主体(各个下属子公司的公司)应当于月报基准日次月3日内提交结账申请并完成合并报表权益类相关抵消和调整等特殊事项。
三、月报的报送要求
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及时按要求提供各项资料、开展经济活动分析,要与部门绩效考核挂钩。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项目对外报送的各项经济资料必须经项目负责人签字。
2.项目工程部门负责产值统计、工程分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及工程其他直接费的累计结算及暂估结算金额的完整及真实性。
3.项目机料部门负责材料采购及消耗、内外租设备累计结算及暂估结算金额的完整及真实性。
4.项目综合部门负责人员经费、其他非生产性费用的完整及真实性。
5.其它部门负责经办业务发生成本费用的完整及真实性。
6.项目财务部门负责真实、准确地按新准则进行财务报表的编制。
附件1:《月报关账具体要求
附件2:《项目相关资料传递时间表》
附件3:《基准日各部门提供暂估入账资料汇总表》
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21日 
印发:各公司、各直管项目;
抄送:工管结算中心、物资设备部、计划经营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审计部、办公室
附件1:
月报关账具体要求
一、月报前准备
各公司及项目应按照某股份有限公司最新的会计政策进行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各公司、各项目总经理部财务负责人应负责贯彻落实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正确运用。
编报前应及时清理备用金(个人借支),加强备用金催收工作;做好内部往来核对工作,列账方及时通知对方入账,确保 结算、预提工资工作,真实反映成本;做好计量变更收入确定、未完工工程成本预算,准确确认项目营业收入,并按规定比例计提安全生产费用,确保报表的编制和提交在规定时间内顺利完成。
二、月报关账相关基础资料要求
项目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包括实际已发生并结算入账成本和截止基准日已发生但尚未入
账需要暂估入账的成本。项目合同部门(或工程部门)基准日当月25日前将产值统计报表提供给项目机料、财务及其他部门;各部门要根据产值统计,在同一口径下核实材料消耗、内外租设备结算、工程分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结算、工程其他直接费的结算和摊销、以及各项间接费用的归集等,对已完工未结算工程涉及的各项成本、费用进行暂估入账。编制财务报告前,项目要根据工程形象进度,核实产值统计口径,对项目进行全面盘点,各部门要确保在基准日同一口径下所有经济业务真实、准确、完整入账。各项成本、费用基础资料的传递要求。
(一)劳务费结算
1、外协队伍收方记录、扣罚、奖励、零星用工等结算基础单据:项目工程、安全、质检、机料、综合办等相关部门资料在基准日当月26日前提供给项目合同部门。
2、项目部劳务、工程结算单及其他基础资料:项目合同部门在基准日当月27日前传递给项目财务部门。
3、根据完成产值、形象进度暂估结算资料(次月红字冲回):项目合同部门在基准日当月27日前传递给项目财务部门。
(二)材料费、机械费结算
1、已验收入库尚未结算暂估入账材料单据(次月红字冲回):项目机料部门应当基准日当月26日前传递给项目财务部门。
2、材料动态(购耗存)报表、周转材料摊销报表:项目机料部门应当基准日当月27日前传递给项目财务部门。
经理部下设项目分部(施工处、工区),实行一套账统一核算的,项目部机料部门可自行制定各分部(施工处、工区)材料基础资料传递的时间要求,但必须保证向项目财务部门传递的最后期限。
3、外租机械租赁结算资料、内部租赁结算单、设备折旧计算单,包括暂估内外租赁结算资料(次月红字冲回):项目机料部门应当基准日当月26日前传递给项目财务部门。
公司租赁站(或财务部门)等应当基准日当月26日前将内部租赁结算单传递给项目部;公司财务部门应当基准日当月26日前将工程、试验仪器等折旧费用列转项目部。
(三)职工薪酬
1、项目综合办公室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按月对职工工资、补贴、福利等薪酬进行造表的应当基准日当月26日前提供给项目财务部门。
2、项目部(单位)承担的养老金、住房公积金、医保金等,项目部财务应于基准日当月26日前在人力资源系统中进行计提弹送至公司财务部。
(四)其他费用
项目部其他成本费用,发生时应及时报销列支;项目各个部门必须在基准日当月26日前报销完毕。公司财务部门转列的其他成本费用、材料调拨等,应当基准日当月26日前列转项目部。
上述要求详见附件1《项目相关资料传递时间表》,项目财务部门要提前积极与各部门沟通,及时完整获取各项成本资料;月末要按公司会计政策要求认真计提和摊销各项费用,包括各项减值准备、安全费用、长期待摊费用、临时设施等。
年报时间
(五)建造合同
合同履约进度=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预计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