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报送青海省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情况的函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公布日期】2013.12.19
【字 号】青人社厅函[2013]893号
【施行日期】2013.12.1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报送青海省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情况的函
(青人社厅函〔2013〕893号)
部就业促进司:
  根据你司《关于报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情况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就我省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基本情况
  (一)农牧区人口及转移就业情况。
  据2012年统计显示,我省总人口为573.17万人。其中,乡村人口为301.25万人,约占总人口的52.56%。乡村劳动力人口约为200.4万人,约占乡村劳动力人口的66%。2013年1-11月,全省农牧民转移就业115万人次,其中跨省转移就业35.1万人次,完成目标任务的115%,现实劳务收入56亿元。
  (二)工作机制建设情况。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民工工作,把农牧区劳动力转移作为缓解就业压力、增加众收
入、促进经济发展和保持社会稳定的有效途径和重要工作来抓,2006年建立了省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制定了全省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职责和议事规则,明确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2011年初,我省结合实际将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与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合并,建立了省就业工作(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主管副省长任总召集人,省政府副秘书长、省人社厅厅长任召集人,将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人社厅,由主管副厅长担任办公室主任。省就业工作(农民工工作)坚持每年初召开全省就业工作(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总结上年度就业和农民工工作,安排部署本年度工作任务,并从政策措施、组织保障、奖励激制等方面提供保障,确保了全省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顺利开展。
  二、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青海人才市场网  一是我省经济总量小,经济社会发展滞后,市场经济发育程度低,就业岗位有限。少数民族地区受三江源生态保护综合试验区和推进城镇化建设等因素的影响,一、二产业发展受限,非公经济发展缓慢,第三产业发育程度低,吸纳就业的能力有限。
  二是结构调整、产业升级、第三产业的快速发展,在创造了众多就业机会的同时,也对劳动者综合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我省外出农牧区劳动力中,虽然大部分拥有初中以上
文化水平,但只有很少部分受过专业培训,这种技能状况与当前劳动力市场由体力型向专业型、技术型转变的要求严重不相适应,只能处于低端职业领域。进而导致缺乏技能的劳动力供大于求,而新兴的产业、行业的技术职业需要的素质较高的人员供不应求,劳动力素质与岗位需求不相适应的矛盾更加突出。
  三是生态移民后续产业发展不足,转移就业难度大。我省三江源地区为生态保护地区,部分牧民退牧还草后,由于当地后续产业发展不足,难以安置就业。加之语言、生活、习惯和技能问题,转移到省内和省外就业更加困难,严重影响了生态移民的转移就业工作。
  四是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相对滞后。近年来,我省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信息网络建设有了很大的改观,但由于多年积累的问题较多,就业信息网络功能相对滞后,网络信息的优势得不到充分发挥,部分县及乡镇、村劳务输出工作站建设滞后,不能满足劳务输出工作的需要。
  三、工作中的亮点和经验
  (一)实施积极就业政策,稳定和扩大农牧区劳动力就业创业。
  1、落实和完善农民工就业和创业政策。2013年,为鼓励农牧民转移就业,进一步提升农村
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组织化、规范化程度,推进我省劳务经济健康发展,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工商局报请省政府出台了《关于鼓励支持劳务经纪人发展的意见》,通过奖励劳务经纪人的政策,带领农牧民转移就业;为进一步推动工作落实,再次联合下发了《关于落实〈关于鼓励支持劳务经纪人发展的意见〉的通知》(青人社厅发〔2013〕45号)。同时,为进一步扩大全省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规模,鼓励更多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增加收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大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力度促进劳务增收的通知》(青人社厅函〔2013〕814号),从用工信息发布、就业指导、职介补贴、培训补贴、创业服务、小额担保贷款、劳动合同签订、工资保障等方面进一步完善了农牧民转移就业和返乡创业的配套政策和措施,为缓解我省就业压力,促进农牧区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提供了政策支持。
  2、强化公共就业服务和创业服务。广泛开展各项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活动。坚持每年集中开展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专项活动。每年1月至3月期间,开展了以帮助农民工进城就业的春风行动。利用5月的一周,开展以我省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和民营企业暨高校毕业生、农民工为主要服务对象的招聘周就业洽谈活动。8-11月开展了以农牧区劳动者为服务对象的“金秋采棉”和“海西采摘枸杞”活动。帮助了一大批农民工实现了转移就业和稳定就业,取得了很好的
效果。据统计,在“金秋采棉”活动中,共向新疆等地引导组织输出季节性采棉工6.21万人。预计实现劳务总收入3.1亿元,比上年增长10.7%,人均劳务收入达到4991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934元。海西采摘枸杞活动中,共引导组织输出农牧民5.5万人。实现劳务收入3.38亿元,人均收入6100元。与去年相比,参加人数增加0.93万人,劳务收入增加1.28亿元,人均劳务收入同比增加1500元。
  (二)大力开展农牧区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2013年,各级人社部门共组织培训农民工5.77万人,预计到年底可完成6.4万人的目标任务。
  1、结合农牧民务工需求,开展各类技能培训项目。一是面向农牧区“两后生”等新成长劳动力,开展“3+1”技能培训项目,帮助其比较熟练地掌握专业技能,提高就业技能和就业质量。二是面向文化层次较低、年龄偏大的农牧区劳动力,积极开展培训时间短、见效快、参与热情高的短期技能培训,提升就业技能,帮助其实现转移就业,增加收入。
  2、继续推进园区企业用工万人培训计划。围绕落实《关于进一步推动园区企业用工培训工
作的通知》(青人社厅发[2012]60号)精神,积极推进园区企业新招员工培训工作。年内,多次深入园区对企业宣讲政策、开展调研,指导园区管委会做好与企业的联系沟通,及时根据企业招用人员情况开展培训。园区企业共组织培训新招人员0.9万人。
  3、开展三江源地区劳动力技能培训促就业工作。指导黄南、果洛、玉树三州,继续以生态移民、未就业大学生为重点,实施培训促就业计划。启动实施海南州三江源地区生态移民促就业试点工作,促进三江源区劳动力实现技能就业。四州已完成培训1.6万人。培训工种主要包括汽车驾驶、工艺品制作、民族歌舞等,与当地就业需求和众学习意愿保持了紧密衔接,侧重提高生农牧民转移就业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