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登记表
部门名称(盖章):唐山市丰润区教育                                               
序号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责任科室
备注
1
拟订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和规划。
负责拟订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教育科
负责教育改革与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与研究,拟定全区有关教育政策;
教育科
指导教育法律、法规的实施;
办公室
教育科
负责教育系统执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的综合管理工作。
办公室
负责文秘、督办、新闻宣传、信息、档案、保密、信访等工作;
办公室
党委办
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办公室
2
负责全区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组织实施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全区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
财务审计科
教育科
组织实施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
财务审计科
教育信息的统计和发布工作。
财务审计科
3
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制定全区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审核基础教育阶段的地方教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宏观指导基础教育工作,推动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
教育科
拟定全区基础教育基本教学文件及评估标准,指导教育教学改革;
教育科
审核基础教育阶段的地方教材、音像教材、教学参考资料、教学辅助资料及学具;
教育科
拟定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有关政策;
招生办
教育科
指导、协调中小学校园网和信息技术教育工作;
电教站
指导幼儿教育工作和残疾少年儿童特殊教育工作。
教育科
4
指导全区的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教育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代表区政府对镇乡政府及学校状况、办学水平进行督政、督学工作。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发展与改革,指导实施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评估标准;负责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
代表区政府对教育工作进行督政、督学。
督导室
负责监督、检查、评估、指导本级人民政府、本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落实教育政策、法律、法规情况;
督导室
负责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盲等工作的评估验收;
督导室
受上级委托进行专项调查研究或对上级部署的重大工作进行督查并反馈有关情况;
督导室
负责拟定督导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素质教育和教育现代化政策的落实工作。
督导室
统筹规划全区成人及中等职业教育事业,管理普通及成人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成人文化技术教育;
成职教科
指导成人及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教学改革;拟定教育教学评估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全区成人及中等职业教育理论、科研与教研工作;
成职教科
参与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有关招生政策;组织、协调指导中等职业学校、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中等职业教育学校的工作。
成职教科
统筹规划、协调、管理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教育机构。
成职教科
河北唐山人事考试网
5
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负责统计全区教育经费投入情况。
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集、使用和管理政策、规定,统计并监测全区教育经费(含人员经费)的投入和执行情况;
财务审计科
提出区级教育事业费预算及省下达的教育事业费专款使用建议计划;
财务审计科
负责学校财务监督和教育内部审计工作;
财务审计科
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并监督资本运营;
财务审计科
负责有学校财务检查、内部审计等方面的协调工作;
财务审计科
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审计科
6
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党建、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和廉政建设,负责局直老干部工作并指导全区教育系统老干部工作。
负责指导或承办全区教育系统学校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
党委办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工作;
党委办
指导全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
党委办
7
负责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负责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安全、卫生工作的宏观指导。
规划、协调、宏观指导学校德育(国防教育)、体育和艺术教育教学工作,拟定有关德育(国防教育)、体育、艺术教育指导性文件;
教育科
组织协调学校参加省、市、区内外体育竞赛、艺术教育等交流活动;
教育科
指导有关体育艺术类专业教师培训、教学研究和体育设施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教育科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学校安全、卫生工作的政策法规,研究制定学校安全、卫生管理的有关制度和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办公室
教育科
负责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安全、卫生工作的宏观指导;
办公室
教育科
负责全区学校公共安全与健康教育、培训,普及安全与卫生知识;
办公室
教育科
负责全区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办公室
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学校周边治安秩序综合治理工作;
办公室
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做好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理;
办公室
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学校卫生防疫、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教育科
指导学校传染性疾病预防工作;
教育科
负责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工作;
财务审计科
负责学校卫生防疫督导检查工作
教育科
8
依法管理干部、教师队伍。负责教育系统科级干部的提名、考察或参与考察,负责其他学校的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或聘用;负责教育系统教职工的聘用、调配、辞退等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干部培训工作;负责教师的资格认定、职称评聘、新教师的聘用等工作。
统筹规划并指导全区教师和教育干部队伍建设与宏观管理工作;对教师队伍建设情况进行评估指导;
人事科
负责全区教育系统管理体制改革、机构编制、教师录用、聘任、奖惩、劳动工资、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等工作的管理、协调或指导;
人事科
研究和拟定教育人力资源配置的有关政策规定;
人事科
指导中小学校长、教育行政干部培训工作;
人事科
指导基层学校离退休工作和老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人事科
指导骨干教师队伍建设,负责名师名校长评选工作
人事科
9
负责建立健全各级工会组织,充分发挥教代会的职能作用,落实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负责全系统工会工作的谋划;负责教育系统工会建会和会员入会登记;
党委办
督促基层工会履行工会职能、依法维护职工权益、坚持教代会制度、落实教代会职权;
党委办
负责教育系统妇女工作,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落实妇女待遇;
党委办
依照上级政策,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做好计划生育的综合治理工作。
党委办
10
负责教育系统的信访案件查处和矛盾排查工作,确保教育系统的稳定。
负责受理人民众对全区教育系统的各类信访工作;对重点案件进行全程督办;
办公室
负责对教育系统党员干部、教职工执行贯彻党的方针政策、依法行政、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监督;
办公室
负责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工作,纠正教育系统出现的行为不正之风;
办公室
11
领导和组织各类教育招生考试工作
负责全区中考、高考、学考等教育考试的相关工作;
招生办
负责中考、高考相关优惠加分政策的落实;
招生办
12
指导推动教育教学的理论研究和教育科研工作。
负责对全区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阶段教育教学的理论研究和教育科研工作。
小学、初中、高中教研室
13
负责全区语言文字工作的检查指导
拟定全区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和中长期规划,监督、检查语言文字应用情况;
教育科
组织推行《汉语拼音方案》;指导普及普通话工作;
教育科
负责社会用字规范管理、组织语言文字研究和信息工作;
教育科
14
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相关各科室
注:1.根据形势任务发展,需要突出强化和增加的职责,请特别单列,并在备注栏中说明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