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试题及答案第04讲 《民法典•合同编》(分则)客观题第二部分 《民法典•合同编》(分则)
一、单项选择题
1.侯某和赵某于6月1日签订(二手房)房屋买卖合同,6月10日,侯某与银行签订购房按揭贷款合 同,6月20日,侯某和赵某去当地税务机关缴纳税款,6月21日,侯某和赵某去房屋所在地管理部门办理 房屋产权转移登记,6月25日,赵某将房屋(的钥匙)交付给侯某,则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时间是()。
A.大学英语六级多少分及格6月1日
B.6月20日
C.6月21日
D.6月25日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标的物为动产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标的物为不动产的,所有权自标的物登记时 起转移。
2.甲有件玉器欲转让,与乙签订合同约好10日后交货付款;次日丙到甲愿以更高的价格购买该玉 器,甲遂与丙签订合同,丙当即支付了全部价款,约好3天后交货:第三天,甲又与丁订立合同,将该玉 器卖给丁,并当场交付给丁。后乙、丙均要求甲履行合同,诉至法院。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应认定丁取得了玉器的所有权B.
应支持丙要求甲交付玉器的请求C.
应支持乙要求甲交付玉器的请求
【).第一份合同有效,第二、三份合同均无效
I■正确答案』A
I■答案解析」出卖人就同一普通动产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买
受人均要求实际履 行合同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先行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确认所有权已经转移的,人民法院应予 支持(选项A);均未受领交付,先行支付价款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 法院应予支持;均未受领交付,也未支付价款,依法成立在先合同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 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甲乙签订买卖合同,甲将自己的电脑卖给乙,并且约定在乙付清价款前所有权仍属于甲,但该约定 未经登记。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A.甲对电脑保留的所有权,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
B.乙在付清价款前将电脑出质给知情的丙,对甲造成损害,则甲可以取回电脑 室,2020年6月6日交房,合同未对合同解除权的行使做特别约定。至交房日赵某催告甲公司向自己交付 房屋,但因为建筑工期延误直至2020年10月1 口甲公司仍未向赵某交付,贝U赵某口J以主张解除合同。()
「正确答案」V
『答案解析」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3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 除权人有权解除合同,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6.赵某将一枚玉镯赠送给孙某,并约定由孙某辅导儿子小赵的学习,玉镯交付后,孙某因工作较忙一 直出差在外并未辅导小赵的功课,因玉镯己经交付,赵某不能撤销赠与。()
「正确答案」X
「答案解析』本题是附义务的赠与,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7.甲从乙租赁公司租赁汽车一辆,期限3个月,在租赁期内,汽车发生故障,需要维修,该费用由乙 承担。()
「正确答案」J
「答案解析」租赁合同中,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8.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情形,承租人 请求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I■正确答案』X
I■答案解析」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情形, 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即承租人只能要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而不能请求行使优先购买权。
9.甲公司拥有一临时建筑使用期至2018年12月31日,乙公司租用该临时建筑与甲公司签订一份租
赁合同,双方约定的租贷期至2019年12月31日,双方因租赁期争议诉至法院,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 主管机关批准延长该临时建筑使用期至2020年12月31日,则法院应当认定租赁期间有效。()
I■正确答案」V
I■答案解析』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 延K使用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延长使用期限内的租赁期间有效。
C.乙在付清价款前将电脑卖给不知情的「,「善意取得电脑的所有权,则甲不能主张取回电脑D.
