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建设保障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西安市教育局
【公布日期】2006.07.18
【字 号】
【施行日期】2006.07.1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
正文
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建设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直属院校(单位):
  为了推进教育电子政务建设,提高行政管理效能,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整合政务信息资源促进政务公开的通知》(市政办发[2005]75号)和《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做好西安市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市政办发[2005]172号)的要求,市教育局决定建立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及教育网站体系,现就做好门户网站建设保障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建设保障工作的重要意义
  认真做好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建设保障工作,对于转变工作方式,提高管理效率,实现政务和校务公开,加大社会监督力度,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和建设学习型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建设门户网站,是市教育局推进电子政务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西安市教育系统信息化建设的一件大事。门户网站将成为市教育局今后进行行政管理和对外宣传的重要载体。各区县教育局、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大力支持门户网站建设,从思想、组织、人员、经费等各个方面为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建设做好保障。
  二、积极建设,保障教育电子政务需要
  各区县教育局必须建立各自的区县教育门户网站。各直属院校(单位)须建立校级(单位)网站。市教育局各处室根据具体需要建立专门网站。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政府网站内容格式规范的通知》(市政办发[2005]246号)要求,已建成网站的区县教育局、直属单位、各处室,请将网站域名及相关资料报送市教育网网管中心以备链接(填写附件1),由市教育网网管中心统一对网站内容进行规范和监管。未建立网站的区县、直属院校(单位)及处室,请结合自身目标定位以及服务对象,提出对网站建设的要求,包括栏目名称、风格、调等,便于网站建设的规划及设计(填写附件2)。
  不具备条件独立建立网站的区县教育局、直属院校(单位),请于8月10日前向市教育网网管中心提出申请,由市教育网网管中心免费提供服务器空间与网站平台。各级教育部门需向电信部门独立申请本单位网站域名。申请完成后,将网站域名及网站建设需求于8月20日之前报送至市教育网网管中心,由市教育网网管中心协助建网。
  请各区县教育局、直属院校(单位)务必尽快接通互联网。为保障此项工作的实施,要求各区县教育局、直属院校(单位)须配备一台计算机和一台打印机专门用于网站管理工作(市教育局拟为各区县教育局配备一台计算机和一台打印机)。
  三、加强维护与管理,切实保障门户网站安全正常运行
  1.加强门户网站管理制度建设。要认真落实《西安市教育局机关上网保密及计算机使用管理制度(试行)》(市教办发[2006]19号)、《西安市教育局教育信息公开制度》(市教办发[2006]20号)、《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实行教育公文信息公开审查和提交制度》(市教办发[2006]21号)等文件要求,建立健全有关网站管理的各项制度,促进门户网站的规范运行。
  2.推进网络信息公开。要把推行门户网站教育信息公开作为政(校)务公开的重要形式,列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领导,积极加以推进。要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认真搞好信息梳理,做到应公开的信息及时、全部在网上公布。
  3.严格做好网站保密工作。要根据《保密法》,以拟公开的教育信息严格把关,严防将保密信息公开。严禁在连接国际互联网的计算机上存储和传输涉密信息、文件、资料等。通过计算机传递重要信息、文件、资料、统计数据时应该加密传输。
  4.切实加强网站维护。要认真做好计算机网络病毒防治工作,定期维护和改造软件系统,保证网络正常运行。尤对于向市教育局门户网站提供信息计算机要实行专用,指定专人负责,保证通过该计算机传输的内容无病毒,确保网络安全。
西安市教育局登录
  四、及时更新网站内容,积极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各区县、直属院校(单位)的信息建立和信息维护及各网站和网站,应确定专人负责,及时发现、采集有价值的信息,每天更新本单位门户网站信息。各区县、学校(单位)要将门户网站中每天的重要信息,及时通过**************发送到市教育局门户网站网管中心,由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在主页进行选择、采用、编发。各区县教育局要保证每天(除双休日外)都有信息报送至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市教育局将通过门户网站或其它形式把各区县、学校(单位)报送的信息总量和采用数量每月进行统计、通报,并于年终进行考核。
  有关门户网站建设事项请与市教育局办公室或市教育局门户网站网管中心联系。联系人及电话:市教育局办公室,韩宁宇,电话:87295604;市教育局门户网站网管中心,张志安,电话: 87288476
  附件:1.西安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建设登记表 (略)
  2.西安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建设调查表(略)
  二〇〇六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