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
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是激励本科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改创新人才选拔方式的重要措施,不但关系到学生的利益,而且关系到学校的招生质量和声誉。根据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学校的推免工作,特修订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1. 学校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本科教学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和分管研究生教学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教务处、学生处、研究生处、监察处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各学院负责人等组成,负责全校的推免工作。
2. 各学院成立由学院政负责人、教师代表、辅导员、班主任等组成的推免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推免工作的遴选和。
二、对象
学校计划内全日制在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包括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等类型学生)。
三、条件
1.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3. 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 未拖欠本科学习阶段的学费。
5. 毕业时能获得学士学位。
6. 在校期间,学习勤奋刻苦,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突出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学习成绩优良。学生主修专业所有已获得学分的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的前15%,且无曾不及格课程(不含任选课)。
7. 在校期间,非外语专业学生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及以上),或日语、俄语通过二级考试;英语专业学生通过英语专业四级考试。
8. 满足上述1-7条要求的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者可优先:
(1)获省(部)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者,或连续三年获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者。
(2)连续三年获校级及以上“奖学金”者。
(3)在省(部)级及以上学科竞赛、“挑战杯”等科技文化竞赛中获得奖励者,或单位署名为XX大学并以第一授权人获得发明专利者。
毕业多久算应届毕业生
9. 对于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学生,或多次参加学科竞赛、“挑战杯”竞赛等且获得级二等奖及以上的学生,经学生所在学院3名以上同专业教授,并经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对其学习成绩的要求,但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信要进行公示。
四、指标分配
根据当年下达的计划指标,学校每年向各学院下达推免生名额。
五、工作程序
1. 各学院召开学生动员会。
2. 学生本人申请,并填写“XX大学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根据免试条件可对申请学生进行综合排名,择优拟定名单。
3. 学院张榜或网上公示推免生名单,公示期不少于7天,接受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推免资格。
4. 公示后,学院将拟推免学生名单汇总报送给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经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教务处会同研究生院上报推免学生信息至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审核、备案。
六、有关说明
1. 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联系到接收学校,并按规定和接收学校的要求做好报名、复试等工作。
2. 各学院可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学院的推免细则,公示无异议后,作为本学院推免遴选工作的依据。
3.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原《XX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