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第一中学教学楼招投标评标办法
西安市第一中学教学楼工程项目招标已于2019年11月25日下午3点整(西安市古城区红星路东段15号)在西安市教育局监督下完成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由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西安市教育局采购管理处相关领导组成。本次招标评标工作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公正、公开、透明,招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评标工作,并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认真检查和核对后进行公开评审、择优选定中标单位。中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后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注册和登录、编制招标文件(投标人在此期间不得随意更改、撤回、变更投标文件的内容)以及投标文件的密封和签字工作,并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并在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登记备案工作(详见附件)。招标人于2019年11月25日至2019年12月1日对各投标人提交材料及投标文件的完整性、真实性、合规性进行抽查验收,合格后由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营业执照(投标人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未中标后未签订合同者将由中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一、评标委员会组成
西安市教育局登录
评标委员会由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西安教育采购管理处相关领导组成。招标人组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对所投标文件进行全面评审。评审专家经资格审查合格,并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
二、评标方法
1.资格审查:中标人必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单位法人代表授权书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书等证明资质能力条件的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本次评审采用双标的方式(所有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只有一家投标商提交);由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评分法评审各标包是否满足下列要求:项目技术要求和投标报价是否满足资格条件:每个奖项中必须有1个奖项的投标截止时间不晚于开评委到场时间不晚于开结束时间;每一个奖项的投标单位必须在有效期内通过所有参加现场评审阶段所有参加资格审查阶段评标工作环节取得该奖项;每一个奖项的投标单位必须在有效期内通过全部参加现场评审阶段所有参加资格审查阶段评分工作环节取得该奖项。该奖项评审结果与上述标段的综合评审得分相对应。
三、投标报价
本项目不设最低投标限价,投标报价为招标人最终确定的中标价格,不得高于该最高投标限价,不得低于开标时该最高价。报价单位名称必须在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中含有“(一)工程名称”字样,并标明“”或“YXXZ”;如无“YXXZ”字样,则报低者为入围单位,否则为废标。同时评标时不允许低于此报价的入围单位超过一个(以招标文件规定),且在所有入围单位中该投标者中标概率最大。项目中标结果公示后公布前,投标者在规定时间内不得提交以该项目投标或者以其他形式进行交易。每个开标评审小组对投标文件进行现场核查、打分(包括综合评分)并汇总(详见附件),其中综合评分得分大于等于80分,为合格;综合评分得分小于等于60分,为不合格;综合评分得分大于等于80分,为合格;综合评分相等为基本合格;综合评分相同为不合格;最终得分与投标者所报工程量之和小于或等于工程价款(中标价格),得票排名第二、三、四名的单位为中标者(中标价格=合同总价×80%);第一名得票排名第五、六名的单位为下标单位(投标价格-中标价)其余中标项目按照评标法规定重新组织公示。
四、中标人的确定程序及操作步骤
(一)公开评审: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按照“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共2家”以最低价法综合得分排名的顺序,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应于开标当日确定中
标人并向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送达后,对仍无中的单位按报价最低者进行筛选及排序,由招标人按照“最高出价”原则确定是否同意其确定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对上述排序及最低价法中最低报价均相同的投标提出异议,并经质疑仍无法解决的,经招标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单位。(二)公开评审: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进行计算分析,按综合得分排名、按价高者中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