若乙最终未付款,甲取回电脑,但因已被使用导致价值显著降低,甲可以要求乙赔偿损失
r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选项A,出卖人对标的物保留的所有权,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选项BC,在将标 的物出卖、出质或者作出其他不当处分的情形下,第三人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己经善意取得标的物所有权 或者其他物权,出卖人不得主张取I叫标的物。本题中,丙因知情,不满足善意条件;选项I),取回的标的 物价值显著减少,出卖人可以请求买受人赔偿损失。
4.甲公司向乙企业订购10辆货车,约定分两批交付,同时订购了随车维修工具。己知各辆货车均独 立运营,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如果因车辆不符合约定而解除合同,甲公司可以同时解除购买维修工具的合同
B.如果因维修工具不符合约定而解除合同,甲公司可以同时解除购买车辆的合同
C.如果某一辆车不符合约定,甲公司可以解除购买全部车辆的合同
D.如果第二批交付车辆不符合约定,甲公司可以解除购买全部车辆的合同
I■正确答案』A
I•答案解析』因标的物的从物不符合约定被解除的,解除的效力不及于主物,选项B说法错误。由于各辆 货车独立运营,不符合约定的货车不会影响其他货车合同目的的实现,因此不能解除全部车辆的合同,选项 CD说法错误。
5.赵某欲购买一套商品房,虽然明知A房地产公司尚未取得房屋预住许可证明,但担心房屋价格上涨, 仍向A公司支付了 50万元定金,双方签订了房屋预售合同。后赵某又看中了相同地段一价格更加合适的 二手房,以A公司未取得房屋预售许可证明为由要求其返还定金,双方谈判未果,赵某诉至法院。一审法 庭辩论终结前,A公司取得了房屋预侈许可证明,则下列对该预售合同效力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有效
B.无效
C.未生效
D.效力待定
I•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出卖人预售商品房,必须申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 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6.2020年2月6日,赵某将•辆汽车赠送给高某,4月15日,赵某意图非礼高某,被奋起反抗的高 某用水果刀扎伤。高某报警,警察赶到现场,并通知赵妻将赵某送至医院,当晚19时,赵某经抢救无效 去世。高某因正当防卫被法院宣告无罪。赵妻作为继承人拟对高某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撤销赵某对高某的 赠与合同,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赵妻不能撤销赵某对高某的赠与合同
B.赵妻的撤销权应在2020年10月15 口前行使
C.赵妻的撤销权应在2021年4月15日前行使
D.即使该赠与合同经过公证,赵妻也可以撤销赠与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 人可以撤销赠与。本题中高某被宣告无罪,并非因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因此赵妻不可以撤销赠与。
7.甲企业因扩大生产需要,向乙银行借款20万元约定期限1年,利率为5%。乙银行预先扣除利息1万元,甲企业实际得到19万元。借款到期时,甲企业应偿还的本金和利息是()万元。
A.19
B.19. 95
C.20
D.21
「正确答案J B
『答案解析」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 款并计算利息。19+19X5%=19. 95 (万元)。
8.侯某向赵某借款10万元,借款时双方只约定借期1年,并未约定利息。但侯某直至2年时才归还 该笔借款,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注册会计师报名缴费赵某可以要求侯某按照合同签订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支付2年的利息
B.赵某可以要求侯某按照合同签订时两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支付2年的利息
C.赵某可以要求侯某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 款违约责任
I).赵某无权要求侯某支付利息和承担违约责任
『正确答案』C
I■答案解析』(1)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对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不支付利息;(2)借期利率、逾期利率 均未约定的请下,借款人逾期还款,出借人可以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 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
9.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承揽合同,为乙公司加工一批材料。因为工期紧,经乙公司同意,甲公司将任 务的主要部分委托给丙公司来完成。由于丙公司的部分新员工缺乏经验,使加工后的材料出现质量问题。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对该质量问题承担责任的是()o
A.丙公司
B.甲公司
C.甲公司和丙公司
D.乙公司I•正确答案』BI•答案解析」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
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10.甲、乙订立承揽合同,甲提供木料,乙为其加工家具。在乙己完成加工工作的50%时,甲通知乙解 除合同。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广西人才在线A.甲解除合同应当征得乙的同意
B.甲有权解除合同,但应赔偿乙的损失C.
甲有权解除合同,且无须赔偿乙的损失
D.中国教育考试资格网甲无权解除合同,并应依约向乙支付报酬『正确答案J B
I■答案解析』加工承揽合同中的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但定作人因此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 损失。
11.某工程的总承包人乙公司经发包人甲公司同意,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分包给丙公司。因丙 公司完成的工程质量出现问题,给甲公司造成200万元的经济损失。则下列关于责任承担的说法中正确的 是()。
A.只由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B.只由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C.深圳招考网成绩查询先由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不足部分由乙公司承担
D.由乙公司和丙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I■正确答案」D
I■答案解析』经发包人同意,总承包人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 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o山东省教育招生办
二、多项选择题
1.10月1日,甲有一批货物正在由北京运往上海准备销售的途中,10月5日,甲与上海的乙就这批 货物洽谈并签订了买卖合同,约定甲将货物卖给乙。签订合同时该标的物仍在运输途中,此时关于标的物 的风险的承担表述正确的有()。
A.标的物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巾买受人乙承担
B.标的物的风险在实际交付买受人乙之前是出卖人甲承担
C.如果甲在10月5日已知该批货物毁损但未告知乙,则甲承担货物毁损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