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地方课程地方教材及教辅资源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2.04.24
【字 号】陕教材办〔2022〕9号
【施行日期】2022.04.2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材
正文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地方课程地方教材及教辅资源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韩城市教育局,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省属中职学校、有关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全国教材工作会议暨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表彰会工作部署,着力提升我省地方课程教材研究水平,推动形成陕西特高质量课程教材建设体系,省教育厅决定开展陕西省地方课程、地方教材及教辅资源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设置
  (一)课题选题
  2022年度陕西省地方课程、地方教材及教辅资源研究课题研究领域包括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学前教育,选题范围可参照《陕西省地方课程、地方教材及教辅资源研究课题立项指南(2022年)》(附件1),题目自行拟定。
  (二)课题类型
  陕西省地方课程、地方教材及教辅资源研究课题分为重大课题、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三类。
  重大课题:有较高前瞻性和先进性,能立足国家教材建设全局,对我省教材建设的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问题进行研究,研究成果对推进全省教材建设有较强的理论指导意义和推广应用价值。
  重点课题:具有一定的引领性和创新性,能立足我省教材建设实际,对制约我省教材发展中的重点问题进行研究,研究成果对补齐教材建设短板具有较强的指导作用。
  一般课题:具有较强针对性和实效性,立足我省教材建设具体问题进行研究,研究成果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可操作性。
  (三)课题数量
  2022年度计划设置课题20个,其中重大课题1个,重点课题3个,一般课题16个,具体数量以专家评审结果为准。
  二、课题申报
  (一)申报单位
  申报单位应为我省各普通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含中职)、幼儿园、教科研机构、出版单位、社会组织等,同时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3. 申请重大、重点课题的项目负责人需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申请一般课题的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
  4. 重大和重点课题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有承担并完成过省部级以上教育科研课题的经历;
  5. 申请人承担的课题未按期结题的,不得再次申请;课题项目负责人同期只能承担一个课题;
  6. 课题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7人(含项目负责人)。
  (二)申报指标
  课题按照隶属关系和属地管理原则实行限额申报。
  1. 各普通高等学校、厅属有关单位、省属中职学校、出版单位等可直接向省教育厅申报。其中高校限报2个,直属单位限报2个,省属中职学校限报1个,出版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限报1个,超过指标限额将不予受理。
  2. 中小学校(含中职)、幼儿园等向所在市教育局提出申请,经市教育局审核后择优向省教育厅统一申报。各设区市教育局限报3个,其他限报2个,超过指标限额将不予受理。
  (三)申报程序
  1. 申请人应如实填写《陕西省地方课程、地方教材及教辅资源研究课题申报书》(附件2-1,一式三份)和《陕西省地方课程、地方教材及教辅资源研究课题计划书》(附件2-2,一式三份)。
  2. 提供项目负责人和团队成员近三年内在教材研究领域的主要成果(含获奖证书复印件、论文、著作等,一式一份),由申报单位或主管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
  3. 上述所有材料于6月1日前报陕西省教育厅课程教材管理中心,同时以PDF格式发送至教材中心邮箱。
  三、课题经费
  陕西省地方课程、地方教材及教辅资源研究课题采取项目制管理,课题经费按照《陕西省地方课程、地方教材及教辅资源研究课题管理办法》(附件3),由陕西省教育厅课程教材管理中心与课题申请人共同承担。
  四、其他事项
  课题的申报、实施、结题等环节严格按照《陕西省地方课程、地方教材及教辅资源研究课题管理办法》执行。
  联系人:卢波
  邮箱:****************
  地址:西安市长安南路563号陕西省教育厅课程教材管理中心
  附件:
  1. 陕西省地方课程、地方教材及教辅资源研究课题立项指南(2022年)
  2. 陕西省地方课程、地方教材及教辅资源研究课题工作表
  3. 陕西省地方课程、地方教材及教辅资源研究课题管理办法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2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