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典型就业歧视案例剖析
案例 1 歧视条款: “试用期无薪水、不上社会保险   
【案例】应届高校毕业生去非正规单位、小型私营企业就业,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单位常以毕业生没有工作经验为由,提出 “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无薪水、不上社会保险”这样的歧视条款。毕业生为保住工作常选择忍气吞声。从而使自己的劳动得不到相应的补偿。
【评析】《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对于试用期的具体期限确定,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
期不得超过六十日。 且试用期内不能无薪, 单位必须为员工购买养老、 医疗等社会保险。此外,试用期期间,职工可随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该条款如果写入了劳动合同即属
无效。招聘时单位提出此要求的,劳动者应该据理力争。
案例 2 “本职位限  X 性”
【案例】 “本职位限男性(女性)    ”,这是各种招聘会,尤其是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会上
最常见的霸王条款。从政府机关的宣传文员职位,到企业的技术支持职位,都 “仅限男性”。在某招聘会上,某基层文化馆的 “行政人员 ”也“仅限男生 ”,而该单位的解释仅仅是“单位女孩太多了,领导想调节一下 ”。
【评析】《劳动法》第 13 条规定: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 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所以,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其他都属性别歧视,有违宪法精神,并违反和《妇女权益保护法》有关条款。用人单位不按照规定,擅自以 ,岗位不适合女性 ?为由拒绝招收女职工的行为是违反法律的。
《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第三条明确规定了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    1.
矿山井下作业;    2.森林业伐木、归楞及流放作业;    3.《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
IV 级体力劳动度的企业;    4.建筑业脚手架的组装和拆除作业,以及电力、电信行业的
高处架线作业;  5.连续负重(指每小时负重次数在    6 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    20 公斤,
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    25 公斤的作业。这个规定是基于女职工的生理特点,为了保护
女职工的身心健康而制定的。
修订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第    52 条规定: “妇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
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同时增加了新的条款,第 54 条规定: “妇女组织对于受害妇女进行诉讼需要帮助的,应当给予支持。妇
女联合会或者相关妇女组织对侵害特定妇女体利益的行为,    可以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揭
露、批评,并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案例 3 “不准结婚 ”、 “X年禁止生育 ”


【案例】程先生与经女士都在广西南宁市工作, 去年领了结婚证, 但却迟迟不敢办婚礼。原因很简单:按单位内部规定,夫妻俩不能同在一个单位,婚事让单位知道了,夫妻中
的一人就必须离开单位。 为了求职、 保 “饭碗 ”,南宁不少已婚人士成了 “隐婚一族 ”。 另有一公司招 “综合办文秘 ”,小王前往面视, 企业面视负责人要求小王承诺三年内不生育,否则不予签订劳动合同; 履行合同期间怀孕的,要与之解除劳动合同并须赔偿企业招聘
费用。小王虽然不情愿, 但是想到工作的艰辛, 就违心答应了。 一年后, 小王怀孕了,企业对小王说我们按照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吧,先把企业损失赔偿上。
【评析】企业这样做违反了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侵犯了公民的结婚自由权和生育权。
这一条款即使写入劳动合同,也是无效条款。修订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在第
23
增加了一项新规定: “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中不得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 ”第 27 条: “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
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案例 4 “身体状况与姓氏歧视   
【案例】这方面的歧视可谓是五花八门,包括身高、相貌、体型、残疾和血型等方面,
如有的企业招聘时要求 “五官端正 ”,有的要求 “容貌气质佳 ”,这让很多长相一般的求职者徒增自卑感;一家公司不惜重金聘请销售总监和国内、国际市场销售经理,聘用条件
之竟然是血型为O型或B型。一位老板有意招聘一个女孩当营业员,一听女孩姓裴,便马上改变了主意,因为 “裴”与 “赔 ”谐音,不吉利。另一老板有意招聘一男生当客户服务
主管,但得知他姓 “贾 ”时,立马不再谈聘任之事,理由是:姓 “贾 ”会让人怀疑公司的信誉。
身高歧视: “身高 X 米以上
2004 12 月,广东省廉江公开招考英语老师,    规定 “女性 150 厘米以上, 男性身高  160
厘米以上 ”,一名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排第六的女教师因为身高差了2厘米而被拒绝录用。
2003 年在湖南益阳市公务员考试中,
25 岁的男青年樊四平考试综合成绩第一名却被淘
汰。樊四平 1977 年出生于益阳市赫山区樊家庙乡一个农民家庭,2000
7 月从湖南农
业大学毕业。本以为公务员考试可以改变命运,不料
2003
益阳市公务员考试 8 9 日的体检中,各方
面合格的他身高被测出一个  “精确 ”到小数点后第三位的数据
——— 1.595 米,离 1.60
的标准差  0.005 米。仅仅因为这
0.005 米,樊四平最终被淘汰出局。
相貌歧视:张静无奈整容
张静,天津市南开区人,  1993
年初中未毕业出来谋生。因相貌较丑,
10 年求职上千次
无一成功。 全家四口人有四个残疾证。除去每月
400 元左右医药费,全家只能靠几百元
维持生活,每天只吃一餐中饭,尚有
1 万元债务无法还清。
2003 7 月张静求助媒体,
希望得到一份工作以养家糊口。
随后,天津市一家养老院接收她为编外人员。
2003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