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执业(助理)兽医注册(备案)
作者:  来源:广东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办公室  日期:2014-08-14
      根据农业部发布的《执业兽医管理办法》中的规定,取得执业(助理)兽医师资格证书,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应当向注册机关申请兽医执业注册(备案)。
      申请兽医执业注册(备案)的,需要向注册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1、注册申请表或者备案表;
      2、执业兽医资格证书及其复印件;
      3、医疗机构出具的六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
      4、身份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
      5、动物诊疗机构聘用证明及其复印件;申请人是动物诊疗机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提供动物诊疗许可证复印件。
      注册机关收到执业(助理)兽医师注册(备案)申请后,会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审核。经审核合格的,发给(助理)兽医师执业证书;不合格的,会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注册后的执业兽医还需于每年3月底前将上年度兽医执业活动情况向注册机关报告。
      执业兽医注册(备案)机关为县(市辖区)级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市辖区未设立兽医主管部门的,注册机关为上一级兽医主管部门。
兽医师执业注册申请表
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编号
姓名
性别
照片
身份证号
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
学历
健康状况
手机号码
家庭住址
执业范围
执业机构
执业机构类别
执业机构
注册地址
执业机构法人
法人
邮编
执业机构电话
本人承诺
1. 本表所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
2. 经注册后的执业兽医只能在一个机构从事兽医执业活动,且必须在注册地点和注册执业范围内从事相关活动。
3. 经注册专门从事水生动物疫病诊疗的执业兽医师,不得从事其他动物疫病诊疗。
4. 执业兽医应当遵守有关动物诊疗的操作技术规范,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兽药和兽医器械,使用规范的处方笺、病历册,不得伪造诊断结果,出具虚明文件。
5. 执业兽医在动物诊疗活动中发现动物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并采取隔离等控制措施,防止动物疫情扩散。
6. 执业兽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遵守职业道德。
7. 执业兽医应当定期接受继续教育,提高执业水平。
8. 执业兽医变更受聘的动物诊疗机构须重新办理注册。
9. 执业兽医应当于每年3月底前将上年度兽医执业活动情况向注册机关报告。
                  签名:             
                                             
注册部门审批意见
(盖章)
       
填表说明:
1. 本表除注册部门审批意见外,全部由申请人本人填写;
2. 姓名、性别、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身份证号、资格证书编号必须与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信息系统内一致。
3. 执业范围分为动物诊疗和水生动物诊疗。
4. 执业机构应填写单位全称。
5. 执业机构类别分为养殖场、动物医院、动物诊所、兽药经营企业、兽药生产企业、饲料生产企业、动物园、其他。
6. 执业机构注册地址应与动物诊疗许可证上的地址一致。
7. 提交该表时应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1)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和复印件;
2)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体检证明;
3)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相关机构聘用证明和复印件,申请人是动物诊疗机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提供动物诊疗许可证复印件。
助理兽医师执业备案表
执业助理兽医师资格证书编号
姓名
性别
照片
身份证号
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
学历
健康状况
手机号码
家庭住址
执业范围
执业机构
执业机构类别
执业机构
注册地址
执业机构法人
法人
邮编
执业机构电话
本人承诺
1. 本表所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
2. 经备案后的执业兽医只能在一个机构从事兽医执业活动,且必须在备案地点和备案执业范围内从事相关活动。
3. 经备案专门从事水生动物疫病诊疗的执业助理兽医师,不得从事其他动物疫病诊疗。
4. 执业兽医应当遵守有关动物诊疗的操作技术规范,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兽药和兽医器械。
5. 执业兽医在动物诊疗活动中发现动物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并采取隔离等控制措施,防止动物疫情扩散。
6. 执业兽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遵守职业道德。
7. 执业兽医应当定期接受继续教育,提高执业水平。
8. 执业兽医变更受聘的动物诊疗机构须重新办理备案。
9. 执业兽医应当于每年3月底前将上年度兽医执业活动情况向注册机关报告。
                  签名:             
                                             
注册部门审批意见
(盖章)
       
填表说明:
1. 本表除注册部门审批意见外,全部由申请人本人填写;
2. 姓名、性别、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身份证号、资格证书编号必须与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信息系统内一致。
3. 执业范围分为动物诊疗和水生动物诊疗。
4. 执业机构应填写单位全称。
5. 执业机构类别分为养殖场、动物医院、动物门诊、兽药经营企业、兽药生产企业、饲料生产企业、动物园、其他。
6. 执业机构注册地址应与动物诊疗许可证上的地址一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报名
7. 提交该表时应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1)执业助理兽医师资格证书和复印件;
2)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体检证明;
3)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相关机构聘用证明和复印件,申请人是动物诊疗机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提供动物诊疗许可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