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内设机构及职能
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本局的各项决议和决定。安排全省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督促协调机关各部门和下级运管机构执行局部署的工作。
二、负责行政公文处理、文书档案管理、印鉴管理、重要文稿起草和保密工作。
三、负责行业通联、宣传和政务信息工作。
四、负责行业信访接待工作。
五、负责局机关有关管理制度的制定、修订及检查落实工作。
六、负责征询、安排、筹办局机关行政会议。
七、负责对外联络和接待工作。
八、负责制定机关和行业的年度工作计划、目标考评及总结工作。
九、负责办公用品的购置、保管、发放工作。
十、负责局机关人事劳动工资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局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全局车辆、驾驶员管理和行政、后勤事务性工作。
十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党委办公室(精神文明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局党委的各项决议和决定。安排党委各种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协调各部门执行党委安排的各项工作。
二、负责党内公文处理,文书档案管理、印鉴管理、文稿的起草及保密工作。
三、负责制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规划,指导全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创建工作。
四、负责全省道路运输管理队伍建设工作。
五、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党员发展、党费收缴、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和党内来信来访的办理工作。
六、负责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和宣传工作。
七、负责组织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做好后备干部的管理和人才工作。
八、负责党委换届选举的组织工作,指导各党支部的换届工作。
九、负责中层干部的考察、考核和后备干部的管理工作。
十、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十一、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综合规划处工作职责
一、负责编制全省道路运输业发展规划。
二、负责全省汽车站建设规划、年度计划的编报、前期工作、建设的监管及竣工验收。
三、负责全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补助计划的编报。
四、负责全省道路运输行业统计报表及抽样调查报表的下达、汇报及上报。
五、协助省物价局对全省道路运输价格进行监管及制定运价政策;负责跨省和高等级公路旅客运输票价的审核。
六、经局财产管理领导小组批准负责票证印制工作。
七、负责编制全省年度运管费征收上解计划。
八、负责编制局机关年度财务开支计划。
九、负责全省道路运输系统战备工作。
十、负责全省道路运输系统收费项目的管理。
十一、负责局科研计划的编制工作。
十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资金管理处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行业财务规定。
二、负责行业财务指导工作;
三、负责局有关财务制度的制定和执行。
四、负责局机关财务预算、决策的编制、实施。
五、负责局日常会计核算、财务报销审核工作。
六、负责行业财务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七、负责运输管理费征收及有关政策的贯彻执行。
八、负责局有关票证的发放管理。
九、负责全省二级以上客货运输企业财务汇总分析。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政策法规处工作职责
一、做好道路运输政策法规调查研究工作。
二、负责道路运输立法项目申报、调研、论证工作。
三、负责道路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指导行业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四、负责道路运输行业普法教育,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工作。
五、负责道路运输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工作。
六、负责做好道路运输执法人员资格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道路运输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纪检监察室(督察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监督检查局机关党员和中层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及行政干部贯彻执行国家的法规、党的方针政策以及局内决议、决定和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二、在党委领导下,抓好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
三、负责受理基层运管部门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信访和举报以及行业违规违纪执法问题的来信、来访和投诉的办理工作。
四、负责对全省运输管理执法人员的风纪督察和建设工作。
五、负责纠正运输管理执法人员的不文明行为。
六、负责公路“三乱”的治理和巩固提高工作。
七、负责对局机关工作人员作风、纪律的监督检查工作。
八、负责受理党员、党员领导干部及行政干部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
九、负责制定审计工作规章制度及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行政许可管理处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道路运输企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负责跨省、跨市旅客运输旅游客运的新增、延续经营业务的前期调研和许可工作。
三、负责全省道路客运企业、客运站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制定完善考核标准,组织实施考核。
四、贯彻交通部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负责道路运输经理人的培训、考试和从业资格证件的发放和管理工作。
五、负责客、货运输企业经营等级评定及后续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对取得经营等级的客货运企业的年度检验工作。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客运管理处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道路旅客运输管理方面的法律、政策、规章。起草本省有关客运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和标准,并监督指导实施。
二、负责全省道路客运业务相关营运证件的核发工作。
三、负责协调旅客运输组织工作。
四、负责协调组织全省客运年度检验工作。
五、负责协调处理客运业务纠纷。
六、负责汽车客运站(场)管理和站级核定工作。
七、负责中外合资客运企业的审核上报工作。
八、配合企业管理办公室对客运市场进行调查研究,指导并协调全省道路客运管理工作。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城市客运管理处
货运管理处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道路货物运输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规章。起草本省有关货运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和标准,并监督指导实施。
二、负责全省道路货物运输及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的指导管理工作。
三、组织、落实指令性货物运输和重点货物运输任务。
四、负责全省交通物流的指导管理工作,需省厅补助的物流园区项目的确定工作。
五、负责协调组织全省货物运输年度检验工作。
六、负责中外合资及外省投资设立货运企业的审核上报工作。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维修管理处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对机动车维修行业管理和营运车辆技术管理的有关法规、政策;起草本省有关法规标准的规范性文件,并指导监督、检查标准和规范执行情况。
二、指导规范全省营运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工作、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和等级评定工作。
三、指导、规范机动车辆维修检测企业质量信誉考核。
四、负责外商投资机动车维修企业的筹建立项审核上报和开业审批上报。
五、指导、规范机动车维修投诉和质量纠纷调解工作。
六、建立并落实机动车维修行业管理及营运车辆技术管理统计制度。
七、负责机动车维修行业和营运车辆技术、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考核工作。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驾驶员培训管理处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管理的有关法规、政策和标准;起草本省有关驾驶员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和标准,并监督指导实施。
二、负责制定全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发展规划。
三、负责本省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职业培训的监督检查。负责审查承担营运驾驶员职业培训业务的培训机构,并核发《资质认证书》、《资质认证牌》。
四、负责本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监督检查,设立培训机构质量排行榜,并向社会公布。
五、负责本省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考核员的考核和管理工作。
六、总结推广先进的培训方法,维护驾驶员培训市场规范、健康、有序的发展,为驾驶员培训工作提供服务并接受社会监督。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安全生产监督处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运输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负责全省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和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负责全省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行业安全指导监督工作。陕西省人事考试信息网
四、负责对全省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察检查工作。
五、负责全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情况的统计、上报、汇总和备案工作。
六、负责建立全省三级以上资质客运企业和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工作。
七、根据上级指示,参与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稽查总队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道路运输管理执法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负责组织监督协调全省道路运输稽查工作。
三、受理对经营行为的投诉与举报,按照相关法规和程序进行违章处理。
四、负责协调处理运输市场的突发事件。
五、负责道路运输市场的监管工作。
六、实施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信息化建设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制订全省道路运输信息化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制订全省道路运输信息化建设的统一标准,组建管理全省道路运输信息化公共平台。
三、负责全省及局机关道路运输信息化建设重点项目的实施和管理。
四、负责局机关计算机软、硬件与网络资源的统一购置、管理与维护工作。
五、负责全省道路运输政务信息的网络发布、办公自动化系统的管理和《陕西运政网》的维护。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办工作职责
物业管理中心工作职责
一、负责居住区水、电、气的维修和服务工作。
二、负责门卫、车棚等临聘人员的管理工作。及时清运垃圾,确保院内整洁、卫生。
三、负责居住区的安全教育及宣传工作,防范家属区内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四、负责创建文明住宅小区,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毒、禁毒和其它违法犯罪的预防工作。
五、负责丰庆路院内办公大楼的管理工作。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