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务员法》实施情况自查的报告
农业部人事劳动司:
为配合做好《公务员法》实施情况检查工作,我局按照部人事劳动司《关于对公务员法实施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的要求,紧紧把握检查方案中的要点,逐条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面做好《公务员法》实施准备工作
《公务员法》自2006年1月1日起实施后,按照人事劳动司的有关工作安排,我局就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做了充分的调查研究,并开展了一系列准备工作:一是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成立了以牛玉山局长为组长,王守民副局长为副组长的“黄渤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在人事劳资处设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有关工作。二是抓好组织学习,营造良好氛围。《公务员法》颁布后,我局在全局范围内展开学习宣传活动,每人发放一册《公务员法》,并以处室为单位组织了学习。在此基础上,为加深理解和消化,我们又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学习培训,如邀请烟
台市委党校教授来我局进行《公务员法》专题讲座;结合烟台市公务员“自选”培训的机会,选派部分干部到烟台市委党校和驻烟高校进行培训;选派人员参加农业部、国家体制改革与发展研究委员会以及烟台市举办的社会分配制度改革方面的培训班。同时为检验学习效果,还在全局组织了知识答题竞赛活动。三是制订实施方案,全面部署安排。在充分调研和前期准备工作的基础上,我局起草了《黄渤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对当前任务、参照管理人员的范围以及参照管理各项工作的步骤进行了明确。
二、积极稳妥地开展《公务员法》实施工作
我局按照即定实施方案的部署,积极稳妥开展各项实施工作:一是对公务员进行登记。我局是1995年经人事部批准依照公务员制度进行管理的,在人员的管理上,一直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不存在“吃空饷”和超编制职数限额现象。在转为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后,我局重新对依照管理的人员进行清理,在不扩大范围的前提下,重新进行了参照管理的登记,同时以正式任命为基础,确定相应职务,套改对应的级别,并将有关登记表格及时上报部人事劳动司审定批准。二是严格执行工资制度,及时进行增资测算和工资套改工作。2006年7月,我局按照农业部的统一部署,进行了增资测算,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汇报。工改正式文件出
台后,我局及时成立工改工作组,严格执行工资制度,充分研究文件内容,把握文件精神,在充分回顾以往工改工作重点、难点的基础上,抓主要环节,重点突破,制订出工改实施方案,进行了基本工资套改,确保了全局工改工作的顺利进行。三是深入研究,做好参照管理审批工作。按照部人事劳动司的统一部署,我局结合参照管理审批的有关要求,对我局机构、职能设置上的法律、法规授权情况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与分析,明确了我局的设置符合法律、法规的授权依据,职能在法律、法规授权范围之内,并且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2006年7月,我局正式提交了《关于黄渤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请示》(黄渔政字[2006]92号)。2006年8月,我局经人事部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国人部函[2006]143号)。
三、部分配套规章制度逐步得到完善和充实
《公务员法》实施后,我局及时对有关干部人事管理法规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未发现不符合《公务员法》要求的法规文件,同时按照有关要求,制订了《黄渤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处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办法》、《黄渤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干部轮岗办法》、《黄渤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公务员考核规定》、《黄渤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公务员、机关
工作者平时考核实施意见》、《黄渤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离退休干部管理规定》、《关于做好我局因私出国(境)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我局的干部人事管理工作。
参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