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题】2023年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申论》试题及答案解析(行政执法卷)
材料一
“态度不端正、工作时间不超过两个月。”这是最近P市某知名企业人力资源部齐经理在查看求职者简历时,看到的一个简历评语,这份简历很快被直接过滤掉。由于公司规模较大,涉及业务众多,为方便统一管理,该企业自主研发设计了招聘系统。这套系统里设有专门的“黑名单”功能,供人力资源部门对求职者简历进行备注说明。当备注过的简历信息再次被人力资源部门查看时,系统便会自动提示之前所填写的备注。齐经理表示:“在公司招聘中,有一些人面试表现比较好,但进公司后短时间内便跳槽或不辞而别,有的还存在学历,甚至违纪违法等问题,遇到这种情况我们常常会把他们列入‘黑名单’。现在我们和行业内的几家企业共享了各自的‘黑名单’,招聘的时候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用人不慎的风险,同时也能提高招聘效率。”
日前,一份由40多家中小微企业共同草拟的“求职者黑名单”,在P市的资产管理公司、影视制作公司等中小微企业老板之间流传。“这个名单上约有100人,这些人声称能为公司带来多少多少投资,但实际上,他们啥业务也拉不到。我们还发现,他们有的同时在多家企业任职,赚取
多家公司支付的底薪,有的还伪造学历或工作经历,严重干扰了我们的招聘工作。”P市一家影业公司负责人称。
一些企业把其反感的求职者列入“黑名单”,并在一定范围内发布,提醒其他同行企业加以注意。随着信息、信息圈子之间的交流方式越来越便捷,企业招聘设立共享“黑名单”已经成为一种常见现象。此种做法引发社会热议。
某小微企业负责人关先生:企业劳动人事管理中可能存在漏洞,比如对员工入职核实不仔细,未能发现他们伪造学历和工作经历,也没能及时发现他们同时在多家企业任职。一些求职者违反诚信原则专门钻企业的空子,这种职场“碰瓷者”扰乱职场正常工作秩序,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特别令人头疼,而且防不胜防。
求职者吴先生:一些求职者常常提供虚假信息,扰乱了正常职场秩序,企业设立共享“黑名单”这一做法,对诚实守信的求职者没有任何影响,还能让企业更好地选人。
求职者钱女士:有些企业评判员工的角度往往不统一,有时求职者一些无关紧要的“瑕疵”可能被人为放大,而且这种私下交流的“黑名单”也有失客观公正,对“黑名单”上所列问题也缺乏统一的评判标准。
求职者郑女士:因为与上家单位有过劳动纠纷,自己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已经上了“黑名单”,再求职时被多家单位拒绝。企业建立所谓的“黑名单”,是对存在某些情况的劳动者进行人为区分,是对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和自由择业权的限制。同时,这种公布信息的行为侵犯了求职者的隐私权。
法律工作者金律师:一些企业擅自制订“求职者黑名单”,将求职者的姓名、照片、简历等信息提供给其他企业,侵犯了劳动者的个人信息安全,还可能导致劳动者的名誉权、隐私权受到侵害。根据劳动法、就业促进法,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不得实施就业歧视。如果一些企业根据业内流传的“求职者黑名单”,在招聘时不加甄别地将名单上的求职者排除在外,就会侵害劳动者的平等就业权,构成就业歧视。
某高校经济学冯教授:有企业在发现被“欺骗”后试图维权却难以如愿,因为企业自身也存在不合规行为。“求职者黑名单”用处有限,想要治本,还需在消除信息不对称,让企业与求职者对彼此更为了解上下功夫。在打造更为透明的就业环境的过程中,线上平台可以发挥更大作用,通过构建并完善企业评价体系及求职者信用评价体系等,帮助求职者和企业告别“盲婚哑嫁”。
公务员是干啥的材料二
2022年10月17日,G市生态环境局H区分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H区某小型废品收购站内储存有12块铅蓄电池,共计26.5公斤,但该废品收购站未领取收集、贮存危险废物相关许可证,也未与有资质的单位签订危险废物收集、处置协议。按照规定,本应对该废品收购站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罚,但H区分局经复核确认,该废品收购站已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处置了涉案铅蓄电池,属于可以免于处罚的情形。“我们经法制审核、集体讨论后认为该废品收购站规模小、案涉危险废物数量少且系初次违法,涉案非法收集的危险废物可获利金额和违法成本相距甚大,已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未造成环境污染后果,遂依法免于处罚。”H区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H区某加油站主要从事机动车燃油零售业务,H区分局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该加油站未能现场提供监测记录信息台账,事后补交的监测记录信息台账亦缺乏手工监测日期、采样及测定方法等内容,未能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规范记录环境管理台账。后经企业申辩,H区分局复核确认其确已完成整改,经法制审核、集体讨论后认为符合免罚清单适用条件,遂依法免于处罚。
这两个案例,是G市生态环境局H区分局探索制定《G市生态环境局H区分局执法观察期实施制度(试行)》,推动生态环境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的生动实践。执法观察期制度,是指企业在观察期内改正违法行为的,可依法免于处罚。“新兴企业、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是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创造了大量就业机会,一头连着产业链、供应链,一头连着民生。但这些市场主体可能存在法律意识欠缺、经营管理经验不足、抗风险能力较弱等问题,也容易在经营初期出现一些违法行为。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监管部门对市场主体设置一段观察期,针对市场主体的违法行为,在调查定性之后选择符合的法定情形适用‘轻微违法不罚’‘首违不罚’‘主观无错不罚’等处置措施,属于自由裁量权的范畴,释放了监管善意,为企业提供了更宽松的发展环境。执法观察期制度并不是法外开恩,也不是随意的人性化执法或容错式执法,而是科学执法、严格执法、公平公正执法的体现。”H区分局姜局长介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