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做好2010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0.03.05
【文 号】农医发[2010]14号
【施行日期】2010.03.05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畜牧业
正文
农业部关于做好2010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农医发[2010]14号)
  为全面贯彻《动物防疫法》、《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和《执业兽医管理办法》,深化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推进执业兽医制度建设,2010年我部将在全国开展执业兽医资格考试。为做好各项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的重要性
  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是对兽医从业人员的一种准入考试,目的是评价兽医从业人员是否具备执业所必需的专业知识、技能水平和职业道德。实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制度,是世界上多数国家和地区的通行做法。《动物防疫法》和《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对推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制度都做出明确规定,提出具体要求。开展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是全面贯彻落实有关政策法律的重要举措,是我国兽医制度与国际规则接轨的要求,是深化兽医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新型兽医制度建设的一件大事。执业兽医资格考试与执业医师、司法考试、注册会计师等考试一样,是由国家依法统一组织的考试,不同于以往任何一次兽医方面的考试。2009年我部组织在吉林、河南、广西、重庆、宁夏等5省(区、市)开展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试点工作,积累了经验,奠定了基础,试点取得圆满成功。2010年执业
兽医资格考试是第一次全国性大规模考试,是全国兽医系统面临的一项全新工作。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环节多,社会关注高,保密要求严,责任非常重。各地一定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充分认识做好2010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安排,安全高效地做好2010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
  二、扎实做好执业兽医资格各项考试工作
  (一)抓紧制定考试工作实施方案。为增强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的计划性,农业部制定了《2010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方案》,明确了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各阶段工作任务、时间安排和责任单位。各地要按照农业部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于2010年4月15日前报我部兽医局备案。实施方案要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任务要明确,时间要具体,安排要合理,力求做到每个工作环节细致入微。
  (二)建立完善考试工作规章制度。为确保考试工作有章可循,农业部先后制定了《执业兽医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18号)、《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管理暂行办法》(农业部公告第1145号)、《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农业部公告第1174号)、《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命题专家管理办法(试行)》(农业部公告第1221号)。2010年将修订出台
《执业兽医资格考试保密管理规定》、《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010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规则》等考试管理规范性文件。各地要按照文件要求,抓紧制定各项考试管理规章制度的实施细则,切实做到依法治考。
  (三)认真做好考试保密和考场管理。保密工作是做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的关键。各地要充分认识保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按照《保密法》和我部《执业兽医资格考试保密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考务工作人员保密法律法规教育,落实保密责任,完善保密设施,狠抓各项保密工作的落实,确保不发生失密、泄密事件。要严格执行《执业兽医考试违纪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加强考务工作人员政治思想、业务工作和职业道德培训,提高考务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要严肃考场纪律和认真做好监考工作,对考试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行为要依法处理。
  (四)切实做好考试工作宣传。一是制定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宣传工作方案。农业部制定了《2010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宣传方案》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60问》,部署考试宣传工作。各地要结合实际,针对执业兽医资格考试不同时期的特点,制定《2010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宣传工作实施方案》。考前要重点加强执业兽医有关政策法律、报名要求等方面的宣传;考
试期间要加强考试纪律等方面的宣传;考试结束后要加强考试成效和工作经验等方面的宣传,通过不同时期持续不断的宣传,扩大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的影响力和知名度。二是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工作。各地要充分利用媒体、网络、报刊、宣传册、会议等形式宣传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要创新宣传方式,针对全社会、在校大学生、动物诊疗机构和养殖场从业人员等不同的社会体,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
  三、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报名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考试工作顺利开展
  (一)建立健全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管理机构。为加强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管理,农业部成立了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设立了农业部执业兽医管理办公室,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专门设立了执业兽医事务处。各省(区、市)和地市要抓紧成立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和考区、考点办公室,积极协调机构编制部门,成立专门机构,配备专职人员,专门负责考试工作,切实推进新型兽医队伍建设。请各地于4月15日前将考区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报我部兽医局备案。
  (二)建立健全考试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是一项系统工作,涉及的环节很多,需要大量的人员参与。为规范考试工作,农业部制定了《2010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
工作规则》。各地要按照农业部要求,建立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任务分解到岗,责任明确到人。各级兽医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亲自推动、亲自督促,切实做到事有专管之人、人有明确之责、责有限定之期,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不留空白、不留死角。
  (三)加强沟通协调。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涉及到社会治安维护、安全保密、违纪违规处理、公共卫生和电力保障等多方面问题,各地要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考区、考点领导小组和考区办公室、考点办公室要有公安、保密、纪检监察、卫生、工业与信息化和电力等部门的同志参加,切实做好考试过程中社会治安维护、安全保密、违纪违规处理、医疗救治和电力供应等工作。要建立信息传达和报送制度,畅通沟通渠道,创新沟通方式,准确掌握工作动态,及时发现和解决考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请各地抓紧明确一位处级干部作为考试工作联系人,并于4月15日前将一同报我部兽医局。
  (四)严格执行考试经费工作预算。各地要按照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有关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收费文件要求,抓紧与价格、财政部门沟通协调,尽快核定考试费收费标准。考试收费标准核定工作务必于今年4月底前完成。收费单位要严格执行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不
得自行增设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要本着合理、节约的原则,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预算,切实把考试费管好、用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