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教育二O二二年小升初政策
一、总体要求
(一)坚持以开发区为主。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实行“市级统筹,区县为主,属地管理”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严格按照西安市统一时间节点执行。
(二)坚持免试就近入学。严格遵守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公办学校按照学区划分就近入学。义务教育学校不得组织特长生招生。
(三)坚持公民同招。市级建立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符合航天基地入学条件的学生,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任何公办民办学校不得提前选拔生源。民办学校不得以公办学校或公办学校校区、分校的名义招生。
(四)坚持控辍保学。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落实控辍保学“七长责任制”,保
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依据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依法发放相关司法文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严禁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
(五)坚持计划管理。按照国家班额标准和学校办学规模、办学条件,科学核定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起始年级不得产生“大班额”,持续消除56人(含)以上“大班额”。按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要求,将班额逐步控制在标准班额以内,逐步消除“大校额”。
(六)坚持公平公开公正。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录取结果等,充分接受社会监督,实行阳光招生,确保招生入学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航天基地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顺利开展,在航天基地党工委和管委会的领导下,成立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教育局局长为组长,其他副局长为副组长,
各部室负责人和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基础教育部,基础教育部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公办学校招生入学
(一)招生对象
小学:201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航天基地户籍适龄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初中:具有航天基地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航天基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由教育局审核批准。
(二)学区划分
依据航天基地常住人口学龄儿童、少年摸底人数情况,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
的目标要求,实施单校划片,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和规模、行政区划、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合理划定学区范围,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长安区移交航天基地的公办学校要按照《移交协议》保持学区划分稳定,确保学区划分无盲区。
《西安航天基地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和《西安航天基地2022年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区划分方案》经管委会批准,报市教育局备案后,于6月22日在管委会门户网站及航天教育局)向社会公布。
(三)信息审核
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登记前须接受信息审核。信息审核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由各公办中小学制定细则并组织实施。
学生及其家长登录航天基地管委会门户网站或西安市教育局门户网站、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招生平台”)及其自行下载并填写《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见附件2),按照教育局工作日程安排(详见附件1),到学区对
应公办小学、公办初中或审核点进行入学信息审核,填报意愿学校。入学信息审核通过后,取得《西安市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登记报名告知书及报名条》(以下简称《报名条》)。确定在公办学校就读的,不再进行网上报名。
1.资格审核时间
7月9日--21日
2.资格审核所需资料及地点
小学:(1)航天基地辖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人、房、户一致)的适龄儿童入学资格审核。按照《西安航天基地2022年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区划分方案》(另文发布),由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持《登记表》、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对应学校进行入学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具体地点和方式以学校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