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表彰我省参加2012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文章属性
河南省人才网【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12.09.20
【字 号】教职成[2012]894号
【施行日期】2012.09.20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
正文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表彰我省参加2012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教职成〔2012〕894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各高等职业院校:
  今年6月24日至27日,教育部等23个部门在天津联合举办了2012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我省共派出58所中、高等职业学校363名选手参赛,有230名选手共夺得大赛奖项138个,其中一等奖19个、二等奖50个、三等奖76个,河南省教育厅荣获大赛组织奖。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经研究,决定对我省在2012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选手、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一、授予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一等奖的樊奥飞等39名同学为“河南省参加2012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选手标兵”称号,每项奖励中等职业学校选手1万元;上述中等职业学校同学所在院校奖励10万元。同时,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建立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技能
大赛制度的若干意见》(豫教职成〔2009〕52号)中有关规定,经过学校全面考察,获得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选手,可在2013年度河南省优秀学生评选工作中推荐为“河南省优秀学生”。
  二、授予获得二等奖的刘方方等103名同学“河南省参加2012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优秀选手”称号,每项奖励中等职业学校选手5千元;上述中等职业学校同学所在院校奖励5万元。
  三、授予获得三等奖的陈玲玲等112名同学“河南省参加2012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优秀选手”称号,每项奖励中等职业学校选手3千元;上述中等职业学校同学所在院校奖励3万元。