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报送2023年度山东省自然资源工程专业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公布日期】2023.09.11
【字 号】
【施行日期】2023.09.1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山东省事业编2023公告
【主题分类】自然资源其他规定
正文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报送2023年度山东省自然资源工程专业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市自然资源、林业和海洋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大企业:
  根据《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1〕1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等职称评审有关要求,现就2023年度山东省自然资源工程专业职称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评审条件
  (一)申报范围
  1.凡在我省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从事自然资源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从事自然资源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
  2.在我省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须符合自然资源工程技术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可以不受原职称资格限制。
  3.外省专业技术人才委托我省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的,需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提交外省省级职称综合管理部门开具的委托评审函。中央驻鲁单位和外省国有驻鲁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专业技术人才,如需在我省申报评审的,须经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开具委托函,相关程序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简化中央驻鲁单位高级职称委托评审手续的通知》 (鲁人社字〔2019〕163号)规定执行。
  4.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
  5.高层次人才、博士后、基层人才、援疆援藏援青人才、扶贫协作人才、复合型人才、事业单位创新创业科研人员等有特殊政策的,按其规定执行。
  (二)评审条件
  1.申报山东省自然资源工程专业职称的人员,应符合《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自然资源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鲁自然资规〔2021〕3号)所列相应职称申报条件。破格、转系列和复合型人才申报自然资源专业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须经相关专业测试后,提交高评委单独评审。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关规定,完成要求的继续教育学时。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时,“职称申报评审系统”自动从“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服务平台”提取近5年的继续教育数据。
  3.高技能人才申报评审职称,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贯通发展的实施意见》(鲁人社发〔2020〕16号)规定执行。
  4.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
  二、申报程序
  评审材料申报均实行个人网上申报、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审核、呈报部门审核呈报的申报程序。申报材料(含电子材料和《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需经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逐级审核后,由呈报部门报至省自然资源厅审核。
  (一)申报人员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注册个人账户,依次填写个人信息、上传证明材料,连同其他纸质材料报工作单位审核。
  (二)申报人员所在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依次逐级建立申报路径接收申报人员材料,并进行审核和逐级上报。
  (三)呈报部门需与自然资源职称评审委员会建立申报路径,上报申报人员信息。以往年度已建立申报路径的,不再重复建立。
  三、申报要求及责任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员应按照要求,通过申报系统据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附件,对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材料报送及填报要求见附件1)。职称申报评审系统严禁上传涉及国家秘密的各类材料,涉密材料需通过机要渠道报送,对违反上述要求的,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保密责任。
  (二)单位审核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责审核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并负责组织申报推荐工作。单位确定推荐申报职称人员名单后,将申报材料及有关情况(有保密要求和涉及个人隐私的除外),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劳务派遣人员、人事代理人员分别由劳务派遣单位、人事代理机构或申报人员现工作单位推荐申报和公示。
  (三)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部门负责审核个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并对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的推荐及公示情况进行把关。审核通过的,将申报材料送呈报部门审核。
  (四)呈报部门复核报送。呈报部门负责对个人申报材料的规范性进行复核,经复核合格的,统一呈报省自然资源厅。
  (五)严格审核把关。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认真负责,严格审核,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委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退回申报人,并告知原因。申报人员应及时查看申报材料的审核情况,并接收退回材料。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评审条件;2.不符合填写规范;3.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4.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5.有弄虚作假行为;6.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六)报送纸质材料。呈报部门完成系统数据报送后,需提供《申报人员花名册》,原件1份。申报人员申报材料经高评委办事机构审核通过的,由申报人自行登录系统下载打印《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4份(系统生成,A3双面打印,原件经所在单位、主管单位和呈报单位签字盖章);《评审表》《申报人员花名册》由各呈报部门集中统一报送省自
然资源厅。
  四、申报纪律
  (一)申报人员不得伪造、涂改证件及证明,不得提交虚假申报材料,不得有其它违反评审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违纪违规的,按照人事管理权限予以党纪政纪处分;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二)各级有关部门、各单位、各企业要高度重视评审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各自职责,相互配合、加强沟通,及时审核申报人员评审材料,积极稳妥地开展评审工作。审核不及时造成的影响由有关单位负责。
  (三)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要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严格履行申报人员的推荐公示程序,组织好材料呈报工作,对未履行评议推荐公示程序的,取消参评资格。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各环节相关单位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妥善处理解决,对因不负责导致严重后果的,将依纪依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其他事项
  (一)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要求执行。
  (二)各有关单位应由专人负责申报材料的呈报工作,不接受个人申报。集中审核时间9月15日至10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通过网上审核后,请及时报送纸质材料。
  联系地点:济南市文化东路42号前楼2楼209、210房间
  :250014
  附件:1.申报人员填报材料有关要求
  2.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样表)
  3.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
  4.申报人员花名册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