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司法厅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东省司法厅
【公布日期】2023.06.12
【字 号】〔2023〕第3号
【施行日期】2023.06.1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
正文
广东省司法厅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司法考试放宽地区政策
   
〔2023〕第3号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6号)等有关规定,现就广东省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有关政策
  (一)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
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报名人员户籍在放宽条件地方的,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本科毕业。广东省有3个自治县属于放宽条件地方,分别为:乳源瑶族自治县、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连南瑶族自治县。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3.被吊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
  4.被给予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处理期限未满或者被给予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处理的;
  5.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6.因其他情形被给予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处理的。
  已经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不得报名参加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不符合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的人员,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已经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由司法部作出撤销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决定,并注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三)尚未取得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报考政策要求
  1.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时已经完成学业但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3年应届本科、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包括专升本、第二学
士学位、专升研,下同),继续教育(包括网络教育、成人教育、开放大学等)的2023年本科毕业生,以及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且本年度内能取得本科毕业学历人员,符合《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九条或者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专业学历条件情形的,可以报名参加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2.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4年应届本科、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其中: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适用“老人老办法”专业学历条件或者符合申请享受放宽政策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获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本科、硕士及以上毕业学历。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适用“新人新办法”专业学历条件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获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毕业学历和学位或者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毕业学历和学位。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后取得学籍的军队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获得军队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学历和学位。
  (四)2022年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报考
  2022年客观题考试成绩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或者放宽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其合格成绩在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有效。其中,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的,可在2023年主观题考试报名时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符合放宽政策的可同时申请享受放宽政策;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可报名参加2023年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或者在2023年主观题考试报名时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
  (五)使用汉文试卷参加考试
  报名人员选择在广东省报名的,试卷答卷文字为汉文。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以选择使用简体汉字或者繁体汉字填报本人信息和作答。
  二、客观题考试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6月15日0时至6月30
日18时。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登录司法部(v),按照网上报名要求、流程及步骤填报个人信息。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具有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本人毕业证书应当能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或认证。
  3.学位证书。本人学位证书应当能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或认证。
  4.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须具有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户籍。网上报名时,应上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
  5.电子证件照片。报名人员应当提供符合规定格式(宽413像素×高626像素)要求的本人近三个月内彩(红、蓝、白底均可)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此照片将作为本人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
  6.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报名人员应当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对报名信息作出真实有效承诺,并对填报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4年全日制应届本科、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网上报名时,应当签署《应届毕业生承诺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且本年度内能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网上报名时,应当签署《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承诺书》。
  持港澳台或国外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其中,除申请享受放宽政策的人员外,《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后取得学籍的港澳台或者国外学历学位人员,须取得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高等教育法学(法律)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报名人员填报虚假信息或以其他方式骗取报名的,司法行政机关将按照《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
  (三)考试考务费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的公告》、《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收取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务费的复函》(财税〔2018〕65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改革我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粤发改规〔2019〕3号)以及《司法部关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司发通〔2018〕43号)等有关规定,广东省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收费标准为86元/人/卷,两卷共计172元/人。
  客观题考试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7月5日18时。因报名系统平台原因,反馈报名交费状态会出现延迟情形。如报名人员确已支付成功,报名平台仍显示“未交费”的,请耐心等待48小时后重新登录报名平台查看。仍无法解决的,请电话联系报名所在地级以上市司法局考试机构。
  交纳客观题考试的考试考务费后,不得更改报名地。因不参加考试或不符合报名条件致使报名无效的,已交纳的考试考务费不予退还。
  (四)客观题考区设置
  广东省21个地级以上市均设置客观题考区。
  因部分考区机位数量有限,在报名人数达到该考区机位上限时,考生请选择省内其他考区报考。
  (五)考试内容与科目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作为命题依据。
  2023年客观题考试共两卷。分为试卷一、试卷二,每张试卷100道试题,分值为150分,其中单项选择题50题、每题1分,多项选择题和不定项选择题共50题、每题2分,两张试卷总分为300分。具体考查科目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